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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海关

时间:2022-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自贸试验区是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的,引领了开放型经济制度创新。三是建议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研究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七是应当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创新监管查验机制。八是加快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单一窗口”建设试点经验,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打造成自贸试验区内的“特区”。

上海自贸试验区是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的,引领了开放型经济制度创新。海关要按照汪洋副总理在重庆会议上的指示,认真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特殊区域整合优化的工作要求,把一些与开放型经济相关的改革创新措施,优先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探索,并及时总结经验,创新监管制度,为复制推广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和功能优势。

一是应当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从原来的“两头在外”“单一功能”转变为满足产业“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在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的基础上,促进区内产业向研发、物流、销售、维修、再制造等产业链高端发展,提升附加值,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多元化发展。二是积极推进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三是建议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研究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四是建议对注册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天津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前提下,根据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五是应当优化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系统,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便利化。六是应当加强口岸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联动发展,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纳入通关一体化格局。七是应当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创新监管查验机制。八是加快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单一窗口”建设试点经验,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打造成自贸试验区内的“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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