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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组织与社会伦理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进行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社会伦理也经历一个废旧立新的过程。当前,中国提高社会诚信的一个重要途径,首先要通过建立各种自律性的中介组织,由中介组织对本行业建立自己的行业规范,抓好信用自律。

在我国进行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社会伦理也经历一个废旧立新的过程。一方面,新产生了大量积极进步的因素;另一方面,也滋生了消极腐败的因素。作为中介组织,它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也没有权势,发扬一切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精神,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是一股积极向上的健康力量,同时可以大大促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伦理体系的形成。

(一)中介组织增进社会诚信

自古以来,诚信在属性上一般被纳入道德范畴。“诚信”由两部分构成,即“诚实”和“信任”。“诚实”往往应用于主体对客体(被观察者)的定性,具有客体(被观察者)属性;而“信任”一般是主体通过对客体(被观察者)的定性而产生的感受,具有主体属性。由于体现主体因客体“诚实”而“信任”客体的思想和行为,诚信就被人们从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用作衡量他人、组织、政府言行的标准,既是个人修养的信条,也是一种公共品德,更是自古以来政府治理社会的政治原则。正如孔子所言:“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政府对人民的诚信是立国之本。因此,诚信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综合力量之一,构成促进经济增长和政治稳定等现象的一个关键因素。

社会的信任关系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从而构成社会资本,对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诚信是人的一种态度,建立在普遍的社会公德基础上,难以有物质表现,所以作为社会关系的一种,它实际上具有不确定性。从另一方面看,也正是因为社会资本基于公共道德,它比起货币资本、人力资本等都更难获得,从而也同样具有难以改变或摧毁的特征,所以以诚信为核心要素的社会资本能够在一个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社会中平衡社会的大震荡,起到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认为,要建立一个充满理性、有秩序的社会,首先要有精神的秩序,然后才有政治与法律的秩序。而精神秩序的形成有赖于商业伦理道德和社会诚信形象的完善。

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改革尚在渐进式发展中。在双重体制交叉并存、改革尚待深化、人们的素质有待提高的情况下,前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其中社会经济生活中信用缺失问题比较突出,与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发展的前景和趋势不相适应。社会的道德基础脆弱,诚信成为最稀缺的社会资源。改革前中国社会的道德伦理是以集体主义、平均主义和强调大公无私精神为基础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变迁,旧的道德伦理逐步丧失生存的土壤,而与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新道德伦理尚未确立。这中间出现了大量真空地带,使得人们无所适从,或投机取巧,或不择手段,或背信弃义,或随波逐流。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出现道德危机,机会主义盛行,诚实与守信很难得到社会的支持与鼓励,人际关系缺乏信任和规范,恶性竞争与排斥合作构成社会发展的极大障碍。在新的规范还没有及时建立起来时,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一定程度的无序、失范和失信现象。

国外中介组织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中介组织是社会诚信的公共平台,而它们的发展与强大则是市场经济走向规范、有序、成熟的标记。一方面,中介组织的创立和建设,离不开诚信,诚信是中介组织“安身立命”的根本,舍此而无以生存之基础。中介者,居两方之中间,中人也。中人无信,何以为中?有如天平之准心,不偏不倚,居中办事,双方认同,方有作为。中介组织是为社会公益或共益服务的独立机构,为社会提供的是知识产品、精神食粮,其产品的品质和数量与公众的身心健康和福利休戚相关。而中介组织又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它以实现对社会的公共责任和完成某种社会使命为目的,具有较高的社会使命感。因此,道德建设和道德规范对中介组织来说尤为重要。中介组织对人员素质有特殊的要求,中介组织的员工不仅应当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高超的技能,而且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综合的个人道德。中介组织的成员之间要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很高的道德自律。中介组织要完成社会使命,实现组织宗旨,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准公共产品,必然要求组织成员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将外在的道德原则内化为自己的道德品质和自我需求。当社会使命变成组织成员自身对真、善、美的追求时,他们就会自觉遵守诚信规则,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中介组织的活动必须在营造讲诚信的市场环境中才能得到发展。在一个“尔虞我诈”、“反复无常”,甚至以“招、摇、撞、骗”为营生的恶劣市场环境中,中介组织是无法生存的。

中介组织的特点是成员之间彼此认同,对于个人来说,可以克服孤独、疏离化状态。它给予人们一种身处熟人社会的归宿感。对于所有社会成员来说,身处熟人社会都是有利的。对于国家来说,一个建立在社群基础上的熟人社会,其国家诚信度较高,因为在熟人社会里,不仅法律,就是道德也有了较高的约束能力。不难看到,中介组织建立程度高的几个国家,如美、日、德等国,其社会诚信度也比较高。当前,中国提高社会诚信的一个重要途径,首先要通过建立各种自律性的中介组织,由中介组织对本行业建立自己的行业规范,抓好信用自律。其次,要完善信用中介服务系统。个人信用记录系统和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属于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它们提供了一个最基础的社会信用信息的平台。而真正为社会信用提供服务的是信用中介系统,它主要发挥信用调查、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担保、信用咨询、信用管理等功能,从而为社会提供信用产品和服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信用中介机构的完善与否关系到信用制度能否真正建立。因此,推动信用中介机构发展,培育信用中介市场,应是社会诚信建设的一个重点。

(二)中介组织提升社会公德

关于社会公德的价值涵义,学术界长期存在着多种界定。较常见的一种是将社会公德定义为全体居民所公认、人人都必须遵守的起码的道德规范。这一观点主要来自于列宁。列宁在描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时谈到,在将来,人们就会“习惯于遵守数百年来人们就知道的、数千年来在一切处世格言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2]另一种观点则把国民公德纳入社会公德的范围。我国最早提出这一思想的是近代启蒙学者梁启超。梁启超是首先把公德作为立国之本提出来的。他说:“公德者何?人群之所以为群,国家之所以为国,赖此德焉以成立者也。”那么什么是公德呢?梁启超通过与私德的区别来界定公德。他认为:“从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从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3]显然,梁启超所论的公德是从国民对国家的责任的视角提出的,由此唤醒国民的社会责任感,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道德力量。新中国成立后,提出“五爱”公德,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公共财产”,实际上也是国民公德的一种提法。国民公德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与法律密切关系,往往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公布,确保实施。我国现行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总之,社会公德是公共生活领域里的社会道德,是社会成员普遍认同或约定的道德概念,通过各种教育和舆论的作用,使人们逐渐形成一定的人生信念与道德准则,包括遵守公共秩序并得到社会群体的普遍认同。它是社会精神文明的综合表征,是一个社会的伦理基石。它不仅可以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而且可以陶冶个体道德情操,改善整个社会的道德风貌。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经济改革,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发展的同时,也强烈地呼唤着社会公德的介入。这是因为,中国人的生活性质和范围较以前有极大的不同:活动的公共空间扩展了,在公共场所花的时间增多了,建立公共关系的概念提高了,公共生活的内容丰富了。一句话,公民介入公共生活的活动越来越多了。随着公共活动的增加,公共的观念开始形成,公共生活的道德要求也随之提出。这不仅因为观念是生活的反映,更主要的是公共生活本身包含人们利益上的要求,需要相应的道德予以确认、支持和维护。公共生活的秩序性,也提出了道德对公共行为规范的要求。秩序是公共生活的基本条件,现实生活告诉我们,无序将给公共生活带来严重的结果。没有秩序,经济发展和公共生活都会遭到影响和破坏。经济社会发展越快,其对秩序性的要求越高。而秩序则是规范的结果,没有规范就不可能有良好的秩序。秩序首先需要的是强硬的法律规范,但是仅靠法律规范还是不够的。没有广大市民自觉的公共意识和秩序观念,强制性的法规也有难以奏效的时候。因此,公共秩序还必须依靠道德的力量,通过公众的道德舆论和民众的公德心,配合法规,建立现代公共秩序。

由于文化背景和文化传统的差异,在东方儒教文化圈内,社会公德未得到充分发育。而且,在我们民族文化传统里,存在着浓厚的泛道德主义因素,把普遍认同的道德观念归入“人情”、“良心”的世俗关系里。中介组织的非营利性、志愿性为社会公德的发育提供了一个不带功利性、追求公益性的付出与奉献的认识视角。现代社会公德的价值不仅仅在维持公共秩序的功效上,也不仅仅在教导人们维护法权、遵守规则上,虽然这是公德最基本的道德功能。更重要的是,社会公德还提倡一种社会精神,一种关注社会、关注他人、乐于奉献的公德精神。在公共事业管理特别是中介组织领域,要使人们的慈善之举、捐助行动和志愿服务从短期的、偶发的行为逐步过渡为长期的、规范的程序,公众的思想觉悟水平和人际关系状况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其中所需要的博大胸怀和追求公益性的公共关系是非常高尚的。例如在美国,由于“非营利部门”的有效工作,全国的志愿者已经超过1亿,其中66%的志愿者已经服务了30~50年。统计数据表明,2000年,89%的美国家庭为慈善事业作过贡献,按每小时志愿者价值15.93美元计算,平均每个家庭的捐赠价值为1620美元。志愿者行动范围之广,历时之久,工作之有序,充分体现了美国中介组织人员的思想觉悟水平和人际关系状况。有资料介绍,美国的非营利部门要求业内人员必须有自觉性,诚实正直,不为私利所动,还要求他们有社会责任感,必须全身心投入,并且能严格地按所属机构的宗旨和程序行事。有学者曾意味深长地说,美国人甚至把净化社会和陶冶心灵的崇高使命交给了中介组织。法国学者托克维尔19世纪30年代考察美国后曾预言,美国人的个人主义性格最终将会导致整个社会陷入无政府主义的混乱状态,没有限制的自由使人们只会根据自己个人的好恶行事而无视社会公德。然而,他的预言被大量中介组织的存在、发展所推翻,因为美国的非营利部门倡导和组织的志愿者行动,使人们自愿把自己的一部分时间和财产贡献出来造福社会,有效地控制了个人主义的负面发展。最好的见证是“9·11”救援捐助。“9·11”事件发生后,美国中介组织作出快速反应,并对志愿援救与捐赠活动进行有效组织。在一个半月的时间里,中介组织动员了70%的美国人献血、献钱、捐物、志愿服务,并且有73%的美国人保证继续为“9·11”救援捐助。

(三)中介组织保障多元社会中的个性发展

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执政党以国家的名义对经济以及各种社会资源实行全面垄断,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三个领域高度重叠,国家政权通过自上而下的统治机构对民间进行无孔不入的控制。政府对绝大部分社会资源进行直接垄断,这里的“资源”不仅指生产资料,而且包括如城市中的住房等生活资料、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以及就业等机会资源。也就是说,国家不仅成为生产资料的垄断者,而且是生活资料的发放者,权力和威望的配置者。在这种单质构造的国家中,政治结构的横向分化程度很低,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意识形态中心高度重叠。意识形态是高度划一的,政治则是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经济与其他社会生活是高度政治化的。执政党奉行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通过不间断的政治运动和政治斗争整合人们的思想与行为。久而久之,人们从思维方式到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乃至语言、穿着都高度一体化、单一化了。[4]

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打破了原有的政治结构和政府治理范式,政府开始向有限政府转变,从一些经济、社会领域退出,让位于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随着社会组织的不断扩张,权力的天平不断向社会领域倾斜:①赋予原有主体越来越大的自主权,②允许新主体存在和发展,从而使得社会领域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力要素。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非官方、非营利、服务于社会的中介组织体系日益成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它扩大了经济、社会领域自主性发展空间,形成相对独立于国家和政府的社会横向沟通网络。中介组织就是充当这种社会横向沟通的组织化形态,也恰恰是这种格局均衡的打破大大促进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大发展。现代社会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多种所有制的出现,社会阶层分化明显,不同阶层收入差距扩大,使人们思想意识受到极大的冲击和变化。一元化的、正统的、主流的执政党的指导思想,在实际社会生活中面临多元化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挑战,这是社会由封闭向开放转化,由简单向复杂转化的伴生现象。社会成员的伦理价值观、社会政治观、生活方式观、时空观等在社会发育过程中呈现出差异,并且逐渐扩大。社会的生活方式也出现分化,现代社会异质性日益增强,社会结构复杂,不同的人口群体由于各自的生活环境、经济与社会地位、职业、民族、价值观念、教育程度等有很大的不同,决定了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具体表现为不同阶级与阶层的生活方式。这些不同群体的生活方式的存在,使现代社会生活方式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特征。

现代社会日趋多元化的过程也是社会成员个性化的过程,是个体确立真实自我、寻求自身存在意义与存在方式、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密尔指出,所谓个性就是每个人都具有独立意志,能够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性格与利益对外界事物作出判断,而不是根据他人、社会、传统、习俗作出判断。个性就意味着多样性,意味着每个人不仅有自己的性格、欲望与爱好,而且有不同于他人的生活方式、人生追求和价值观。现代公民社会允许个性的充分发展,允许各种思想、文化同时存在,所以它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多元文化社会。它一方面要求个人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团组织的多样性,主张权力分散于各个个人及社团之中,保持个人及各种社团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它主张各种信仰、思想、文化和谐共存、共同发展,通过理性的交锋产生活力,推动经济社会的进步。

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家长制家庭及单位制的环境、条件下,难以形成个性。个性的形成和发展有两个基本条件:①由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在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世界市场形成了,交通也高度发达了,人们打破了狭隘的生活环境、生活条件,扩大了活动空间,增强了流动性。社会分工的发展,也使人们的社会联系广泛化,社会关系复杂化,社会角色多样化。这一切,使个体的人不再终生固着于初级社会组织的家族和狭小的单位之中。个体越来越从多种社会角色中发现了自我,越来越成为复杂的社会联系、社会关系的主体。而社会的发展也使社会组织复杂化、高层次化,不再以家族为社会生活重心,以单位为生活的依托,使个体的人成为个性化的个体,成为具有主体意识的自主活动的主体。②在上述变化的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文化教育的发达,人的知识、智慧和能力空前提高。市场经济带来的竞争机制,又促使人们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增强活动能力,使人的才能全面发展,个体的自由活动能量不断提高,从而个体的自由意识、主体意识得以形成和不断强化,人日益成为个性化的人,成为具有独立人格、自主活动的人。由于主体意识的形成、发展,个性化的人在所有活动中,不论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生活,以及人际交往中,都日益凸显其个性,越来越成为在生活领域中自主的个体。可以说,多元化的存在和个性的发展正是人和社会发展成熟程度和文明程度提高的一种标志,是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而在这种转型过程中,中介组织恰是承载多元化与个性发展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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