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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的中日经济关系

时间:2022-06-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近来的中日经济关系中日两国一衣带水,拥有长达两千年的交流关系,进入近代以来,在经济层面拥有很强的互补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复杂的国际关系之下,中日两国民间企业克服了重重困难,开展、维持了两国的经济关系。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中日经济关系主要方面的大致轮廓。日本政府在1981年至1991年3月期间,累计向中国无偿

二、近来的中日经济关系

中日两国一衣带水,拥有长达两千年的交流关系,进入近代以来,在经济层面拥有很强的互补关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复杂的国际关系之下,中日两国民间企业克服了重重困难,开展、维持了两国的经济关系。之后,由于1972年的两国邦交正常化与1979年开始的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两国经济关系有了显著的发展,从此前单纯的商品贸易发展到包括投资、融资、技术合作、经营管理上的指导等在内的全面合作关系。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中日经济关系主要方面的大致轮廓。

(一)贸易

1991年的中日贸易总额是203亿美元,日本方面的通关统计则达到228亿美元,是1972年邦交正常化时的10亿美元的20倍,是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前的48亿美元的4倍多。

日本很早以来就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1970年代以来,中国进出口总额中日本所占的市场比例处于第二位,在中国进口总额中所占比例长期以来一直居于首位。1985年,中国的进出口总额中对日贸易所占的市场比例达到30.4%,出口占22.3%,进口占35.6%。同年,日本的对华出口占出口总额的7.1%,中国成了继美国之后日本的第二大出口市场。至1980年代后半期,由于中国进口商品结构以及经济的调整,中日贸易,特别是从日本的进口有所缩小,而日本与韩国、德国等的贸易显著增加。1991年日本的贸易总额中,日中贸易额退居第六位,特别是对华出口退居日本出口总额的第八位。但是,在日本的进口方面,则是从中国的进口占日本进口总额的第二位。

如上所述,这二十几年以来中日贸易虽然大体上得以顺利发展,但问题还是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贸易的不平衡。1973—1988年的16年间,中国的对日贸易除1982年11亿美元的出超外,每年都是入超。特别是1984—1986年的3年间,入超额总计达到122亿美元,大大超过了至今为止12年间的累积入超额81亿美元。形成这种不平衡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两国出口产品的结构不同(中国对日出口的是原油之类附加价值低的传统商品,日本对中国出口的全部都是附加价值比较高的工业制品);其次,中国商品欠缺竞争力;再次,日本对中国若干种类的产品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等。

但是,自1986年以后,在中日双方的努力下,两国双边贸易出现了以下可喜的变化。首先,中国出口产品的结构得到了显著的改善。1985年,中国对日出口额中制成品的比例仅占27%,到1990年已经上升到50.8%。这表明中国的产业结构正在从以前的“垂直分工”转向某种程度的“水平分工”。其次,与上面一点相关联的中日贸易的不平衡得到了改善。1989—1991年间,中国的对日贸易出现了比较大的出超。但是,我认为这只是暂时的现象,中国对日贸易的结构性入超才是两国贸易长期发展的趋势。

(二)直接投资

日本的对华直接投资(即对所谓“三资”企业的投资)自1984年开始真正启动。截至1991年末,日本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三资”企业合计1995家,合同投资额(日本方面)41亿美元,分别占中国内地“三资”企业总数与合同外资总额的4.8%与7.9%左右,位居中国香港与美国之后的第三位。然而,实际投资额(1991年末达到29亿美元,占当时外资实际投资额的12.7%)自1988年以来已经超过美国占据第二位。

日本的对华直接投资具有下述特点:(1)偏重于非制造业部门。从1991年3月末到现在(累计)的情况来看,制造业占25.4%,非制造业占73.3%。(2)制造业的直接投资中,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业种较多,技术先进型的很少;属于加工组装的业种比较多,零部件生产的业种很少。(3)大规模的投资项目很少。制造业平均每项投资的投资额是142万美元。

日本的对华投资与中日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中所占的份额(约1/4)相比明显落后,而且发展缓慢,中国方面对此感到不满。为了促进日本的对华投资,中日两国政府间以及民众、民间组织间举办了各种各样的讨论,制定对策。1988年8月,两国政府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1990年3月,中国修改了合资企业法,为了保护外国企业的合法利益,对合资期间以及企业人事等条款进行了补充与修改。同年,中日两国彼此在对方国家设立了投资促进机构,共同召开会议,在事务层面全面开展合作,对促进日本企业对中国的投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之下,现在日本企业的对华投资变得非常活跃,特别是对上海浦东新区的投资变得非常引人注目。

(三)融资

两国邦交正常化以后,特别是中国走上改革开放道路以来,中日两国的资金合作关系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除了通常的商业信用的大幅增加以外,日本政府与各种金融机构对中国进行了大量的直接融资。这些融资对中国的第六、第七个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第八个五年计划的重点项目的完成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政府的日元贷款。自1979年开始,日本政府通过海外合作基金,分三次向中国贷款,总额达16144亿日元。第一次是1979—1984年间的3304亿日元,主要用于铁路、港口的建设;第二次是1984—1990年间的4740亿日元,主要用于铁路、港口、水电站、通信设施的建设;第三次是竹下登前首相于1988年访问中国时承诺的,即在1990—1995年间提供8000亿日元贷款。第三次日元贷款被冻结两年后于1991年重新启动。现在,第三次日元贷款的换文已经全部完成,正在进入各个项目的具体实施阶段。政府的日元贷款都是低息(年利率3%左右)、长期(搁置10年、分30年偿还)的贷款。

(2)能源贷款。1979年以来,日本进出口银行分三次为中国提供煤炭与石油资源开发贷款。第一次贷款是1979年签约的4200亿日元,第二次贷款是1984年签约的5800亿日元,第三次是今年6月刚签约的7000亿日元。偿还期限都是15年,年利率略高于6%,低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

(3)“黑字还流”借款。1987年10月,日本政府依据中国政府的请求,决定向中国的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供1000亿日元的贷款。

(4)无偿援助。日本政府在1981年至1991年3月期间,累计向中国无偿提供了630亿日元的无偿援助。援助项目超过50个,包括北京的中日友好医院、中日青年中心以及上海的第六人民医院新楼的医疗设备等。

(5)其他资金合作。自1982年至1991年6月,在日本政府以及众多银行、证券公司的合作之下,中国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及一部分省市的信托公司在日本的金融市场相继发行了25次债券。其中23次是以日元为标准换算的债券,总额4300亿日元,2次是以美元为标准换算的债券,总额达2.5亿美元。此后,中国债券得以在日本持续发行。此外,1979年以来,日本的金融机构多次组成企业联合组织,向中国银行提供企业联合贷款与两国间的贷款。

(四)技术贸易

1979—1990年间,中国用中央政府拥有的外汇从日本引入的技术和设备累计达到84.6亿美元。到1986年为止,在中国引进的技术中,日本一直处于第一位。但自从1987年的“东芝机械事件”以来,两国的技术贸易四年来连续减少,日本已经下降到第六位。面对这样的状况,两国进行了积极努力,至1991年,两国间的技术贸易额开始恢复。两国间的技术贸易中,以来自日本的设备进口为主,软技术很少。这可能是日本企业担心会产生“飞回棒”的效果吧。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中日经济关系的主要方面。现在日本的对华直接投资还很少,但中国包括贷款、债券发行等在内的引进外资总额中日本所占的比例一直占据首位。根据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的统计,1984—1990年间,从中国内地实际引进外资的区域构成来看,日本占33.3%,遥遥领先于中国香港和澳门的26%与美国的5.4%。

因此,一方面,日本对中国而言是最重要的经济贸易对象国。日本的对华直接投资、各种融资、技术合作等对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能源的开发、基础设施的完善、企业的设备更新、新产品的开发、出口的促进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中国对日本而言是重要的商品出口市场和投资场所。这种互补的关系对两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了正面的作用。在两国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过程中,虽然不时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摩擦,但这大多是由两国的社会体制、经济体制、经济发展阶段以及各种各样的国内外环境的不同而导致的,完全不足为奇。重要的是两国要基于长期友好与互助的目标,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

我认为,20世纪90年代的中日经济关系拥有光明的前景。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与对外开放的扩大、中日两国经济贸易关系的日益密切,两国在经济层面的互补、相互依存程度将会日益加深。因此,位于西太平洋区域的中日两个大国间的经济合作与相互发展,将为这一区域的繁荣与和平作出巨大的贡献。

(本文作者为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名誉理事长、教授;原文为日文,由雷玉虹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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