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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领导者概说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我们的领导活动是社会主义领导活动,被领导者在其中起着基础作用。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广大被领导者都是以主人翁身份出现的,有决策管理的参与权,有监督领导者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就必须认真行使这些权利。

第一节 被领导者概说

一、被领导者的涵义

要把握被领导者这一领导要素,首先要认识被领导者的涵义。

(一)关于被领导者定义的几种学术观点

关于被领导者的涵义,以往的辞典中没有涉及,领导学的研究在我国兴起后,才在有关的专著和辞典中进行论述。有的认为被领导者“是指领导者所辖的个人或组织”;有的认为被领导者“是相对领导者来说的,是指在一定组织中处于被领导地位的人员”;有的认为“被领导者是领导者与作用对象之间的中间环节”;有的认为被领导者就是“人民群众”。

(二)被领导者的定义

被领导者的涵义有其本身的规定性:

领导活动是和社会群体联系在一起的。而社会群体是由相互依赖、彼此分工合作的人员组成的集体;领导活动群体就是由相互依赖、彼此分工合作的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组成的集体。

领导活动群体跟其他社会群体一样,都有共同的目标。为此,要有人确立目标,也要有人去具体实现目标。而被领导者正是具体实现共同目标的奋斗者。

领导活动群体跟其他社会群体一样,有规范性的组织章程,作为活动的规范。这就需要有人享有相应的权力来实施章程。被领导者就赋予领导者这些权力,并监督其正确行使这些权力。

领导活动群体跟其他社会群体一样,要使领导活动顺利开展,必须协调好领导活动成员的各种活动。这不仅需要领导者的组织领导,而且需要被领导者承认领导者的领导,服从领导者的领导,接受领导者的领导。

根据以上对被领导者的规定性的分析,可以把被领导者定义为:被领导者是在领导活动群体中,赋予领导者的领导权力,并接受领导,按组织规范行动,朝共同目标前进的人或集体。

二、被领导者的基本特征

要真正把握被领导者,必须认识它的基本特征。

(一)领导活动任务的直接执行者

任何一个领导活动系统,都有相应的功能,完成相应的任务。领导者根据客观规律的要求,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做出决策,确定任务,组织指挥广大被领导者去实施决策,执行各项任务。被领导者在完成各项领导活动任务中,直接跟客观作用对象打交道,用自己的智力和体力直接作用于客观对象,是各项任务的直接操作者、执行者。

(二)领导活动权力的赋予者

在领导活动中,不同层次的领导者都有相应的权力。领导者的权力,在形式上是由其组织按照一定的程序授予的。实际上,领导活动的各种权力,是广大被领导者或其代表以其主人翁身份通过讨论协商决定的,并反映在组织的章程和规定之中,被领导者是领导活动权力的赋予者。

(三)领导活动的监督者

由于社会主义的领导就是服务,是为广大被领导者服务的,为此,为使各种领导活动更好地反映被领导者的意志、愿望和要求,充分体现被领导者的利益,保证领导活动的社会主义性质,必须要对领导活动实行监督。而领导活动是否反映被领导者的意愿,是否体现被领导者的利益,需要被领导者来评判和认可。如何更好地实现领导活动的服务性,也需要被领导者充分发表意见。因此,被领导者是领导活动的监督者。

三、被领导者的作用

被领导者在领导活动中处于被领导的地位。由于我们的领导活动是社会主义领导活动,被领导者在其中起着基础作用。要做一个合格的被领导者,很重要的是充分发挥基础作用。

(一)主人翁作用

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领导活动系统里,广大被领导者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主人,因此,被领导者要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首先就应发挥主人翁作用。

所谓主人翁作用,就是广大被领导者要有主人翁的责任感,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领导活动中去,努力当好主人,为实现领导活动的任务贡献自己的力量。其具体表现是:

想主人翁之事。领导活动是被领导者自己的事,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活动与自己休戚相关、利益与共,经常想到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决策如何,人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没有,领导活动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如何改进……

认真行使主人翁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广大被领导者都是以主人翁身份出现的,有决策管理的参与权,有监督领导者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利,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就必须认真行使这些权利。广大被领导者要认真学习有关规定,要经常地、直接地行使这些权利,要积极支持自己的组织和代表依法行使各种职权。

尽主人翁之责。广大被领导者要积极履行主人翁的使命和责任。为此,广大被领导者一是要努力建设被领导者与领导者、领导活动组织结成的命运共同体;二是要忠实地、出色地完成各自的岗位责任;三是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广大被领导者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必须:

树立主人翁观念。被领导者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首先要树立主人翁观念。主人翁观念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包括:主人翁的自主自律意识——即以主人翁的姿态对待一切,在领导活动中的一切活动要对自己负责、对集体负责、对国家负责,并以此来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使之符合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主人翁的责任意识——被领导者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奉献精神,参加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性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主人翁的权利意识——被领导者通过不同形式正确行使和实现各项民主权利。主人翁的利益意识——明确自己享有共同分享劳动的成果,获得与自己劳动相适应的物质利益的权利。

策动主人翁行为。被领导者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重要的是自己的行为是与主人翁的要求相称的或者说是相一致的。被领导者要行使自己的主人翁权利,一是以当家作主的社会需要作为自己行为的基础;二是以命运共同体的利益来设置自己行为的目标和规定自己行为的方向;三是以集体主义动机来支配自己的行为;四是以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规律的要求来实现自己行为的合理化。

培养主人翁的素质。被领导者要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关键是使自己具有主人翁素质。广大被领导者只有具备主人翁素质,才能使自己更好地置于主人翁地位,行使主人翁的权利,履行主人翁的责任。因此,广大被领导者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使之与主人翁的要求相符合。为此,在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乃至身体素质上都要达到与主人翁相适应的状态。从被领导者当前的状况来看,一是要注意培养自己的主人翁意识;二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来指导自己的政治行为,使政治方向科学化;三是要使自己的素质从体力型向体力智力综合型再向智力型不断转化。

(二)能动作用

被领导者在领导活动中处于被领导地位,但这并不是说被领导者就是被动者。被领导者在领导活动中存在着一种能动的力量。被领导者正是凭借这种能动性,不断认识和改造作用对象,不断地使“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当被领导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是受到压抑和束缚,而是得到较好的调动和发挥的时候,就会推动着领导活动向前发展。

被领导者在领导活动中的能动作用表现在:

在领导活动的实践中,被领导者要支出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但被领导者如何启动和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主要取决于被领导者的能动性。

在领导活动实践中,被领导者要具备一定的经验和技能,但被领导者如何去积累经验和提高技能,如何发挥经验和技能作用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取决于被领导者的积极性。

在领导活动的实践中,被领导者要把领导者的思想变为自己的意志和行动,这就涉及被领导者如何领会领导者的意图的问题。被领导者是否在目的、意志、思想上与领导者高度一致,对领导者部署的任务的理解和接受的程度,对领导者提出的要求的明确程度等,都取决于被领导者的能动性。

在领导活动实践中,被领导者要把各种信息反馈给领导者,但被领导者能否科学地获取各种信息,正确地综合和处理信息,及时地反馈信息,既跟被领导者的信息观念有关,也跟被领导者的能动性有关。而它则将影响到领导活动决策的修正和补充,工作部署的完善和落实,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客观规律的探索和掌握。

被领导者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一是要认识领导活动系统的集体需要与自己的个人需要的一致性,把集体需要化为自己的内在需要;二是要认识领导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的各种要求的必要性、合理性,并把这些规定和要求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三是认识领导活动系统的奋斗目标,并把集体的奋斗目标化为自己的理想志向。

(三)转化作用

这是指只有被领导者与作用对象的结合,才能把观念中的领导活动转化成现实的领导活动。在领导活动中,领导者是起引导、统率作用的,作用对象是作为被认识和改造的客体而存在的,直接与作用对象打交道的是被领导者,只有被领导者和作用对象相结合,领导活动才能形成现实的领导活动。

被领导者的转化作用主要表现在:只有被领导者与作用对象相结合,通过被领导者的运作,领导活动中的各种物质要素才能发挥其作用,作用对象才能朝着有利于人们的方向变化,体现领导活动的目的性;只有通过被领导者的运作,才能把领导者对被领导者的原则要求变成具体的实施方案,进而又转化为行动步骤;只有通过被领导者的运作,才能把领导者的各种领导思想转化为认识和改造作用对象的物质力量。

被领导者要充分发挥这种转化作用,一是要正确认识领导活动的目的,使自己的领导活动的实际运作朝着既定目标转化;二是要认真吃透领导者的领导思想,在运作过程中更好地把这些思想转化为现实;三是要对客观作用对象进行勘察、测算和筹划,在运作过程中使客观作用对象更好地为人们所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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