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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的政策纲领和社会模式

时间:2022-05-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 激进的政策纲领和社会模式激进政治经济学派的政策建议、施政方案和社会模式是五花八门的,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具有社会主义倾向;一类反对或者起码不赞成搞社会主义制度。新剑桥学派也提出类似的一套激进的改良主义纲领和政策主张。这种工人的管理是经济民主的重要内容。

第六节 激进的政策纲领和社会模式

激进政治经济学派的政策建议、施政方案和社会模式是五花八门的,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具有社会主义倾向;一类反对或者起码不赞成搞社会主义制度。后者以广义激进政治经济学派(如新剑桥学派、新制度学派)居多。激进政治经济学派所讲的“社会主义”大多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改良主义的乌托邦社会主义。但应予说明的是,其中不乏可供借鉴的合理因素。

一、“新社会主义”

新制度学派领袖——被西方学术界称为“异端者”、“激进派”、“哈佛大学支持激进经济学的三大名教授之一”——加尔布雷思否认自己是社会主义者,而以“激进的自由主义者”自居;否认自己是革命论者,而以“改革论者”自居。他的“新社会主义”模式是一个与真正的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资本主义混合经济模式,并未触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

所谓新社会主义就是从所谓“公共利益”出发,在市场系统、非垄断组织或中小企业与计划系统、垄断组织、大企业之间建立一种恰如其分的比例和平等关系,并通过国家干预弥补这两个系统各自的缺陷,消除权力不平等和收入不均等。具体政策主张包括:(1)建立技术专家体制或社会工程体系;(2)通过累进所得税制消除收入不均等,主张通过国家保证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有一定的收入,主张各民族工人的工资不受歧视,等等;(3)反对通货膨胀,主张政府应实行对工资与物价直接管制的政策;(4)通过立法手段,清除环境污染;(5)增加国家预算拨款,用于增进社会福利;(6)保证各部门经济稳定协调发展;(7)实行最大公司的国有化,主张军事工业公司应首先实行国有化,等等。

新剑桥学派也提出类似的一套激进的改良主义纲领和政策主张。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缺陷在于收入分配失调,并由此而引起社会一系列矛盾,因此他们主张政府经济政策的根本点,应立足于解决社会收入分配不合理,实现收入“均等化”,反对新古典综合派片面地以经济增长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同时也反对他们实行工资、物价管制的收入政策。但他们热衷于抨击某一特定的社会靶标如“吃租资本家”,但不是攻击整个资本主义制度。琼·罗宾逊的社会理论的实质,就是关于“通过废除吃租资本过渡到社会主义”。他们实际上并不要求在社会制度结构上进行根本的改造,而只是在收入分配结构上兜圈子,力图完善资本主义经济调节机制;大力主张国家干预主义政策,亦即主张混合经济,而无须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并且倾向于推进和执行新制度学派所设想的技术专家体制或社会工程体系一类的激进政策。

具体的政策措施有两大类:一类是从加强福利措施和改进现行税制入手,用以实现收入均等化,减轻所谓“富裕中的贫困”;另一类是对投资进行全面的社会管制,即通过投资社会化,调整就业结构和方向,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从而避免和消除战后经济增长中产生的种种弊端。鉴于新剑桥学派的这些政策主张和纲领是其理论体系最薄弱的环节,保守派、自由派,以及激进派中的许多人对此表示失望。保守派会对关于收入的分配可以在不削弱经济体系的生产力的情况下大大改变这一结论,感到不高兴;自由派会对关于竞争性市场对于经济体系的有效活动并非是必不可少的这一看法不高兴;而激进主义者会对关于即使在机构不进行根本性改革的情况下,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也可以保持稳定的看法感到不高兴。激进政治经济学家M.布劳格在《剑桥革命》一书中,抨击了新剑桥学派代表人物琼·罗宾逊的所谓“社会主义”,她对著名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问题,同样拿不出多少有实质内容的东西。总而言之,这种以实现收入的均等化为主要目标的纲领和政策主张,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改善工人生活状况,但究其本质只是一种以维护私有制为前提的,只在分配领域兜圈子的改良主义政策纲领。

综上所述,属于广义激进政治经济学派的新制度学派、新剑桥学派所谓的“社会主义”或“新社会主义”,虽然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运行的缺陷及其不良后果,但从本质上看,是一种假社会主义或资产阶级改良主义。

二、民主社会主义激进政治经济学内部曾开展了一场关于“可行性社会主义”与“民主计划社会主义”的大论战

前者以谢尔曼、诺夫等为代表,强调计划和市场的最佳结合,后者以曼德尔、安德森等为代表,强调民主政治和中央计划的最佳结合。他们的共同点是:解决资本主义矛盾的出路是搞社会主义,并且都把民主政治以及公有制充分就业、非中央集权的计划制度和平等分配视为社会主义模式的重要内容。因此这种社会模式又统称为“民主社会主义”。如何从资本主义过渡到民主社会主义?靠谁实现社会主义?激进派在这方面的论述较少。

谢尔曼设想,社会主义民主政府可以自然而然地由公民通过合法选举途径的抉择中产生出来。并且设想通过实施三个“怎么办”方案来实现向民主社会主义的过渡。首先是实施“当前怎么办”的方案,即举行有限的改革。在谢尔曼看来,相当大数量的人厌恶资本主义,因此,①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压力下,通过一项旨在保证充分就业和使人人有工作的法律,并使政府成为最终的雇主。即使这样的方案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可能实施,但为实施它而进行的斗争将导致许多人认识到社会主义的必要性;②首先争取某一个部门的公有制,如争取使城市公用事业变为市政所有制(禁止私人公司插手)以及石油工业的国有化;③免费的公共保健;(4)反对种族歧视。其次是实施“长期该怎么办”的方案,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谢尔曼设想,在美国只要把1000家最大的公司收归国家所有,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社会主义。这些大企业大约占全部公司财产、销售额和利润的2/3;这些国有化企业的大部分管理权可交由正式选举出来的民主政府任命的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一半由政府直接任命,一半由企业工人民主选举产生。这种工人的管理是经济民主的重要内容。最后是“更长的时期怎么办”的方案。谢尔曼设想这样的社会的特征是:一切产品都是免费供应的,没有工资,每个人都为社会公益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显而易见,激进政治经济学家是一批对现行制度变革的理想主义者,盖有空想主义的烙印。

激进派一般把社会变革的希望放在工人阶级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工人阶级身上。在60年代,老左派或一部分新左派认为,无产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不排斥暴力革命可能性)的主力。80年代以来,激进派一部分对无产阶级的涵义展开了讨论。有的把无产阶级界定为蓝领工人或产业工人,有的则说成是白领工人或“新工人阶级”;未来社会主义的权力将落入新工人阶级的精华即专业和技术人员之手。有的将无产阶级易名为“工资阶级”,并鼓吹这一阶级将占工作人员的90%。这一论调已将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的概念“修正”得面目全非了。

三、市场社会主义

市场社会主义是一种国际性思潮,其渊源可上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第一阶段),成形于20、30年代,中经40、50年代(20至50年代为第二阶段)的冷寂期后,在70、80年代(第三阶段)又再度复兴。作为激进派的一个独立分支,这一学派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仅受到正统经济学派的攻击,而且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受到来自激进派内部或马克思主义者的批评。

生产资料国有化或集体所有,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或经济运行的主导机制,构成了市场社会主义模式的基本框架。其方法论特征就是力图将马克思主义与西方经济理论加以综合,有的公开宣扬旨在模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制度本质区别的“趋同论”。此外,这一学派有两大主要理论:

1.中性机制和联姻理论

这一理论将资源配置视为一种“手段”或“工具”。它主张资源配置形式(计划机制或市场机制)可从社会制度中剥离出来,并可从一种经济环境或制度移植到另一种经济环境或制度中去;市场机制(计划机制)可以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结合,也可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联姻。

西方学者早在60、70年代就提出了关于经济机制可与所有制相脱离以及市场和计划仅仅是资源配置的手段或工具的思想。而英国市场社会主义学派在80年代提出的“联姻理论”是对“中性机制论”(NeutralMechanism)或“资源配置手段(工具)论”的进一步明确化。其宗旨就是既批判社会主义思潮中由来已久的所谓市场与社会主义颇难相容而不能联姻的观点。无论是左派(如激进政治经济学派)还是右派都认为:市场与社会主义处于政治和经济领域中的两极;市场与社会主义在市场社会主义这一术语中的结合,纯属胡说八道,因为两个术语是彼此矛盾的。也批判所谓市场与资本主义之间的联姻以及计划与社会主义之间的联姻不可分解的观点,强调指出:他们的“第一个目标是要将市场与社会主义联姻在一起”,力图“证明市场是能够用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11)他们在中性机制论的基础上进而指出:无论是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还是混合型制度,只要是工业制度就必然运用这种市场或那种市场,必然依赖政府干预或计划调节用以克服市场失灵或弥补市场缺陷。如资本主义市场体系中,大公司和国家都使用计划技术,而在现行社会主义中央计划体系中,市场提供了一种辅助性制度。并且还从目的和手段相互关系的角度来加以阐释,社会主义有一整套总体目的,如防止强者对弱者的剥削,实现收入、福利、地位和权利等方面的较大平等以及满足基本需求等,而资源配置方式、交易方式或技术手段(如计划、数量信号调节抑或市场、价格信号调节,政府决策抑或企业决策)则是实现社会主义目的的手段。他们强调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的实质并不意味着平等,资本主义国有化的实质也并不是消灭剥削,市场与资本主义之间并不存在内在的实质联系(资本主义弊端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咎于市场资本主义而并非市场本身),市场的内在实质也不会妨碍人们用它来实现社会主义的目的。他们相信完全可以构筑一个能够实现社会主义目的甚至结合某种特定形式的社会主义手段的市场制度。

由此可见,市场社会主义学派善于把资源配置的两大主要形式即市场机制及计划机制从社会经济制度中抽象出来,赋予其“中性机制”地位,这是有重要借鉴意义的。但同时要看到,在具体经济问题的研究中,市场机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又是和一定经济关系及社会制度相联系的、并非仅仅涉及资源配置的孤立的纯粹范畴。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相结合的,并且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因此,离开具体的经济环境及社会历史环境,亦即特定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的规定性而一味侈谈中性机制,是违背关于抽象和具体的辩证运动法则的。

2.“市场取向”的“主导机制论”

市场主导机制理论是继中性机制、联姻论之后的市场社会主义理论的又一重大突破。在60、70年代,市场社会主义学派或某些西方学者还未打破前一阶段形成的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并列的折衷主义的二元机制论,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荷兰的W.凯泽(主张自发的市场机制和中央投资宏观经济政策相结合的“混合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意大利的F.维多(提倡建立含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法国的莱·阿隆(主张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美国的格雷戈里和斯图尔特(市场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因素和非社会主义因素的结合体)等。(12)澳大利亚的J.维京斯基强调指出,市场社会主义可以具有不同的形式,但是实质上它表现出这两种机制的和平共处,甚至是互相补充的协调一致的合作。

市场社会主义者在80年代实现了理论上的突破,主要在于从以往倡导的二元机制论上升为市场主导机制论,强调主要通过市场来实现社会主义,从而明确指出市场机制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主导机制或资源配置的主要形式。市场主导机制论的主要鼓吹者是英国市场社会主义学派。他们的第二个目标是要启动一种对社会主义思想进行激进的重新取向的工作,不仅应力图克服社会主义思潮中由来已久的反市场倾向,抑制社会主义国家所特有的用中央集权手段和计划方式干涉经济的倾向,而且进而把市场视为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主导机制”。

他们详尽剖析市场机制和计划机制的优点与弊端。在他们看来,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都是各有利弊的不完善的机制形式,因此新古典学派崇尚纯粹自由放任的市场机制是一种不可取的极端形式;大多数激进学派人士崇尚纯粹计划机制形式也是不可取的极端形式,正确的答案是:“各种经济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都运用市场也运用计划……问题在于这两种机制中何种为分配资源的主要方法:是市场还是计划……如果将市场作为主要的经济机制,计划就能在必要之时或必要之处加以运用,如果将计划作为主要的经济机制,市场机制就会式微,而且弱小到不能够有所作为。中央计划体制必然会压制和损坏市场机制以及市场兴旺所赖以为根本的主要特征(冒险精神、企业家精神、竞争精神),最好是将市场作为主要的交易机制,只是在需要之时才有非市场机制对它进行补充。”(13)换而言之,市场是社会主义经济运作的“主导机制”或“交易机制的主导形式”,计划(而且主要是指导性计划)只是补充性的机制,它能改进市场的作用,而又没有威胁要取代它作为主导的资源配置机制,即应该大力发挥市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核心作用、基础作用或导向作用,计划或政府干预机制仅仅在这种主导形式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时才启动。

市场主导机制论无疑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但不能因此贬低计划机制或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性,应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市场主导机制论是与西方主流派经济学家鼓吹的混合经济论有区别的。后者是讲市场取向的资本主义主导机制论。市场社会主义学派的上述理论,与法国学者布罗代尔的物质文明—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三层分立模式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值得一提的是,法国年鉴学派的第二代传人费尔南·布罗代尔在其巨著《15—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1979年)中,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演变过程为其宏大背景和精湛注脚,提出了物质文明—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三层分立模式。在布罗代尔看来,市场经济是透明度很高的现实,它是指乡村活动、作坊、工场、店铺、交易所、银行、交易会,当然还有与市场相联系的生产机制和交换机制。

市场经济意味着解放、开放和竞争,并且是一种强制性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秩序。市场经济下层是一个不透明的底层经济即物质生活或物质文明,它代表尚未成形的那种半经济活动,即自给自足经济以及近距离的物物交换和劳务交换。建立在透明的市场经济之上的不透明层次是资本主义即由少数商人组成的垄断经济。这是资本家为了使交换变得对自己有利而不惜打乱既定的秩序,利用信贷和远距离贸易操纵市场价格,逐渐发展成为有钱有势的社会统治集团,不仅控制国内外市场,而且往往对市场经济起阻碍、破坏作用。

这种三层分立模式,实际上把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区分为两个不同的甚至对立的概念。换而言之,市场经济不一定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甚至有时是反资本主义的经济。他说:“这个三层分立的模式是在观察到的材料几乎自动分门别类的过程中逐渐显现的,可能读者会认为本书中最有争议的地方就在这个模式。这样岂不是把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在术语上分得过分清楚,甚至对立起来吗?我自己也并非毫不犹豫、一下子就接受这种看法的。我后来终于承认,在15—18世纪期间,甚至更早,市场经济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秩序。如同所有带强制性的秩序(社会、政治或文化秩序)一样,它曾分别朝上和朝下排挤自己的对立面和对抗力。”(14)无疑,布罗代尔的这一观点与中性机制论和联姻论是一脉相承的。

市场社会主义思潮不仅在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及前苏联、前东欧国家有市场,而且在第三世界不发达国家也有其适宜生长的土壤。其代表人物之一是阿根廷激进政治经济学家普雷维什(1901年—1986年)。他早期是狂热的新古典经济学的信奉者,40年代首先提出反新古典主义的中心—外围概念,并将其发展成为著名的结构主义经济发展论和拉美经委会主义。但在后期推出“体制改革论”和“重新定位论”,并着手改造外围资本主义,使之成为既区别于“正统”社会主义又不同于新古典派经济自由主义的市场社会主义体制,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的综合,这一综合可能是外围对其改造的特性作出的回答”和“外围发展的新途径”。(15)《外围资本主义》和《我的发展思想的五个阶段》这两部著述集中反映了他的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其主要观点是:

(1)综合社会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的某些有益的基本要素,主要表现为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的综合。

在他看来,市场是经济效益的首要因素,并可以通过努力使市场改造成为一种兼顾社会效益的适当机制。他批判了新古典学派的下述观点:市场规律(价格体系及其均衡趋势)应该起经济最高调节者的作用。在他看来,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环境恶化、收入分配不公和落后国家资本积累等问题,而计划是一种“体制性机制”,计划机制的前提条件是“剩余的社会占有”而不是“剩余的私人占有”。因为后者必然导致混乱,阻碍着计划以有意识的、合理的形式对发展的诸种要素施加影响。这样一来,计划就获得一种它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所不具备的意义,从而成为为达到市场运转不能达到的目的而实行的一种高级干预,以及国家有预见地决定对脱离市场运行的生产结构实行重大改革。他批评正统社会主义的官僚化和臃肿症,主张成立一种有巨大独立性的制定计划的“技术当局”。

(2)体制改革的涵义就是实现(政治)社会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的综合,在他看来,这种综合不是折衷主义的。它们原是从同一个哲学观念中产生的,然而,巨大的结构性障碍造成了它们的分离,但这决不会是最终的分离,两者在改造过程中必定重新汇合到一起。他认为,社会主义是指资本积累速度和收入分配应当成为集体决策的目标,以纠正结构性差异;为了保证剩余纳入社会用途,必须有社会主义。而自由主义是指生产和消费的个人决策,但涉及诸如生态保护等重要问题,也必须通过集体决策来决定,只要生产和消费的个别决策应由市场作出,经济自由主义就是必要的。

西方学者十分明确地指出,普雷维什已舍弃资本主义的政治和经济体制,而选择了市场社会主义模式或经济体制。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学教授阿伯特·菲什诺指出:普雷维什思想发展的第五阶段的成果,就是选择了“人道的、市场导向”的社会主义。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贾格迪什·巴格瓦蒂把普雷维什列入发展经济学最杰出的少数几个先驱人物的行列,指出后者为了解决外围资本主义的发展中的危机问题,而“希望市场社会主义”或多或少地解决这个问题。

对当代市场社会主义诸种模式作了系统的归类和阐释的第一个人,首推美国激进政治经济学家约翰·罗默。他在《社会主义未来》(1994年)一书中,主要对三种典型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式作了概括。第一类是以工人管理企业的思想为基础的模式,其中包括雅克·德雷兹方案、托马斯·韦斯科夫方案和马克·弗洛巴依方案等。第二类模式的典型方案是由普拉纳伯·巴丹和罗默设计的,其特征是保留传统管理方式兼顾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第三类模式不触及企业所有权归属问题,主张通过企业和银行管理结构的改革来实现权力均等和收入均等,其中包括F.布洛克方案和科恩·罗杰斯方案。布洛克方案鼓吹“没有阶级权力的资本主义”,主张通过立法限制跨国资本的流动,创立公有制商业、投资银行用以加强金融部门的竞争,并以雇员、股东和用户(各占1/3比例)组成董事会。科恩·罗杰斯方案即“联合民主”方案,其主要内容是给予社会团体(如环境保护协会、调查者协会、工会)以更大的政治权力,从而能有效地干预企业经营行为。这三种模式对现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触动程度一个比一个弱,从而充分表明:市场社会主义模式是一种改良性质的乌托邦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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