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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澜沧江文明航道

时间:2022-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创澜沧江文明航道 建桥头堡前沿阵地杨沙西双版纳以毗邻东南亚为特征的区位条件十分优越,我州与老挝、缅甸接壤,毗邻泰国,全州国境线长966. 3公里,占云南省边境线近四分之一;有4个国家一类口岸,占云南省近三分之一。

澜沧江文明航道 建桥头堡前沿阵地

杨沙

西双版纳以毗邻东南亚为特征的区位条件十分优越,我州与老挝、缅甸接壤,毗邻泰国,全州国境线长966. 3公里,占云南省边境线近四分之一;有4个国家一类口岸,占云南省近三分之一。澜沧江—湄公河一江连六国,素有“东方多瑙河”美称,流经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越南,是世界第六大河,也是亚洲唯一一条流经六国的国际河流,全长4 880公里,我国境内长2 130公里。自2000年4月20日正式签订中、老、缅、泰四国商船通航协定后,中国思茅至老挝琅勃拉邦787公里的国际航运正式开通,中国境内属国际航运范畴航段全长262公里。西双版纳凭借口岸、通道和窗口的优势,千方百计拓展与周边国家经贸往来。目前,已形成了以景洪港口为依托,澜沧江—湄公河为轴线的中、老、缅、泰转口经济贸易区,把“走出去”与“引进来”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互利共赢为目标,积极主动参与东盟、大湄公河次区域和云南—泰北、云南—老北等国际合作,为把澜沧江—湄公河黄金水道建成我国通往东南亚的国际大通道,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树云南形象、中国形象,云南省文明委决定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国际大通道的总体部署,实施创建“澜沧江—湄公河国际文明航道”工程。2004年7月,省文明办在我州启动了“澜沧江省级文明航道”创建工作。景洪至关累73公里的创建航道,是澜沧江在我国境内的主航道,创建“澜沧江省级文明航道”,对促进我州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防稳固、经济文化交流、提高边疆各族人民的文明程度,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6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文明委的指导和省交通厅、澜沧江海事局等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州认真开展“澜沧江省级文明航道”创建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美化的创建目标要求。

一、多措并举,确保文明航道创建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澜沧江省级文明航道”创建工作,始终把“澜沧江省级文明航道”创建工作作为宣传、建设西双版纳和推进全州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2009年成立了西双版纳州澜沧江省级文明航道创建工作验收领导小组,通过创建活动,针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和市县的工作职责,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市县。相关部门和市县按照工作任务和要求各司其职,深入开展“澜沧江省级文明航道”创建工作,掀起新一轮创建高潮。

(二)制定法规,细化措施

为加强澜沧江的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合理开发利用,促进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州于1991年颁布实施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保护条例》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保护我州境内澜沧江流域的生态、维护生态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州人民政府把澜沧江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坚持在维护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保护自然景观的前提下,实行统一规划、保护治理、合理开发、协调发展的方针,逐步恢复澜沧江沿岸的植被,加快航运、水利、旅游等事业的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澜沧江的综合效益。在澜沧江水域内禁止采石、挖沙、取土、采矿、淘金等一切有损于河床、堤岸、自然景观的行为。农业、林业、水利、建设、环保、交通航运、土地管理、公安等部门,根据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在澜沧江管理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各司其职,为澜沧江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8年,州、景洪市渔业安全生产及禁渔工作现场会发出通告,规定从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为全州禁渔期。其间,禁止在江河内从事一切捕捞作业活动。宾馆、饭店等严禁收购、加工、出售野生鱼类。2、3、4月正值野生鱼类繁殖期,通过这段时间的禁渔,可使各种野生鱼类繁殖产卵得到有效保护,使我州的江河渔业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

(三)开发保护,彰显特色

充分利用景洪城跨江而居的区位优势和澜沧江独特的自然风光资源,加快推进景洪与国际接轨的新型旅游城市建设和发展,引进大连万达、世纪金源等实力企业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不断提升景洪城市品位,打造“东方水城”,2007年启动了澜沧江景洪段沿江两岸的开发建设。随着景洪城市和沧江新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使景洪城市形象、品位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已建成的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傣江南、傣泐金湾等具备了旅游、休闲、度假、商务、会展、娱乐等功能,为西双版纳旅游“二次创业、转型升级、再创辉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成为西双版纳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协调配合,共同创建文明航道

按照澜沧江文明航道创建工作要求,景洪港港区联检大厅各联检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张贴公示工作流程图和文明承诺内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施便民服务。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各联检部门对办公、生活区进行绿化、美化,共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西双版纳海事局抓好干部职工的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加强办公场所和环境的文明创建氛围的营造;组织航道上的船舶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船舶评选;加强对船舶、船员和服务对象的文明宣传教育,做到创建宣传材料、图片、画册进船舶,到人员,提高创建知晓率。同时,充分发挥船东协会的作用,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州港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文明服务;加强对景洪港口岸、景洪港勐罕渡口、景洪港关累码头的建设和管理,重点做好环境整治、卫生、美化工作;加强码头、渡口、州联检大楼、办公环境的文明创建氛围营造,合理布局永久性宣传牌、宣传标语的制作和悬挂,凸显港口的文明创建宣传、带动作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认真做好景洪港口岸出入境人员、货物、交通工具等检验检疫工作。边防检查机关加强对船员、旅客的检查,禁止从境外携带违禁物品和反动宣传材料,加强宣传边防检查知识,使船员懂得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行为。海关执法机构加大船舶承运货物、行李物品的监管,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查阅进出境人员证件,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船舶和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杜绝船舶、旅客、船员携带和运输走私货物及物品。

州、县(市)文明办积极组织和协调沿江的景洪市勐罕镇、景哈乡,勐腊县关累边贸区工委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制定、印发了创建省级文明航道致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加强对沿江群众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通过不断的宣传,提高了沿江村民的意识,沿江村民自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共同维护好码头设施和航道管养。通过文明航道创建工作,杜绝了村民擅自采沙、采石的现象,杜绝了私自建造不安全船舶和排筏从事生产、渡运行为,杜绝了违法载客和营运行为,纠正了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同时,协同各相关部门做好沿江村寨的绿化美化及渡口两岸的环境整治工作,把澜沧江沿岸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人文生态和谐、民族团结进步的一流港口、一流码头、一流航道。

三、连片创建,打造澜沧江文明走廊

州、市县文明办结合“澜沧江省级文明航道”创建工作,挖掘亮点,充分开展沿江两岸精神文明连片创建工作。以澜沧江沿江的市县、乡镇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经过多年的创建,地处澜沧江沿岸的景洪市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沿江的景洪市勐罕镇被评为第二批省级文明小城镇,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西双版纳热带花卉园、西双版纳傣族园被命名为第二批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西双版纳海关、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州气象局等46个单位被评为第十二批省级文明单位,景洪市勐罕镇曼听村等18个村被评为第四批省级文明村。同时,还创建了州级文明单位21个,州级文明村13个,州级文明小城镇3个,州级文明社区3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1个,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个,景洪市勐罕镇渡澜沧江作战纪念碑等6个基地荣获首批西双版纳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沿江一线精神文明连片创建工作,沿江一线的城市、乡镇、村寨呈现出生产快速发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社会和谐、群众素质不断提高、精神状态昂扬向上的良好态势,为澜沧江文明航道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澜沧江文明航道的创建,不仅提高了西双版纳的知名度,树立了良好的文明形象,更是树立了云南形象、中国形象。

“澜沧江省级文明航道”创建工作的实施,使全州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创建,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州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更为我州建设面向东南亚桥头堡主阵地带来了新的契机。“十二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景洪港等重点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口岸综合能力,加快大通道服务机制建设,促进人员、车船、货物出入境便利化,不断拓展与国内外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着力构筑面向东南亚开放的国际大通道,使澜沧江航道真正成为开放的航道、文明的航道。

(杨沙,男,哈尼族,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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