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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议程与现存问题

时间:2022-06-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研究议程与现存问题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并不仅仅是经济行为,也涉及参与国的外交战略、历史问题、社会文化等领域。上述四个方面事实上也是区域性公共产品研究中有待深入的研究议程。在日本国内,“中国威胁论”尽管仍未偃旗息鼓,但“中国机遇论”显然占据了社会舆论的主流。

三、研究议程与现存问题

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并不仅仅是经济行为,也涉及参与国的外交战略、历史问题、社会文化等领域。本文认为,日本要能够有效地供给区域性公共产品,必须处理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如何实现最佳的供给方式;(2)如何处理与美国等域外大国的关系;(3)如何处理与中国等域内大国的关系;(4)如何处理区域性公共产品战略意图与供给能力之间的关系。上述四个方面事实上也是区域性公共产品研究中有待深入的研究议程。

(一)如何实现最优供给模式:从单向供给到机制建设

在战后日本的东亚合作战略中,区域性公共产品的形态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从最初的设备、技术和资金转向后雁行发展模式中的市场,到金融、货币合作中的议程设置、政策倡议、资金援助,再回归到FTA和EPA建设中的市场开放与贸易自由化。在这一过程中,供给方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最初以日本单边供给为主,逐渐向机制建设等双边或多边的联合供给模式转移。

1991年日本外务省的《外交蓝皮书》对战后日本的外交进行了概括,将其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战后处理与复兴时代”;二是70年代与80年代的“作为西方发达民主工业国的一员,努力扩大其责任和作用的时代”;三是90年代“构筑亚太各国政策协调”的时代[24]。换言之,与“发达民主工业国的一员”的定位相比,“亚洲一员”在战后日本外交战略中的地位日益上升,这也鲜明地反映在其区域合作理念的转变中,即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捐赠—受赠”(donor-recipient)的传统区域合作模式逐渐向更为平等、灵活、互惠的模式转变。

(二)如何处理与域外大国的关系:开放的地区主义

毋庸讳言,东亚合作中的域外大国往往是指美国。而东亚合作中的美国因素,不妨借用公共经济学中的外部性概念来观察。从地缘上看,太平洋对岸的美国远离东亚地区,但在东亚的国际政治、经济现实中,美国显然是身置域外而利益相关的外部性主体。外部性有正负之分,即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往往又表现出双向的特征。一方面,东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直接关系到美国的国家利益,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又牵动着普通美国人的生活,美国也需要借助东亚地区特定的区域机制平台(如朝核问题六方会谈)以解决自身难以单独应对的利益关切。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是东亚政治、经济外部性的直接承受者。另一方面,在东亚地区,美国的全球超级大国地位决定了其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行为体,美国因素仍是主导因素之一。特别是由于亚洲的地区化具有非正式、重经济的特点,与美国的经济高度相关,因此,尽管冷战时期“美国治下的和平”在东亚地区已未必完全适用,但东亚仍是美国帝权渗透的多孔化地区之一[25]。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过来东亚又是美国外部性因素的直接承受者。

实现东亚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能没有美国的参与,但这并不表明美国将成为主宰。“世界政府”的缺失是国际公共产品与一国国内公共产品的最大区别,因此,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和消费往往体现了强势国家的利益偏好和政策选项。这在冷战后美国对IMF、WTO等国际机制的控制和利用中已有所表露,在今后东亚区域性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中也会显现出来。如何在东亚区域合作中避免“一国独大”的局面?最为现实的路径选择是建立并不断完善区域合作的国际机制,通过制度约束对各国行为进行有效规制。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朝核问题六方会谈还是APEC贸易自由化计划,都是区域国际机制建设方面的有益尝试。本着自愿参与、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域外大国的正外部性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其负外部性则能够受到一定的法理制约。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开始有条件地支持日本在地区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美国希望日本充分利用其经济实力,有效分担促进东亚地区繁荣与和平的责任,在美国提供全球性公共产品的基础上,协助其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另一方面,美国仍力图通过建立日美FTA等途径和措施,牵制日本的区域领导作用,防范脱离美国的东亚一体化进程。

反过来,对于日本而言,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促进地区一体化建设并不是游离于美国因素之外或对抗美国影响力的问题,而是如何在日美同盟的体制框架内因应变动的问题。尽管日本国内始终存在着程度不一的“反美”或“嫌美”情绪,但是日本政府和主流意识始终欢迎美国在东亚区域合作中作为平等的参与者发挥建设性的作用。日本参与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甚至发挥特定的领导作用,必须取得美国的认同和支持,有效利用美国因素,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条件。

(三)如何处理与域内大国的关系:竞争性合作

从日本与域内大国的关系来看,竞争性合作是日本在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过程中体现出来的重要特征。东亚经济合作和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既不像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那样由美国等具有压倒性优势的大国主导,也不像欧洲联盟(EU)一样奉行由域内大国法国和德国联合领导的模式。经济或曰市场因素作用下的“功能性合作”在东亚区域合作过程中扮演了核心角色[26]

日本在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中必然涉及如何处理地区一体化先导权甚至主导权的问题。例如,一个区域或次区域内的FTA和EPA建设通常具有“多米诺骨牌”效应。一个较为普遍的共识是,日本在进入21世纪后加快FTA和EPA的步伐是受到中国区域合作战略的触动。

在东亚的地区一体化进程中,日本和中国既从属于“10+3”的多边次区域框架,又各自通过一系列双边协议开展自由贸易区等建设,从而形成了既竞争又合作、在竞争中求合作的格局。在日本国内,“中国威胁论”尽管仍未偃旗息鼓,但“中国机遇论”显然占据了社会舆论的主流。正如一位日本外务省高官所言,日本亚洲外交的重要一环是对华关系,这一建设性的关系不是对立的、以争夺霸权为目的的斗争,而是以“共益”为目标的携手合作[27]。日本和中国都是东亚现有政治格局和经贸网络的受益者,也担负着“维护者”和“建设者”的积极角色。对于两国而言,在共同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的过程中,既要维护本国的根本利益,又必须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切实考虑其周边因素和地区影响,注意把握本国的经济发展给外部世界带来的溢出效应。

(四)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的“能愿矛盾”:战略意图与供给能力

从理论上说,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或“聚合技术”)主要分为四种:简单累加、最优环节、最弱环节、加权总和。其中,简单累加(Summation)是指国际公共产品由供给各方平均分配、共同承担;最优环节(Best Shot)可视为一种“强者供给”,是指公共产品的整体层次由最大贡献者决定;最弱环节(Weakest Link)类似于“短板效应”,是指最小贡献者的供给水平决定了整个供给集团所提供的国际公共产品的实际有效水平;加权总和(Weighted Sum)是指在总体计量的基础上对参与国的各自贡献赋予相应权重[28]。在实践中,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和消费往往表现出“非中性”,完全平均的分配或完全由单方提供的案例较为罕见。

区域合作行为是一国国内政策的延伸。区域性公共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内公共产品的外化。一个善意的领导国的存在通常被认为是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条件,为了使区域内其他国家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这一领导国将提供全方位的区域性公共产品,包括协调规则与政策、创设机制、缓解紧张等[29]。但是,从东亚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现实来看,没有一个国家有能力、有意愿提供全套的区域性公共产品,日本也不例外。因此,日本在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中不可避免地面临“能愿矛盾”,即战略意图与供给能力之间的不对称性。这一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东亚的区域合作具有明显的“功能主义”特征,单一领域的合作有可能外溢至其他相关领域,从而拓展合作的范围,深化合作的能级。为了达到这一外溢效应的最大化,区域性公共产品只能是日本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内公共产品在区域层面的投射。通过善意的功能性合作,提供改善东亚地区经济社会条件的区域性公共产品[30]。战后日本奉行“贸易立国”战略,经贸实力成为日本综合国力的重要表现,也进而成为其东亚地区合作的主导方式,在此基础上推进其他领域的区域合作[31]。从20世纪50—80年代的贸易合作和对外直接投资,到90年代中后期以后的货币金融合作和日元国际化,再到21世纪的FTA和EPA建设,无不体现了这一特点。

区域性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比较优势”受制于日本国内经济景气和经济实力的波动。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意愿尽管与一国的外交战略和国家意志息息相关,但其物质根基仍是国家的综合国力。国家实力的增强往往能够激发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意愿,而经济的萧条则使区域合作战略力不从心。例如,20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陷入长达十年的低迷。在这“失去的十年”中,日本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大量公司破产或倒闭,银行不良贷款积重难返,巨额财政赤字高悬,其区域合作战略也缺乏实质性进展。

另一方面,东亚的区域合作呈现出问题导向型的特征,包括日本在内的各个成员方的合作行为往往是对本国或本区域面临的重大挑战的应激性反应。美国学者柯德尔(Kent E.Calder)和福山(Francis Fukuyama)等人将其称为“关键节点模式”[32]。因此,国内改革和区域合作之间的互动成为日本解决自身和区域发展过程中各个阶段性难题的重要途径。20世纪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在促使日本国内产业由“重厚长大”向“短小轻薄”转变的同时,也加速了产业的外部转移;80年代中期的日元升值危机则迫切要求日本加大对外投资,缓解本币汇率暴涨对出口造成的不利影响;90年代的泡沫经济则促使日本在国内大刀阔斧地进行“金融大爆炸”,清理不良资产,同时,加强区域内的金融与货币合作,提高区域的金融抗风险能力。

当然,区域合作中的内外互动容易受制于国内各个利益集团的博弈结果。其主要原因仍在于区域性公共产品的“非中性”,即区域一体化战略对于一国国内的利益集团而言并不是都有利的,各个群体的受益程度也不尽相同。如FTA和EPA建设中的市场开放问题,势必使国内一部分稀缺要素的拥有者受到损失。因此,农产品的市场开放问题始终是日本推进FTA建设的主要障碍。日本与新加坡等国的EPA协议之所以能够较为顺利地进展,正是因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农业等领域的利益之争。

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背景,日本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主要表现为“加权总和”和“最优环节”。例如,自由贸易协定和经济伙伴协定就具有“加权总和”的特征,尽管协议的签署国均为区域合作的产生作出了贡献,但其作用和比重不尽相同。从目前为止日本所签订的双边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来看,日本的自由化承诺程度往往高于谈判对象。环境保护合作则体现了“最优环节”的特征。能源环保领域是当前东亚各国都面临的紧要问题,也是日本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最具合作前景的领域之一。日本在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技术、管理、资金、项目等方面向中国、韩国等邻国及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能够使各国从区域环境的改善中整体受益。此外,日本还在地区发展、能源开发、信息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等本国拥有“比较优势”的领域积极倡导区域合作,通过设立合作议程、创建区域机制、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等方式提供这些领域的区域性公共产品[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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