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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发展中国家成员

时间:2022-06-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的发展中国家成员_世界贸易组织教程第三节 WTO中的发展中国家成员一、发展中国家的概念1947年GATT列出发展中国家资格,即能达到1947年GATT第18条要求的国家就是发展中国家。在现有WTO成员中,除去发达国家成员和部分经济转型国家成员,均可视为发展中国家成员。出口制成品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地位稳定上升。主要出口石油的发展中国家的货物贸易一直呈现顺差,但不稳定。

第三节 WTO中的发展中国家成员

一、发展中国家的概念

1947年GATT列出发展中国家资格,即能达到1947年GATT第18条要求的国家就是发展中国家。第18条第4款(a)项规定:“经济只能维持低生活水平且经济处在发展初期阶段的缔约方,有权按本条A节、B节和C节暂时偏离本协定其他条款的规定。”(b)项规定:“经济处于发展过程中、但不属于以上(a)项范围的缔约方,可根据本条D节向缔约方全体提出申请。”[4]但未明确“低生活水平”和“发展初级阶段”的标准。

WTO没有“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定义。但在WTO负责实施管理的《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附件7中提出的发展中国家包括:联合国指定为最不发达国家的WTO成员,但未明确标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范围。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在2006~2007年《统计手册》中列出的发达国家和地区为42个,经济转型国家19个(原苏联和东欧国家),其他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均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联合国的上述划分,WTO未表示明确接受,因此,在WTO中,判断是否属于发展中国家,除了参考非成员国运用的规则之外,还要得到相关国家的认定。在现有WTO成员中,除去发达国家成员和部分经济转型国家成员,均可视为发展中国家成员。

二、发展中国家的经社状况与分类

(一)整体经济状况低下,发展不平衡

2006年,整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拥有人口52.9亿,占世界人口的80.2%,土地面积为8 389万平方公里,占世界土地面积的61.9%,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为99 630亿美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 912美元,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4 314美元),而且低于世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 827美元)和经济转型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6 055美元)。

随着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在变化,从1990~2005年,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农业从14.9%下降到10.5%,工业从35.9%下降到37.8%,服务业从49.2%上升到51.7%,但仍劣于发达国家的经济构成。货物和服务出口贸易的依存度同期从25%提高到2000年的41.1%。

(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分类

1.按出口产品和工业化程度划分

按出口产品和工业化程度,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把发展中国家分为四类。主要石油出口国家,有21个;制成品主要出口国家有12个;新兴国家有10个;新工业化国家有8个;最不发达国家有50个;内陆发展中国家31个;小岛屿发展中国家29个;严重负债贫穷国家40个。

2.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划分

按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把发展中国家分为三类。以2 000年为标准,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低于1 000美元的为低收入国家,为65个;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1 000美元到4 500美元的为中等收入国家,为50个;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4 500美元以上的为高收入国家,为42个。

3.按所处区域划分

按所处大洲区域,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把发展中国家列入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为:非洲有57个;美洲有44个;亚洲有40个;大洋洲有28个。

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贸易与资本流动

(一)货物贸易

1.货物贸易地位有所提高,但不平衡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从1980年的29.4%提高到2006年的36.8%。但地区发展所占比重很不平衡,同期,非洲呈萎缩状态,所占比重同期从5.9%下降到2.8%,美洲变化很小,所占比重分别为5.5%和5.7%,而亚洲却有较快的发展,同期所占比重从17.9%提高到28.3%。

主要石油输出国家在世界出口贸易中的比重从1980年的15.48%下滑到1990年的6.3%,由于石油价格提升,2006年所占比重上升为7.5%。

出口制成品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地位稳定上升。它们在世界出口中的比重1980年为8.3%,1990年上升到14.2%,2006年进一步提高到25.4%。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出口集中在少数国家和地区。中国香港、韩国、印度、巴西、新加坡、墨西哥、阿根廷、巴基斯坦、泰国和马来西亚约占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制成品出口的70%以上。

2.贸易差额整体顺差,顺差集中在少数国家

(1)整体呈现顺差。整个发展中国家货物贸易顺差1979~1981年为743亿美元,1989~1991年为179亿美元,2004~2006年为3 660亿美元。

(2)贸易顺差集中在两大类国家。一是主要石油出口的发展中国家,二是主要出口制成品的发展中国家。主要出口石油的发展中国家的货物贸易一直呈现顺差,但不稳定。1979~1981贸易顺差为1 346亿美元,1989~1991年降到595亿美元。后因石油提价,顺差增多,1999~2001年为1 485亿美元,2004~2006年达到3 303亿美元;而出口制成品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却从逆差转为较多贸易顺差,1979~1981年贸易逆差为325亿美元,1989~1991年降到125亿美元,1999~2001年转变为顺差262亿美元,而2004~2006年顺差达到1 300亿美元。

3.货物贸易结构有所优化,但差距很大

随着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发展和参与国际分工形式的变化,进出口货物结构有所改善。在发展中国家货物出口贸易中,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已接近2/3,但由于石油价格提升,所占比重变化不大,而且有所下降。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1995年为66.5%、2000年为67.8%、2005年为65.9%。同期,制成品在货物贸易进口中的比重分别为76.0%、75.2%和72.5%。但地区之间并不平衡,同期,制成品在出口中的比重,非洲为25.7%、24.2%和22.8%,大大落后于平均水平;美洲为48.7%、57.0%和49.1%,优于非洲;亚洲为74.4%、74.7%和73.3%,大大高于平均水平。

4.贸易对象以发达国家为主,但比重在下降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对象是发达国家,但比重在下降。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都是发达国家。1995年,向发达国家的出口占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总额的4.9%,2005年下降到51.5%;而从发达国家进口在整个进口中的比重同时从60.0%下降到44.4%。同期,发展中国家相互的出口与进口均有增长,比重在提高。同期,发展中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比重从40.1%提高到44.4%,进口从37.4%提高到51.1%。这表明,发展中国家之间相互贸易与分工在发展。

(二)服务贸易

1.有所发展,但比重远远低于货物贸易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有所发展。服务贸易出口额从1990年的1 543.5亿美元增加到2000年的3 532.6亿美元和2006年的6 697.5亿美元,在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中的比重同期从18.6%提高到23.1%和24.5%。

2.地区发展不平衡

亚洲在前,拉美居中,非洲最后。美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额同期从315.1亿美元增加到620.1亿美元和937.9亿美元,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分别为3.8%、4.1%和3.4%;非洲从214.7亿美元增加到329.1亿美元和652.0亿美元,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分别为2.5%、2.2%和2.4%;亚洲从1 005.9亿美元增加到2 573.3亿美元和5 094.3亿美元,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分别为12.1%、16.82%和18.6%。

(三)对外直接投资流动

1.对外直接投资流动整体发展,但流入量大于流出量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外直接投资流入从1990年的358.9亿美元增加到2000年的2 545.9亿美元和2005年的3 206.7亿美元。同年,对外直接投资流出分别为119.4亿美元、1 334.6亿美元和1 229.4亿美元。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外直接投资流入量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流入量中的比重1990年为21.7%、2000年为25.3%、2005年为35.0%;同年,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流出量中的比重分别为5.2%、10.7%和15.9%。

2.地区之间发展失衡,亚洲地区突出

亚洲地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流入量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流入量中的比重1990年为11.2%、2000年为10.5%、2005年为21.8%;同年,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流出量中的比重分别为4.2%、6.6%、10.7%。

拉美地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流入量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流入量中的比重1990年为4.8%、2000年为6.9%、2005年为9.8%;同年,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流出量中的比重分别为0.1%、3.9%、4.9%。

非洲地区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流入量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流入量中的比重1990年为1.4%、2000年为0.6%、2005年为3.3%;同年,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流出量中的比重分别为0.3%、1.2%、0.2%。

四、发展中国家成员在WTO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发展中国家成员多,但不居主导地位

发展中国家成员数目占绝大比重,到2008年8月,WTO成员达到153个,除去上述发达国家成员,其余均是发展中国家成员。但因整体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科学技术不甚发达,货物和服务贸易在世界货物和服务中所占比重不到1/3,在世界对外直接投资中比重不高。因此,他们在WTO的参与权、决策权谈判能力上处于弱势地位,不占主导地位,但影响力在逐步加大。

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发展迅速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在WTO中的影响在加大。亚洲的印度、中国、韩国、新加坡;拉丁美洲的墨西哥、巴西等在WTO中影响在逐步加大。

(二)在利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上存在困难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WTO成员维护正当贸易权益的平台和防止贸易争端激化的“安全阀”。由于经济贸易实力存在差距,发展中国家成员在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上存在困难。原因如下。第一,援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成本太高。鉴于每个争端案件复杂的技术问题和涉及的大量法律文本,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才是参加争端解决的前提,但发展中国家本身这方面法律专家稀缺,如聘请外国律师付费太高。第二,因财力和人力不足,发展中国家只能“一次性”而非“反复”参与争端案件,缺乏持续参与争端解决的能力。第三,缺乏敢冒“风险”的基础。鉴于WTO成员驱动的特征。贸易争端在提交WTO之前,要作好WTO规则以外的对势弱的申诉方实施报复的威胁的举动,但敢于冒这种风险的发展中国家成员极少。第四,报复能力不足。即使发展中国家成员在向WTO提出争端申诉并赢得胜诉。WTO裁决的执行的基础是依赖于贸易报复措施,而不是补偿性支付。小型发展中国家成员因在世界贸易中的低微地位而缺乏可用的贸易制裁手段。如假设小国A对大国B胜诉,并被授权对从进口的某些产品征收报复性关税。但它对B国影响很小,因为A国市场在B国出口中仅占很小部分。与此同时,A国国内相关产业可能遭到巨大损失,尤其当B国是A国某种特定产品的主要供应者时。因此,即使胜诉可能性很大,考虑到报复带来的更大损失,会削弱A国向WTO提出贸易争端申诉的决心和信心。

(三)发展中国家成员作用在逐步加大

发展中国家成员一般关注货物贸易上发达国家的市场准入,取消纺织品上的配额限制得到更多的特殊待遇等问题。而对发达国家居于绝对优势的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问题不热心,处于守势。但因发展中国家本身发展的不平衡,亚洲、拉丁美洲和非洲发展中国家对上述问题的态度并不完全一致。

在第五届WTO部长级会议(坎昆会议)的农业谈判中,发展中国家成员形成了G20集团,其核心成员为巴西、中国、印度、南非和阿根廷等。此外,还有12个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核心集团”,关注“新加坡议题”的谈判;由33个发展中国家成员组成的“战略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联盟”,对与他们切身利益密切的某些“战略产品”的免除义务和保障机制关注;包括90个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坎昆联盟”,就抵制“新加坡议题”、特殊和差别待遇等问题上调整立场;14个发展中国家成员组成的“志同道合集团”,主张WTO优先解决执行议题;为了提高在农业谈判中的地位,某些农产品出口的发展中国家成员与一些农产品出口的发达国家成员组成“凯恩斯集团”,在农业政策两个极端的欧盟和美国之间进行调节和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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