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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两个重要的生态经济平衡

时间:2022-06-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重建两个重要的生态经济平衡上述影响西部草原畜牧业发展的八个方面的问题,总括来看,都是生态与经济不协调的问题,即破坏了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平衡所导致。在西部草原上由于大量“毁草种粮”所引发的正是这种情况。

二、重建两个重要的生态经济平衡

上述影响西部草原畜牧业发展的八个方面的问题,总括来看,都是生态与经济不协调的问题,即破坏了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平衡所导致。因此它们也都需要依靠改变人们的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重新建立起适当的草原生态经济平衡来解决。从西部草原被破坏情况看,有两个问题的影响是十分重要和关键的。这就是“毁草种粮”问题和“超载过牧”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要求人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切实建立以下两个重要生态经济平衡:

1.人草生态经济平衡

西部草原长期以来遭受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人口的急剧增加引起的大面积“毁草种粮”。其根源就是长期以来片面执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我们应当看到,我国当时在农业上制定的“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基本上是正确的。但是由于迫于粮食需求的巨大压力,其执行结果则是只强调了“以粮为纲”而否定了“多种经营和全面发展”。以至发展到了毁林开荒、毁草开荒和填塘种粮,等等,不惜破坏了林、牧、渔业等其他各项农业生产来单一种植粮食,从而把“以粮为纲”和“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完全对立起来。这种情况,在草原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在这种片面强调“以粮为纲”的思想指导下,我国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部广大草原地区,曾经出现过两次大规模的毁草开荒高潮。第一次是60年代初,主要在呼伦贝尔草原,一年就开垦了将近300万亩质量比较好的放牧场和割草场,其中包括大约有200万亩是不宜开垦的干草原地带。后来就发现有166万亩开垦地由于粮食作物的产量太低或基本绝收又停止了耕种。这些弃耕地后来由于风蚀等原因就引起了严重的沙化。第二次草原大开荒高潮是60年代中期。草原生态环境又遭受重大的创伤。其指导思想还是片面实行“以粮为纲”,当时的口号是“牧民不吃亏心粮”,动员广大牧民“弃牧经农”来开垦草原。这个时期,全国新开垦的草原面积达到4000万亩。这样大规模的滥垦草原必然带来大规模的草原沙化,于是在西部广大草原上就出现了“农田吃草原,风沙吃农田”的严重后果。例如,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西南部,本来是条件很好的天然草原,适宜发展畜牧业。国家也在这里投资建场发展商品畜牧业生产。但是直至80年代初期,这里又大面积开垦草原种植小麦,从而引起了严重的生态经济后果。其中一个种羊场到临近的地方去开垦牧民的放牧场地,致使牲畜无草可吃而大量饿死。这个种羊场从1983年到1986年,在八个放牧场毁草种粮,连续4年,共开垦了草场8000余亩,使这个牧场饿死牛羊5500多头,造成了近80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在一些河水发源地大量开垦草原,不但使这些地区出现了严重的草原沙化,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3]这种大量毁草开荒,破坏草原的后果,在西部地区直到现在都没有消除。

深入分析一下上述问题的产生,人们明确认识到草原是一个具有本身特点的生态经济系统。生态经济学的理论认为,一切生态经济系统都是由各种生态和经济要素组成的,这是它的共性。但与此同时,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下,各种生态经济系统的存在又都具有各自的特点,这又是它的特性。西部草原的实质是生态经济系统,但它又是以草为主的生态经济系统,这就是它的特色和资源优势所在。因此人们对它进行经济利用的方向无疑应该是利用牧草来发挥其优势,而不是毁掉牧草去发挥种粮的劣势。长期以来大量毁草种粮的错误实践告诉我们,在利用生态经济系统资源发展畜牧业经济中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一个利用系统资源的方向问题。当人们明确认识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特色,大力开发利用其牧草资源优势,它的生态经济效益就能够发挥,反之,否定和放弃了它的牧草优势去发展种粮劣势,就必然要带来生态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

当前进行西部大开发,要切实控制和解决“毁草种粮”所带来的严重生态经济问题,最根本的政策措施就是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的急剧增加,以保护“人草生态经济平衡”。深刻认识和切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生态经济学的理论上做一些分析。最基本的一点是应该看到,人是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一个要素。但是生态经济系统又是由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相互结合组成的,因此,人在这两个子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又有所不同。在生态系统中,人是作为自然的人而存在的。其地位和作用只是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要素,与其他各种动植物要素没有什么区别。这就决定了在一定的自然生产力水平下,人在生态系统中的数量和系统中其他要素的数量之间要维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如果人的数量过多,超过了这一比例关系,就会在急剧增大其对生态系统压力的情况下,使生态系统的运行失去平衡,从而给生态系统带来不利的影响。在西部草原上由于大量“毁草种粮”所引发的正是这种情况。而在经济系统中,人是作为社会的人而存在的,其地位和作用就具有两重性,即:①人作为经济过程中的劳动力,只是经济系统中的一个生产要素,其地位和作用与其他生产要素也没有什么区别;②人作为经济系统的主宰,则有与其他经济要素完全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即它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来自觉地安排和调整系统中的各种经济关系,使系统的发展走向更加协调。据此在由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有机结合而形成的西部草原生态经济系统中,面对人草平衡已经失调,草原生态系统已经遭受破坏的情况下,人作为草原经济系统和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主宰,就应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自觉控制自身的增长速度,使西部草原生态经济系统中的人草关系保持在生态经济系统能够允许的比例上,从而维持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平衡稳定。

2.畜草生态经济平衡

西部草原长期以来遭受破坏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放牧牲畜的数量急剧增加所引起的严重“超载过牧”。其核心问题是在西部草原生态经济系统中破坏了牲畜与牧草的比例关系,使系统失去了生态平衡和生态经济平衡。分析这一问题,人们应当从生态与经济的结合上认识以下两点:

(1)草原生态经济系统具有有限性的特点。草原的实质是一个生态经济系统。它由各种生态要素和经济要素有机结合组成,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可缺少,而且各个要素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比例,这个比例也是不能随便破坏的。当这种正常的要素组合具备,要素之间的比例关系能够维持,生态经济系统就能够持续地正常运转,生态系统也就能够源源不断地向人们提供各种牲畜等自然产品,满足人们生活和发展经济的需要。破坏了这一组合和比例,从而整个生态经济系统就要受到损伤,严重的还会造成系统的崩溃。这里起决定性作用的一点就是生态经济系统具有有限性的特点。对此应当具体看到:一方面,组成该生态系统的各个要素的数量是有限的;虽然其中有的生态要素(如牧草)是可再生资源,它们被利用后还可以再生,但是它们的再生能力也是有限的。另一方面,整个生态系统的运行能力也是有限的。在其可以运行的限度内,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状态能够保持,生态系统向人们提供各种自然产品的功能就可以保持。而超过了其可以运行的限度,生态系统的平衡状态就要被打破,它所具有的向人们提供自然产品的功能就要失去。

从目前我国西部草原畜牧业的情况看,大部分地区正是处于这种情况。人们为了扩大牲畜饲养规模,尽量增加在草原上放牧的牲畜头数,致使牧草的消耗过大,超过了草类这种可再生资源的再生能力,结果就破坏了草原生态系统结构,从而也损害了生态系统功能;这样也就使整个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平衡遭到破坏,从而使草原畜牧业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西部草原目前的产草量都在大幅度下降就是这种做法的恶果。一般草场与20世纪50年代对比,产草量约下降了30%~50%。在内蒙古牧区,连呼伦贝尔大草原那样水草丰美的优质草原,现在牧草也生长得稀疏低矮,过去歌中所唱的那种“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已经不见了。[4]

深入分析一下“超载过牧”问题的产生,人们也明确地看到,西部利用草地生态系统发展经济不但存在着前面谈到的对系统资源的利用方向问题(如“毁草种粮”),而且也存在着对系统资源的利用程度问题(如“超载过牧”)。人们扭转了“毁草种粮”,不去追求粮食生产的劣势而着眼于发挥牧草的优势发展草原畜牧业,其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不加限制地盲目扩大饲养牲畜头数,超过了草原生态系统承载能力的阈限,其结果同样也将破坏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从而给草原畜牧业带来不可持续发展的后果。

(2)“畜草平衡”是一个生态经济规律。要解决超载过牧问题,人们必须首先改正发展畜牧业经济的错误做法,重新建立草原生态经济平衡。即需要从生态经济学理论的高度认识“畜草平衡”是发展草原畜牧业的一个客观规律。对此应当看到以下三点:

第一,要看到“畜草平衡”是一个客观规律,它的存在和作用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因为,畜牧业一方面是人类有目的的经济活动,它的运行要受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另一方面畜牧业的生产对象是牲畜,它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牧草,这些都是有生命的动植物有机体,因此它的运行又要受客观生态平衡自然规律的制约。即总体上要受客观生态经济平衡规律的制约。“畜草平衡”作为一个客观生态经济规律,体现了以下三个层次的生态经济关系:①它体现了草原畜牧业中生产目的和条件统一的关系。发展草原畜牧业,增加牲畜头数,从而增加各种畜产品产量是目的。但是它必须以相应增加牧草的产量为条件,否则畜牧业的扩大再生产就不能进行。因此发展草原畜牧业,应当始终把牧草的生产放在与牲畜生产同等重要的地位。②它体现了草原畜牧业中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统一的关系。畜牧业生产和其他农业生产一样,都是以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密切交织为基本特征。各种牲畜和牧草都既是自然生物的再生产,又是经济产品和“原料”的再生产。畜牧业中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交织的这一特点又要求人们在发展畜牧业中,既要重视草畜物质交换的经济过程,又要重视其物质交换的自然生态过程,使之建立在经济和自然相互协调的基础上。③它体现了草畜之间的具体序、量和比例协调的关系。在草原畜牧业中,牲畜的生产要以草类的生产为基础,说明它的实质是在生态系统植物第一性生产基础上的动物第二性生产;它们在自然和经济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中存在着先后的次序关系,其顺序也不能颠倒。与此同时,它们之间所体现的这一物质和能量循环转换过程,客观上也存在着一定的数量和比例。所有以上都从定性与定量的结合上,体现了“畜草平衡”作为一个生态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

第二,要看到畜草不平衡的实质是掠夺生态经济系统。在西部草原畜牧业中畜草不平衡的突出表现是“超载过牧”,这实质是一种掠夺草原生态经济系统的做法。其严重的生态经济后果就在于使牧草资源遭受毁灭性的破坏,使草原畜牧业不能可持续发展。

第三,发展西部草原畜牧业必须实行“以草定畜”的生产经营原则。这里就需要运用生态经济学的“生态经济适合度”理论做指导。生态经济学理论认为,人们的任何经济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具体生态和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其中经济和生态既互为条件也互相制约。一方面,人们追求最大限度地发展经济,取得理论上最大经济效益的要求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它要受具体生态条件的制约。另一方面,生态系统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以达到本身顶级发展状态的要求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它也必须要被人们利用来发展生产。这样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所能实现的只是经济和生态两者都能在允许的程度,这就是实际生产中的“生态经济适合度”。据此西部发展草原畜牧业安排牲畜的放养规模就要遵循“以草定畜”的原则,把饲养牲畜的数量放在牧草现有量和最大可能再生量的稳妥基础上。这里还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这个“生态经济适合度”的运用其意义不应该是消极地对牲畜限头限产,而是积极地采用各种新的牧草种植和牲畜放牧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发挥饲草的转化效率,把以草定畜建立在更高水平的基础上,促进草原畜牧业生产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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