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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加强对外贸易的行政管理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逐步加强对国民经济的管理。下设多个司,其中商业司负责主管国内外贸易。此外还设立了一些与对外贸易有关的专业局及专门委员会。该局负责向国内工商界提供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逐步加强对国民经济的管理。1928年设立了工商部和农矿部分管全国经济工作,1930年两部合并为实业部。下设多个司,其中商业司负责主管国内外贸易。此外还设立了一些与对外贸易有关的专业局及专门委员会。

(一)工商访问局和国际贸易局

实业部成立后即在其下设立了工商访问局。该局负责向国内工商界提供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1930年,实业部遴选国内工商业资本家和华侨商界重要人士,成立中国国际贸易协会,开展国际贸易活动。该组织并非政府职能机构,而是一民间团体。1932年工商访问局改组为国际贸易局,隶属于国民党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的宗旨是:增进国际贸易。其具体职能为:国内外商业信息的调查研究及搜集有关统计资料,每周出版《国际贸易情报》,向国内工商界传递国内外市场行情、主要国家的关税和国内捐税的调整情况等信息,指导他们的对外贸易活动。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历史上中国进出口商品没有品质检验制度,自1864年开始,陆续有洋行在华通商口岸设立各类检验所对中国出口商品进行检验,进口商品则无检验,致使外商可以任意变换商品等级控制价格,从中渔利,中国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1928年颁布了《商品出口检验暂行规则》,宣布将由中国自主办理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工作。次年设立上海商品检验局,对进出口商品由政府机构统一检验。1932年2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商品检验法规——《商品检验法),12月,国民政府颁布《商品检验暂行条例》及《商品检验局暂行组织条例》。除上海以外,国民政府在汉口、青岛、天津、广州等重要的通商口岸均设立了商品检验局。并在沙市、宁波、南京、济南、万县、梧州、汕头、厦门、福州等地设立检验分处。外商控制的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业务被废止,由商检局对出口商品实行统一检验,并对部分重要的进口商品也由我国自行检验,从而逐步建立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商品检验制度。

对外贸易行政管理的加强一定程度上恢复了中国的对外贸易主权,进而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开展。一些民族资本家纷纷设立对外贸易企业与洋行进行竞争,虽然多以失败告终,但有少数企业也获得一定发展,如从事生丝出口贸易的上海永泰公司到1936年的经营已有一定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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