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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流程

时间:2022-06-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图7-3 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流程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施工图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得到有关部门的签署意见后,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交会签单,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旦开发企业取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便可办理开工手续。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是指在原规划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规划设计单位提出各单体建筑的设计方案,并对其布局进行定位,对开发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道路和各类工程管线作更深入设计,使其达到施工要求,并提交有关部门审批的过程。用于报建的建筑设计方案经城市规划、消防、抗震办、人防、环卫、供水、供电等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可以进一步编制项目的施工图和技术文件,再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批。

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的流程如图7-3所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根据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的设计要求,通过设计、招投标等方式,委托规划设计院编制设计方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方案完成以后,房地产开发商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报审表、规划设计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申请。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有关单位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并提出修改和调整意见。对于大型项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需要组织消防、人防、环卫等部门共同审查。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调整。

送审设计方案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和资料:填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总平面设计图两张(比例1∶500或1∶1 000);选址批复及规划设计要求送审的其他文件、图纸;单体建筑物的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两套。图纸应标明建筑尺寸,平面图应写明设计指标;如果属于设计招标工程,应加送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方案审查通过后,委托设计院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对高层建筑),并将初步设计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由规划管理部门组织抗震办、人防办、环卫、供水、供电等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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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3 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流程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将施工图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消防、人防、环卫等部门共同审查。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审查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调整,再次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发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通知单。房地产开发公司持该通知单到其他指定的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如到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等部门进行项目施工建设可行性签字。

送审施工图设计时,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填报建筑工程执照申请单;总平面设计图两张;房地产企业基地地形图三张;建筑施工图两套;结构施工图一套;建筑工程设计批准文件;按建筑工程方案审批意见书要求需报送环保、卫生、消防、人防等部门意见书。

房地产开发公司得到有关部门的签署意见后,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交会签单,并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的附图和附件,按照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不同要求,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附图和附件是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套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旦开发企业取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便可办理开工手续。至此,房地产开发将进入建设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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