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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动力机制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动力机制我们在本章第三节专门分析了知识产权战略的特性,其实也是知识产权业务的特性。这些特性决定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动力机制对知识产权业务管理的重要性,对知识产权生产、保护、经营的绩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业务的分析,“轻触”理论是非常适合应用于知识产权管理。

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动力机制

我们在本章第三节专门分析了知识产权战略的特性,其实也是知识产权业务的特性。这些特性决定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动力机制对知识产权业务管理的重要性,对知识产权生产、保护、经营的绩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企业知识产权业务特性对管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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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9 两种管理职能属性示意图

按照组织在实施核心业务流程过程中,职能所掌控资源的属性,一般分为“资源控制性职能”和“资源整合性职能”两种。资源控制型职能是指组织在实施核心业务流程过程中,因要使用必需的资源所必须经过的职能环节。其管控模式的选择不会影响管理的宽度,但会影响管理的深度和效率,管理对象对其管理的敏感度相对较低。资源整合型职能是指:在组织执行核心业务流程过程中,不是必经的职能环节,但是组织赋予了该职能整合资源的权利,对核心业务流程有基础支撑作用。其管控方式的选择,既影响管理的深度和效率,更影响管理的宽度,管理对象对其管理的敏感度非常高。两种职能的示意图详见图4.9。

知识产权属于资源整合性业务,不适用以过程推进为主的“重手”管控方式,更适易于以结果导向为主的“轻触”管控方式。

(二)“轻触”理论的主要内容

为了清楚地引出“轻触”理论[8],我们从一个案例说起:19世纪初,英国将本土罪犯通过船运遣送到澳大利亚。令当局非常头痛的一件事是,船运过程中罪犯的死亡率一直高达30%左右。为此,政府也通过法律强行要求船东改善罪犯在船上的医疗、饮食和居住条件,即推进过程的所谓“重手”方案,但是效果并不理想。为此,当局请教有关管理专家寻求解决办法。经专家了解,当时的结算方式是按上船的罪犯数量进行计费的。专家建议当局改变结算方式,按下船的罪犯的数量进行计费。结果,罪犯的死亡率降低到5%以下。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解决问题的根本要找到利益的驱动因素。由于结算方式的改变,罪犯的死亡将影响船东的利益,船东开始从根本上去改变罪犯的医疗、饮食和居住条件,而在此之前的改变只会被动和应付性的,也是没有效果的。

所谓“轻触”理论,主要是以对结果的有效利益导向来改变过程的实施质量。其核心:一、必须正确识别“结果”。上述案例中的“结果”是罪犯平安抵达澳洲;二、正确识别导致结果的主要利益驱动因素。上例中,对船东来说,开始的结算方式,罪犯的抵达数量与他的利益没有关系,只有后来的结算方式才使得罪犯抵达数量与他的利益紧密相关,因此,他必须保证罪犯的一路平安;三、有效地进行利益导向。上例中,改变了结算方式,使船东由于关注自己的利益而真正采取有效措施去改进罪犯的医疗、饮食和居住条件,从而降低罪犯的死亡率。“轻触”理论示意图见图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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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0 “轻触”理论示意图

“轻触”理论是一种柔性化的管理方式之一,主要适合应用在实施路径不确定,过程因素复杂,实施主体能动性大,实施结果与主体的利益相关性大的管理场合。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业务的分析,“轻触”理论是非常适合应用于知识产权管理。主要实施方式是找到知识产权产生、保护、经营过程中的利益相关主体和驱动因素,并采用有效的手段对利益相关主体进行有效的导向和激励。

知识产权的产生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采用“轻触”管理理论来管控知识产权,使得发明人明白:保护和经营知识产权不仅关系到公司的利益所在,也关系到发明人的自己的利益所在。“结果”的导向不但会改变知识产权“生产和经营”本身的质量,同时也将改变知识产权创造发明的质量。

(三)“轻触”理论在企业知识产权生产中的运用

企业的知识产权生产主要依赖于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所谓的自主创新能力指“企业依托外部资源及环境条件的支撑,建立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主要参与者(企业技术人员及员工、政府、大学和院校等)在知识的吸收、创造、使用过程中的协同,寻求资源的最优配置以产生创新的技术,并使之产业化且获得商业利益的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所在。

1.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模型

在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的前提下,按照资源及环境条件、执行及绩效、成长等三个方面构成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模型。其中“资源及环境条件”是基础、要因、自变量,主要是指企业为实施自主创新活动建立的体制、机制,所投入的资金及试验装备及人员等,以及政府的法制及财税环境、高校及研究机构的协作条件等。“执行及绩效”是表现、结果,是多种要素的集合因变量,主要是指企业优化配置资源组织实施自主创新的过程及实际成效。“成长”是潜在绩效的牵引力,主要是自主创新的投入增长及知识积累等。具体见图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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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1 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模型

企业技术进步的关键是创新动力。只有解决了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问题,企业才可能积极培育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才可能认真解决好创新运行中的一系列问题。从图4.11模型构建的框架来看,三个方面包括了相互关联的诸多要素,要实现诸要素之间协同,达到真正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目的,必须建立有效的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

2.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关系

企业技术创新的内部动力是企业在利用创新能力实现利益目标的过程中,由企业内部产生的推动创新活动开展的力量,主要包括企业利益、收益预期和创新能力。内部动力因素是促使企业自主创新的根本性动因。外部动力是诱发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外部力量,主要包括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科学技术等。以上各种动力要素还受到包括政府创新激励制度在内的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企业在外部环境的激励影响下,外部动力因素得以强化,并通过内部动力因素转化成企业利益驱动力而发挥作用。

为了能更直接地将影响自主创新动力要素揭示出来,我们以动力作用的主体的利益诉求来展开分析,建立自主创新相关主体的关系模型。因为自主创新活动主要由企业来集优资源组织实施的,企业是核心主体,其动力机制的重点在于能有效激发企业集优资源有效地组织自主创新,实现市场价值。企业内具体实施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是从属主体,动力机制的重点在于能真正调动企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去实施自主创新。院校及研究人员承担了企业自主创新的人才培养、基础研究、协作任务及知识传递和转化工作,是辅助主体,其动力机制的重点在于能促进院校有效地培养高素质的人才,组织基础研究(R&D中R的任务)及研究成果的传递和转化,调动研究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实施研究及研究成果的传递转化、企业研发的协作工作。政府承担了有关自主创新的法制、财税政策制定等市场环境建设以及政府激励等职能,是环境主体,其动力机制重点在于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及激励政策,引导企业系统地组织实施自主创新工作。实施主体、协作主体和环境主体都通过核心主体来发挥作用。自主创新相关主体的关系模型见图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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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2 自主创新相关主体的关系模型

3.“轻触”式自主创新动力机制模型[9]

根据对自主创新相关主体以及其利益诉求的分析,考虑到只有企业(核心主体)、院校(辅助主体)、政府(环境主体)等组织才具备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动力机制的职能,个人主体(企业员工、院校研究人员)只是动力机制的作用对象之一,不具备上述职能,所以在研究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建设和完善时,只考虑企业、院校和政府的作用。同时,考虑到自主创新是在市场的环境下进行的,市场的作用不可忽略,本研究将市场也作为一个“主体”之一,与企业、院校、政府一起构建一个“自主创新动力机制模型”,具体见图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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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3 “轻触”式自主创新动力机制模型

(1)企业——内源力

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亦即策划、组织、实施的主体,来自企业内部的自主创新动力是源动力,简称内源力。主要包括利益驱动、企业家精神、创新机制激励、企业创新能力等。

企业利益驱动力起着重要的核心和枢纽作用。这不仅由于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目的是实现利益最大化,而且还因为企业外部的各种动力要素最终都将转化成企业利益驱动力而发挥作用。具体表现为:首先,利益驱动因市场需求而生。只有当某种需求能够创造经济效益时,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才会有利可图,企业也才会产生自主创新的冲动。其次,利益驱动是市场竞争的最终目的。当竞争压力转变成利益驱动力时,企业就会依靠创新来追求胜算。再次,自主创新成果的商业化需通过利益驱动而启动。一项新的自主创新成果,只有其能够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时,才会引发企业实现商业化的兴趣。

在企业内部的创新动力要素中,还有一个要素在动力机制的运行中是不可或缺的,它就是企业家精神。打个形象的比方,企业自主创新动力机制相当于一个串联电路,企业家在这个电路中相当于一个起关键作用的“开关”。一个富有创新、冒险精神的企业家就像是一个反应灵敏的“电子开关”,只要企业利益驱动力发生微小的变动,它就可以敏锐地捕捉到并能迅速接通电路,使创新活动立刻启动,并保证创新过程运行顺畅;而一个缺乏创新、冒险精神的企业家就像是一个生了锈的“手动开关”,没有外力强行扳动,它可能始终处于断开状态,从而使创新动力机制永远不能启动。因此,对创新动力机制来说,企业家精神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企业家精神除了直接作用于企业主体之外,还通过企业文化和激励机制间接作用于个人主体。

与个人主体行为目标关联较密切的就是企业内部创新机制激励。因为个人主体参与自主创新的目的就在于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是能够帮助个人主体实现这一目的的捷径。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恰如一块“电磁铁”,通过对个人主体产生“磁场”——实施恰当的精神奖励、丰厚的物质奖励,能够牢牢地“吸引”个人主体向企业期望的目标靠近,使个人主体积极地投身于自主创新活动。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必将使企业员工始终保持创新的动力和活力。除了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以外,在企业创新动力机制中,企业文化对个人主体从事自主创新活动的推动作用也不可小觑。因为个人主体的行为目标不仅包含着利益目标,还包含着自我价值实现的目标。而在创新实践中积淀和形成的企业创新文化,会通过“辐射作用”影响企业员工的价值观和行为取向,使全体员工普遍地认同和崇尚创新,并将创新成功作为自我价值实现的重要标志,从而积极主动地进行创新活动。可以说,有利于创新的企业文化一旦形成就会持续地推动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

企业创新能力是创新动力机制顺利运行的重要一环。企业创新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成功地完成自主创新活动。如果企业不具备独立完成自主创新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知识积累以及高效的组织实施能力,那么即使受到的利益驱动力再大,企业也无法集优资源实现有效的创新,只能是望“利”兴叹了。由此可见,在企业自主创新动力机制的电路中,企业创新能力的作用相当于一根“保险丝”,如果企业的创新能力很弱,那么该电路的承载能力就很小,稍大一点的负荷就会使其熔断,从而切断电路。反之,则电路可以维持顺畅的运行。

(2)院校——协同力

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活动是开放式的自主集成创新活动,院校(主要指科研院所和高校)是主要外部协作方,院校对创新的协同支撑力,称为协同力。主要包括协同研发的支撑及成果转化激励等。

完整的自主创新活动包括研究、发展、商业化(亦即R&D&C)的过程,院校对企业协同研发的支撑工作的重点主要是R—基础及机理研究工作。院校重在培养专业人才和学术发展的非营利性特点,决定了其在专业基础研究上不断积累和传承的优势。而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涉及的专业面非常广,不可能自行建立面面俱到的基础研究机构,必须集优资源依据需要建立与院校在基础研究上的合作。在企业自主创新体系中这种协同研发的深化是在某些领域与院校建立排他性的战略合作。这种战略协同关系使院校成为企业的“虚拟”研究机构,在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中起着与企业内部实施主体近乎相同的作用。

与协同研发支撑主要是企业的需求带动的不同,成果转化则主要由院校甚至国家设置相应的激励机制去推进和导向技术通过企业走向市场。国家成为院校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建设的主体之一,原因是国家也是院校研究的投入主体之一。因为成果转化主要依托企业来进行,来自院校和国家的激励机制,重点是通过解决成果的权利归属来调动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将科技成果传递到“孵化器”或直接传递到企业来转化,形成R&D&C的良性的循环。

(3)政府——政策力

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政策等,为企业创新营造一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良性的自主创新导向,其产生的驱动作用称为政策力。主要包括宏观管理机制激励、国企高管的评价导向等。

宏观管理机制激励[10](见图4.14)主要指:政府运用、发挥“制定规划、制定政策、制定法律、加强协调、提供服务”等一系列创新激励职能,通过作用于创新企业及相关要素、创新网络、宏观环境,削减“市场失灵”,形成“激励内部动力,诱导外部动力,促进合作创新,强化环境支撑”的四大效应,这四大效应共同发挥作用、产生合力,最后直接或间接地对企业自主创新内在动力产生激励影响,并改变企业的相对价格(自主创新的收益、成本、收益预期),从而转化为企业利益驱动力,进而激发、驱动企业主体从事自主创新活动。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强大的动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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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4 宏观管理机制激励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言,高管对自主创新的主导作用不可忽视。其主导作用的发挥一方面来源于高管的主动意愿即企业家精神,另一方面来源于政府对高管的评价导向。同时,有效的评价导向将更进一步地激发和强化企业家精神,驱动高管引领企业进行自发的自主创新行为。

(4)市场——牵引力

完善的市场体系是市场机制功能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和前提条件,也是企业自主创新动力机制建立及其功能运行的外部保障条件。政府政策力作用于市场领域,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通过需求拉动、竞争推动产生自主创新的牵引作用,称为市场——牵引力。

这种牵引一方面是市场客观调节和配置的结果,但另一方面与企业主动谋求与客户和竞争对手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关。与客户建立技术创新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将企业与客户的技术链通过供应链进行连接,通过增强客户的竞争能力,形成企业自主创新的需求拉动力。同时谋求与主要竞争对手建立技术创新的战略联盟关系,共同策划、研究重大共性技术课题,分担技术风险,形成自主创新的竞争推动力。

综上所述,我们将企业自主创新动力机制概括为:政府政策力作用于市场领域和企业、院校等,除了一部分直接变为企业的利益驱动力外,其余部分将通过市场被分解为需求拉动力、竞争推动力等。市场的牵引力、政府的政策力,都将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企业利益驱动力,成为作用于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源泉。企业利益驱动力是企业外部创新动力的接入口和转化器,它在企业自主创新动力机制中起着核心作用。企业家精神对利益驱动力具有感应与启动作用,它能够直接驱动企业主体从事创新,通过“协同力”引导院校与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与成果转化,通过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吸引力”间接驱动个人主体从事自主创新。企业创新能力则最终保障着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得以顺利进行。而成功的自主创新活动又反作用于市场、技术、政府、院校,继而引发出新一轮更高层次的创新需求。

4.自主创新动力机制的关注点

中国企业在建立和完善自主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时候,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薄弱环节:

(1)激发企业家精神,引领企业自发进行自主创新

自主创新的首要条件在于企业能否从战略层面予以高度重视并保障足够的资源投入,企业家在其中将发挥关键的主导作用。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家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改变政府对企业直接干预和克服国家所有权实质性缺位的弊端,消除一切不规范的政策性暴利机会对企业的诱惑。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取缔诸侯经济,使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行为步入法制化轨道,从而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将目标集中于投资回报,对市场信号有能力作出正确反应。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维护企业家的各项合法权益,吸引和培育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意识的企业家投身于创新之中。克服企业经营的短期行为,将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指标纳入企业家的考核体系,以引导企业家的自主创新行为。

(2)宏观管理机制激励应由“过程主导”向“结果导向”转变

过去宏观管理机制非常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重视自主创新的过程推进,其结果并不理想。具体来说,政府在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中,采用给国有企业规定申请指标,减免申请费用等措施来强化和推进该项工作,但是我们的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无论在“量”还是“质”上都没能形成大的突破。主要原因我们知识产权法制保护的“结果”非常薄弱,侵权的法制诉讼非常困难,侵权赔偿远远不能弥补在创新上的投入以及商业损失,这种被侵权的风险致使企业不愿意投入过多的资源进行创新。其实,政府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只要切实做好法制保护这个“结果”环节就可以了,具体借鉴美国和欧洲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经验,提高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审理效率,大幅提高侵权的赔偿额。这种对知识产权处理“结果”的导向,将明显改变企业自主创新“过程”质量,使企业产生强烈的自主创新利益驱动。

同样,我们在优化市场环境时,应重点做好法制完善和执行这一“结果”环节,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触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目前,建议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完善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取消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之间的待遇差别和歧视,特别是要破除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使企业更多地依靠自主创新而不是凭借某种特权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竞争优势。

另外,建立自主创新税收减免政策,加大对自主创新商业化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制定对自主创新的金融扶持政策等。这一系列对自主创新“结果”的激励将导向企业改变自主创新的“过程”质量。

(3)完善企业创新机制激励,真正触发科技人员创新的动力

目前大多数企业都建立了创新项目成果的激励,并且这种激励都是一次性的。建议企业建立以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长期激励,将知识产权作为投入要素(期权股份)之一参与分配,简称为期权奖励。具体做法是对所产业化的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高新技术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评估的价值乘以10%到30%折算为期权股份奖励给技术完成人,一个项目有多个技术完成人的,具体根据每一个技术完成人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期权奖励的实质是将原本应该一次性给技术发明人的奖励,按照期权方式,根据所产业化项目的未来经营贡献去预期兑现,这样可以“导向”科技人员更关注技术的市场化、产品化,从而将技术完成人的自身利益与公司的经营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

同时,对科技人员的充分尊重和授权,也是一种特殊的有效激励,如在实施自主创新过程中,实行目标导向下的大项目奖励制,将充分激发科技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大提高研发的效率和效果。

(4)放开研究人员的产权激励,引导技术的快速产业化

1976 年至1978年间,美国政府拥有的2.8万件专利大多数未被转化而被闲置起来,美国政府投入了300亿美元的研发资金,却没有得到任何回报。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政府投入的研究项目知识产权属国家所有,大学和研究机构没有获得其发明创造的所有权,因而不能直接进行市场转移。为此,1980年,美国出台了《拜杜法案》,基本理念是使美国的大学、小企业获得专利所有权,并通过技术转让的方式将之推向市场。该项法案的出台大大改变了美国大学技术产业化的现状,今天美国的技术发展与经济繁荣与该法案的导向作用无不相关。

我国目前的法律秉承了“拜杜法案”精神,政府投入的项目,院校拥有知识产权。但是我们没有像美国院校那样,将权利进一步分享给研究人员,致使研究人员技术产业化的积极性不高。建议完善这一做法,使院校的知识产权与研究人员共同所有,甚至研究人员享受70%及以上的权利。对权利这一“结果”的激励,将使研究人员产生强大的利益驱动,引导技术的快速产业化。

(5)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自主创新动力机制运行的基础

自主创新动力机制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是:企业具备能独立、有效地组织实施自主创新的能力。为了强化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应重点做到“实现五个转变,提升十大能力”。

五个转变:经营策略由技术创新支撑企业发展向主导企业发展转变,竞争方式由适应性向破坏性转变,创新活动由以问题、需求驱动为主向技术引领为主转变,创新评价由效益衡量为主向能力贡献为主转变,创新成果由知识产权管理向知识资产管理转变。

十大能力:创新策划能力、组织保证能力、机制导向能力、知识产权运作能力、外部资源利用能力、研发条件保障能力、成果固化能力、文化渗透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标准化能力。

(四)“轻触”理论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及经营中的运用

在知识产权生产、保护、经营三个环节中,生产环节最重要,只有生产环节创造知识产权的客体。而生产环节主要依赖自主创新来实现的,自主创新能力的高低决定了自主创新的质量,亦即知识产权的质量,所以我们应重点关注自主创新的动力机制建设。但是在保护、经营环节的动力机制建设也不可忽视,因为它不仅影响知识产权申请及经营的结果,还同时会对自主创新的结果带来影响。

在保护和经营环节可以应用“轻触”理论,重点建立对申请和经营结果的激励机制,来导向发明人申请、经营和生产知识产权的积极性。

具体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关于专利奖和专利提成,即“一奖两酬”规定来制定激励政策:一、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所有或持有单位应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发明专利的奖金不低于2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不低于50元。二、专利权的所有或持有单位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得利润税后提取0.5%—2%,或者从实施外观设计所得利润税后提取0.05%—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一次性报酬。三、专利权所有或持有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纳税后提取5%—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设计人。

同时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制定对专利、技术秘密及其组合的科技成果对外经营时的激励政策:具体为企业应当从转让该项职务科技成果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轻触”理论在知识产权保护及经营中的运用参见图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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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5 “轻触”式知识产权保护、经营动力机制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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