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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单”买卖客户信息输单员获刑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案例背景网上购物选择货到付款本是一种较为安全的网购方式。行业内将此称为“飞单”诈骗。而至于购买这些信息的用途,朱某并没有详细说明,王某也没有细问。朱某为此向王某支付了1.5万元好处费。2012年10月16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快递输单员王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例背景

网上购物选择货到付款本是一种较为安全的网购方式。但生活中,一些消费者遇到了离奇的事情,订购商品后,假快递员赶在真快递员之前捷足先登,骗取消费者的货款。行业内将此称为“飞单”诈骗。假快递员是怎么知道消费者的订购信息的呢?

案例内容

2012年上海43名消费者通过网购货到付款这种看似安全的网购方式被骗去总共4万多元,经查,问题竟出在了快递单的输单环节。

23岁的王某中专毕业后,进入一家企业管理服务公司担任输单文员,负责为某一知名速运公司提供运单输入服务。王某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了朱某(已判刑),经商议,王某答应以每单20元的价格将顺丰速运公司货到付款的运单信息出售给朱某。而至于购买这些信息的用途,朱某并没有详细说明,王某也没有细问。王某通过QQ聊天、手机飞信等方式将750余份速运公司货到付款的运单信息售卖给朱某。在这些运单信息中不仅有运单货号、物品名称及物品金额等,还包括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朱某为此向王某支付了1.5万元好处费。

随后,朱某通过QQ聊天等方式将信息内容分别发给他人(均已判刑),进行“飞单”诈骗活动,并诈骗得手4万余元。

2012年10月16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快递输单员王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资料来源:中华新闻网

思 考 题

1.快件分拣的安全管理包括哪些内容?快件分拣的安全管理的意义何在?

2.结合本案例,具体谈谈如何加强快件的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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