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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内的麻醉抢劫案

时间:2022-06-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事先两位小姐同两位男士在外宵夜时,饮用了放有麻醉药的饮料,感到头晕。

案例18 宾馆内的麻醉抢劫案

8月10日晚12时左右,犯罪嫌疑人刘俊、吴友刚搀扶着两位小姐到某宾馆,然后使用名为“王军”的假身份证办理入住登记,两男两女同进了307房间。因事先两位小姐同两位男士在外宵夜时,饮用了放有麻醉药的饮料,感到头晕。在昏迷不醒的情况下,两男乘机抢走手机两部,现金500余元,得逞后逃离现场,并用同样手段在其他宾馆、旅店作案,后被当场抓获。经公安部门审查,刘、吴两犯系社会无业人员,是四人组成的犯罪团伙成员。目前犯罪团伙四名案犯已全部被捕获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案例评析:

本案例表明,一些宾馆、旅店的治安管理存在严重的漏洞,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此案首先选择合适的目标,有预谋地在另一场所吃夜宵时在饮料中放入麻醉药,作案后谎称小姐喝醉了酒需要休息,登记进房后实施抢劫。因服务人员在接待服务过程中,未留心观察喝醉酒的小姐身上有无酒味,有无呕吐现象,使罪犯得手后从容离开现场。

第二,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或甲登记,乙住宿,显然违反《旅店业治安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即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验证后方可住宿。而登记员在仅一男青年登记的情况下,竟允许两男两女同住一间客房,说明他们思想松懈;深夜值班人员的警惕性也不高,缺乏安全管理责任感,致使犯罪分子作案后逃之夭夭。

因此宾馆要加强对员工的治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把好住宿登记验证关,真正将各项安全制度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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