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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西餐生活,欧化的土人

时间:2022-08-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那是在拉伯雷的故乡希农的时候,参观完拉伯雷故居后,法方陪同人员安排我们在一家雅致的饭店就餐。在希农不喝葡萄酒,那真叫“无趣”“没劲”,两者兼而有之,于是我举起了酒杯,对马蒂维先生说了一声:“以拉伯雷的名义”……另一次是在北大一百周年校庆之际,我被校方当作“杰出校友”邀请去人民大会堂参加纪念大会。

4.“欧化”的“土人”_柳鸣九自述

我是一个“土人”,虽然我一生所摆弄的是洋文化

我之“土”,首先是指洋派的、洋式的、洋制的东西,在我生活中所使用、所享受的比重,实在很少,甚至不及普通中国人所享用的一般水平。

我很少像知识界洋派人士那样喜欢喝咖啡、经常喝咖啡。说来寒碜,我一生中喝过的咖啡总数大概不会超过五杯,而且不止一次仅仅抿了一小口而已,剩下的大半杯都浪费掉了。我生平的第一杯咖啡,是随着改革开放时代而来的,在此之前,我从没有想到要去喝咖啡。改革开放以后,人情交往才使得我面前出现了一杯咖啡,但我从第一次喝,就不喜欢咖啡那种苦涩再加上一些有点令人发腻的甜味,后来,一直忠于自我、尊重自我的味觉而未尝试着去培养兴趣形成“喝咖啡”的习惯和“风雅”,即使是为了与这个圈子的氛围合拍和交往的需要。这样,我大半辈子从来仍以茶作饮料,而且,完全是粗人式的“喝”,毫无文化含量,与“品”、与“茶道”几乎完全绝缘,到了耄耋之年,干脆连茶也不喝了,每天就喝几大杯白开水。

洋酒我也不喝,即使我在享受贵宾待遇期间,我也多次放弃了品味高级洋酒的机会,记得在罗瓦河旅行时,法国外交部文化司陪同人员马蒂维先生每到就餐时,总要很有礼貌地点一两种高级名酒助兴,而我则从来都坚守了“滴酒不沾”的习惯,只有一次例外,唯一的一次例外。那是在拉伯雷的故乡希农的时候,参观完拉伯雷故居后,法方陪同人员安排我们在一家雅致的饭店就餐。这次,根据当地的农业生态特色,他点来的是葡萄酒,同样他按老习惯替我斟上,我也按老习惯辞谢未饮,但一转念,觉得自己毕竟是在拉伯雷的故乡,这位人文主义的先驱大师竟把丰富深邃的哲理凝现为他那著名的象征性的口号:“畅饮吧,畅饮吧!”在希农不喝葡萄酒,那真叫“无趣”“没劲”,两者兼而有之,于是我举起了酒杯,对马蒂维先生说了一声:“以拉伯雷的名义”……虽然在希农开了葡萄酒的戒,但此后并没有养成经常喝点葡萄酒的习惯,即使是为了“有助睡眠”“有益于心脏”,至于品尝名酒佳肴以形成名士风度更与我无缘,故至今我仍不知香槟、威士忌伏特加等等为何味,于洋酒文化,我连及格入门的资格也不具备……(www.guayunfan.com)

我基本上不吃西餐,早年我虽然也生活在大城市里,并非没有见过西餐店,但作为家境清贫的子弟,西餐西点对于我来说就像天堂里的东西,有时我们听话、表现好,父母亲满意,父亲也买点好吃的奖励我们,但也不过是一小包油炸花生米和几片油炸锅巴。说来寒碜,我一辈子对美食的追求大概就是这个水平。油炸锅巴和油炸花生米都撒了盐,那股香味加上那点咸味,基本上就构成了我美食追求的两个基本元素。我第一次吃到西点,是十三四岁在广州的时候,给父亲跑了两趟小腿,父亲奖励我一块奶酪面包,面包上一个口塞了一大坨奶酪,当然也很好吃,但似乎抵不过油炸花生米的香味和咸味。也许就是这种先入为主的原因,油炸花生米式的香味加咸味这种模式始终压过了西点的香味和甜味,而成为我的首选。20世纪50年代,北京开了一家莫斯科餐厅,那是有点文化修养的人士必去尝尝鲜的地方,我就从来没有感觉到有这种必要和冲动。20世纪80年代,我家住在崇文门,马路对面就是马克西姆餐厅,开业后很久很久我都没去过,至今也只去过一两次,那是我的夫人请我去的,她多年在国外生活,西餐是她的生活方式,然而麻婆豆腐、宫保鸡丁加米饭仍是我的美食取向。

我在国外期间,每次在经济物质上都享有较高的待遇,被招待吃西餐的机会也不少,但我始终没有培养起对西餐的兴趣,尤其是当主人热情地给我点上西餐中的美味、半生不熟的牛排时,我实在有点头疼。吃吧,我实在是不喜欢、不习惯,咽不下去。不吃吧,似乎有点失礼。说实话,每次吃西餐,最后我都觉得没吃上我想吃的东西,一点儿都没吃饱,经常有这样的想法:要是给我再上一盘鸡蛋炒饭就好了。因此,两次生活在巴黎期间,虽然法方给我的生活待遇相当优厚,我几乎从来没有上过西餐馆,而是老去中餐馆吃我的鸡蛋炒饭和麻婆豆腐。年轻的时候为了装装门面,还注意学学吃西餐的规矩和习惯,如何拿刀、如何拿叉等,到后来,连这些门面化的规矩我也不讲究了,干脆一手持勺或者一手持叉,权当作筷子使用吃完了事,幸亏我极少应邀吃西餐,我请客吃饭几乎都用中餐,故我很少露这种欠缺西方文化教养之怯,我这种目无西餐规范的土人面目,才没有广为世人所见所知。

我也不喜欢穿西装。在服饰上,国内已形成了这样一种时尚:西装成了正装和礼服,每当正式场合,或各种各样的大会,或宴请,或重要的文化学术活动,国内知识界、学术界人士大都着西装,特别是从事中华传统文化学术工作的人士,几乎毫无例外地一丝不苟地穿西装、打领带,至于官方人士,更是酷爱西装,只要稍有正式意味的场合,都无一不西装笔挺,西装不仅成为他们正式的礼服,甚至已经成为他们的制服,他们日常的工作服……可见,西装在国内已经成为身份的标志,文明程度和文化水平的标志,甚至构成了一种严肃认真的生活态度……而这种时尚、这种文明、这种审美取向、这种对自我要求的“责任感”,似乎我都没有沾上边。几十年来,在国内,我大概只穿过两次西装,一次是在2002年首都文化界纪念雨果诞生二百周年大会上,因为那是一次带有外事性的学术活动,有不少外交官和外国朋友与会,而我又是大会的“主角”。另一次是在北大一百周年校庆之际,我被校方当作“杰出校友”邀请去人民大会堂参加纪念大会。大概是因为第一次进人民大会堂开会,又因为做了一套西装没有穿过两次,两个原因加在一起,我就穿了那套几乎崭新的灰白色西装去了。除此以外,我从来不穿西装。总的来说,我在着装上、在洋文明化的程度上、在文明化状况显示度上,都大大低于国内的常规水平。

至于我的日常衣着,虽然我每逢上街外出、见客约会、上门拜访都甚为注意;但是,如果是在陋室中爬格子,我那身上的工作服就不堪入目了,上身往往是一件陈旧不堪、污渍斑斓的衬衫,下身就是一条松松垮垮的长裤,裤脚总是卷了一截,高于脚腕,低于膝盖,两边还不整齐对称,一边高一边低,不伦不类的,完全像一个粗俗的工匠……由于我的生活基本上都是在陋室中进行劳作,我一年之中衣着如此不伦不类、乱七八糟的时候总是居多,加以我平时不注意刮胡子,于是,在生活中我经年累月的外观,可以说是处于粗野不文的低端状态居多……

这就是我在日常生活中的常态,是我粗糙难看、简陋不雅的一面,如果我的文明化、修能化程度仅止于这种衣仅蔽体的亚原始水平,那么我就完蛋了,我就不成其为一个有点名气的人文学者了,即使勉强成为一个人文学者,也是极为不堪、不屑一顾的一个,因为,实际上的文明化程度不能不影响一个学人的精神呈现、精神境界、精神水平,特别是人文学者,其精神风度、其文化魅力,其思想内涵、其灵智闪现,其知性高度,实与其文明化密切不可分,甚至是与文明化共融为一体的,未尝不可以说,文明化是其精神品位的一种标杆、一种刻度。

谢谢上帝,我的文明化程度,并不如我外观所显示的那样低端。这里有一个区别,有一个差异,那就是追求外观的文明化,还是追求内在的文明化。是具有外观的文明化,还是具有内在的文明化。实事求是地说,我所放弃、我所忽视的只不过是外观的文明化而已,我对内在的文明化倒是蛮重视、蛮在意。因此,只要在意或注意的时候,即使是外观,也还是说得过去的。

在人际交往中,我当然要注意外表外观,见客时,总要把平时不修边幅那种粗糙简陋统统收起来,胡子是必须刮的,衣着至少要整齐、清洁、合身,还要讲究点式样的大方和得体、颜色的搭配、风格的素雅,并以颇为用心而不着痕迹为原则,文明法典不是有言“善于衣着者,往往不显刻意用心”吗?款式则几乎都是休闲装,以追求洒脱自然的风格,绝少穿西装、打领带,也为的是自远于严肃正经、一丝不苟、煞有介事的态势。总的说来,我在衣着上是向卞之琳看齐,甚至以他为偶像,他即使只穿一套中山装,也能穿得合身、贴俏、素雅,穿出文雅潇洒的风致。

在人际交往中,更要注意的是礼仪和教养,比如行为上的彬彬有礼,Lady first(女士优先)的习惯,“谢谢”一词常不离口。这些常规是不可少的,礼多人不怪嘛!姿态正规、“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举止文明,也完全可以做到。如何称呼对方更为重要,既包含了礼仪规范,也显示了自我素养。我经常客客气气称对方为“阁下”,哪怕是比我年轻的客人。这称呼中,尊重占50%,礼仪占40%,略为夸张和轻微玩笑占9%,幽默调侃占1%。这1%不可或缺,就如在一碗汤里,撒上几粒味精,有助于提升“亲切”的味道……我自己之所以乐于别人戏称我为“柳公”,也是因为我颇为欣赏其中揶揄幽默的成分……对女性的称呼则更需讲究,当视情况而定,对有一定年岁、一定身份地位的女性,我常称呼为“先生”,有时对年轻的、事业型的知性女性,偶尔也如此称呼,对于一般女性皆称为女士,但避免称“你”,而是称“您”,尤其是对漂亮的女士,更是如此,以自觉地保持距离感,避免对方对你产生“自来熟”“套近乎”的印象,而这种讲究主要是得益于法语称呼中第二人称单数与复数的区别。在交往中,我由于性子急,说话坦直,有时不免影响交谈氛围,令人不快。为此,我只好靠文明化的习惯话语来尽可能给负氛围打点折扣,常抱歉在先地做这一类的表示:“恕我直言”,“容我冒昧请问”等,经常,经常,几乎就成口头语了……

我颇重视通信的礼仪,在我看来,通信礼仪是文明化的重要标志,它比是否穿西装、打领带,更反映文明化的程度,千万不能马虎。我倒没有细致讲究到行文的格式与信纸折叠方式也一丝不苟的程度,那是中国的经典礼数,我有点嫌烦,但每信必复是起码要做到的,称呼问题则要细致对待,对有职有权的人士,最好以其职务相称,以表示我并非不敬官本位文化,虽然我自己有意识远离仕途;对致学同道、文化人士,务必恭敬有加,但绝不轻易称兄道弟,以免有套近乎之嫌;而信末的祝愿,应该尽可能表示尊重与敬重,不是“教安”、便是“编安“,不是“夏安”,便是“秋安”,以示自己谦谦有礼,即使对年轻的编辑、记者亦不例外,即使对方并不向我问安,我也照常单向问安不误,并不计较是否对等……

饭局既是文明化的润滑剂,也是文明化的展示台。饭局上座次排列和朝向的礼数烦琐,我顾不上,但力求谦让是我的最高原则,至少我绝不在主宾位上就座,这是其一。其二,在饭局交往中,我以为,其实最为重要的是“来而不往非礼也”,这至少是文明化中最起码的平等原则,也是“饭局交往”得以良性互动、持续下去的关键,我一直恪守不渝,我吃了请,我就必须回请。这一点对我来说不难做到,因为我喜欢请客吃饭,与朋友与熟人共同进餐,于我单调的书斋生活是一种调剂,甚至是一种愉悦,于人于己皆相宜,也就习以为常了。

我外观上的文明化状态大抵就是如此,我觉得基本上够用了。这种水平、这种状态对自己比较合适,既没有亏待自己,没有因文明化的追求、文明化的外观而苦了自己,也给自己提供了一定的装点自我、美化自我的愉悦。对客观人际关系也说得过去,在仪态上既未对他人失礼,也没有让自己露怯、显得不堪。我只准备达到这种水平、这种状态,我也满足于这一水平、这种状态,因为在我的理解体系里,外表、外观的文明化不是全部,而只是一个人文明化的一部分,甚至只是一小部分,而另一大部分则是精神世界、内心世界的文明化。两者孰为重要,是不难理解的。

外观上、外表上的文明化毕竟是外部的附着物、装点物,它往往是呈现于一时一事,是一种人为做作的东西。而内在的精神文明化,从浅的方面说,往往包括个体所具备、所持有的精神条件、精神能力,如音乐修养、造型艺术鉴赏力、风雅美趣、美食技艺,等等。从深层次来说,则往往是指个体人所具有的素质与格调,诸如境界胸襟、眼光见识、人格风采、文化内涵、品格操行、精神高度、自省能力、自我态度等等。无论是从哪方面而言,内在的文明化,不再是附着物、装点物了,而已经与主体紧密结合,融于一体,浑然天成,以至于几乎成了主体人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说外观的文明化在人身上往往是做作出来的,那么,所有这些内在的、深层次的文明化,在个体人身上则是一种自然的流露,是一种本性的展现。在我看来,这才是真正的文明化,货真价实的文明化,这才是个体人文明化的实际水平。个体人的文明化追求的目标主要就应该是这些内容、这些项目,如果真正在这些方面修炼有成,即要算是卓尔不凡的文明人了,要是能在这些方面修炼成正果,那就称得上是伟大的人文主义者心目中“万物的灵长,宇宙的精华”了。个人精神修炼的着力点,显然就应该放在这里,这比穿西装、打领带、喝咖啡要重要得多。这就是我对文明化比较成系统的理解,也是我自我修炼的着眼点与着力点,这个行程早从青少年时期就开始,至于自我修炼的发轫点何在,那么坦率地说,与荷尔蒙的潜作用有关,发轫于我的初恋。

那是我初三在广益中学的时候,各中学联合办了一个类似暑期夏令营的学习营,把各校的学生集中在一起复习复习上学期功课,预习预习下学期的新课程,当然还有一些文娱活动,如跳跳集体舞、组织合唱队等。虽说是“营”,但学生并不集中住宿,而是采取各自家居、每天走读的方式,正是在这个暑期学习营上,我认识了她。她来自长沙名声响亮的周南女子中学,未见到她之前,就听同学们说,周南女中来了一个叫林某某的,是一个有名的“才女”,学习优异,成绩拔尖,而且是该年级的班长,人也很漂亮……及至见面,我倒并不觉得她特别漂亮,不过是清秀的脸庞、端正的容貌令人耐看之中又颇露出一种俊秀之美,属于端庄大方、富有知性的那种类型。她步履轻盈,走起路来似乎有弹性,身姿苗条,正在发育的身材似在向高挑方向发展,如果我碰见大学时期的她,那我肯定不配她的个儿,我一定会自惭身矮……从第一次见她,我对她便念念不忘,加以她优秀生的名声在外,我的喜爱之中还有一种明显的崇拜成分,双目定睛的注视中往往有一种仰视的感情。我青少年时期讷于言,更怯于与异性说话,又不善于掩饰内心活动,情感易流露于形色,却又绝不敢表于言行。对于这一切,她一定是注意到了,她固然言行端庄、言笑很有分寸,但一看还是一个敏感的少女,她似乎也颇关注我,跟我还算有所接近,至少没有任何规避的表示,也算和善亲切,可谓“友好”二字。但我与她之间,除同营学友之间一些最必要的打交道外,就没有任何带有其他意味的来往,甚至没有任何带有感情色彩的话语,我也很满足这种一般的同学友好关系,没有也不敢有往前迈一步甚至小半步的意图和勇气,比如说递一个小纸条、说句带感情色彩的话等。我安于这种无所作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我得到不少愉悦。她的形象缭绕着我,我想象时感到愉悦;我与她作最普通的交谈时感到愉悦;我的直觉告诉我她对我有所关注时,更是感到愉悦;我朦胧地感到她与我之间有那么淡淡的一点感应感知,那就更是心满意足了,甚至有一点幸福感。就这样一个暑假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就像普通同学一样道别了。不久,我情不自禁写了一封信寄给她,绝非表白信,连半句表白的话也没有,而是仍然沿袭着本来的同学关系,仅限于谈了谈别后的学习情况,没有想到的是,很快就得到她的回信,同样友善,同样矜持。虽然通信的内容平淡如水,但男女同学有了通信关系,就意味着不太平常,当时在长沙的中学环境里,这往往被视为“有了恋爱关系”。对此,我很有幸福感,我自己也认为我是在恋爱;她呢,是否也认为是在谈恋爱,我不敢说,但她与我通信至少说明了她没有拒绝我一般的来往……我们这种“君子之交淡若水”的通信有了两三个来回,没有持续很久,最后,无疾而终,不了了之,从认识到最后,我们并未单独见过面,甚至我从来也没有拉过她的手……却有点像但丁仅在佛罗伦萨街头见贝雅特丽齐一次就对她感念终生……

虽然“什么事儿都没有”,但我自认为我的确经历了一次恋爱,而且是一次扎扎实实的恋爱,很有真情实感,很有精神内涵的恋爱。因为,对对方的真挚喜慕、持续思念、心电感应,再普通不过的交谈所带来的愉悦、心跳、面红耳赤及事后的回味无穷,等等,等等,可说是全面体验,应有尽有。特别起主导作用、占主要成分的一种情感活动,就是不断将对方加以美化、理想化、意趣化,以至在自己心目里,对方成了一个清纯天使、温情天使、知性天使、母性天使,而自己呢?则是仰视、心仪、爱慕、膜拜,特别是经常自省:我配不配得上她?从而竟然产生一种精神原动力:向上、向上、向上,提升自我,强化自我,美化自我……这种自我激励力,在我最初所经历的三两次初恋性的情愫中都曾有过,并在我的成长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略早一点,在重庆求精中学时,对一位黄姓的女同学产生暗恋情愫后,便经常去她所经管的“小图书馆”(靠一位大小姐的捐助而建立起来的)去借书看,我最早读到洛蒂的《冰岛渔夫》和屠格涅夫的《春潮》便是那时候的事,两本书都是文化生活出版公司出版的,白净的封面显得很高雅,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外国文学……后来,我在北大时真正的一次初恋,更是成为我奋发努力、积极向上、力求自我完善化的动力,一直持续了好几年……我应该感谢我的初恋,它在我的精神成长过程中起过十分良性的作用,我之所以还能成为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一个文明人,与它是分不开的,这是我在叙述自我文明修炼过程中为什么插进一段初恋往事的原因。

有了要提升自己、美化自己的意愿和动力,朝什么方向努力,以什么为理想目标?坦率说,关于人生理念、人格修养这类问题,我是没有什么系统的学识,我也从未进行过系统的阅读与研习。我往往只是随性所致,碰到某一句特别欣赏的佳句名言,就反复玩味,奉为至理,以至引入自己的生活,当作座右铭,或当作提示性的警句,或当作启迪性的箴言。

进初中后,我从阅读中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摘取的佳句名言,有那么三两句是我最喜爱的,一句是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中“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一句是屈原《离骚》中的“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再一句是高尔基《我的大学》中的“即使是对自己的小胜利,往往也能使人坚强许多”。没有想到的是,这三句话竟在我文明化进程中、人格塑造中、人品的修炼中,起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几乎成为召唤的目标,指引的明灯,律己的规范。莎士比亚关于人的理想,对一个青年学生来说,有点大而不当,颇嫌笼统,但它能鼓舞人、督促人向美好、高远、智慧、知性、文明的方向提升、奋发、前进;屈原诗句无异于经常提示内外兼修的重要性,灵魂人格美与外在修饰装点皆为重要,缺一不可;高尔基名言,则是使我经常想到自我提升、自我修炼过程中习惯惰性的无处不在,必须有毅力,从小处做起,寸土必争。青年时代,在青春恋爱的心理背景上,我固然要一直不断地致力于自我修炼,后来年岁有长,则又因为已经登上了文化台面,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关注,更不得不注意自己的文化修养和行事风格,以至在风骨人品、自我提升、自我修炼的过程不敢懈怠,只不过,年轻时的自我修炼偏重于“修能”性,而年长时倒相对比较注意“内美”性了。

凡是与恋爱、青春有点关系的精神心理活动,往往都带有一定程度的展示性意向,干脆就是为了展示,我青年时期的自我提升、自我修炼、自我修能化的努力,几乎都带有这种潜在的因素、潜意识动因。最先的一例就是我在广益中学时几乎是以一己之力创办了一份油印刊物《劲草》。这个灵感是从广益中学里那些琳琅满目的墙报引起来的,这些墙报就像一期一期的文学刊物,一开始就令我仰慕。由此我产生了办“一个能移动的、能散发的墙报”,也就是一份油印刊物的意念。要办出一份大篇幅的墙报,从撰写、编辑、抄写、美工到出墙张贴,总得有五六个人才行,我作为一个插班生,还没有这么齐全的人脉,我如果做什么,只能找到一个“同伙”,那就是一位英文特别好的黄姓同学。如果把墙报的形式改为油印小报的形式,事情倒要简单易行一点,只要有了可用的文稿,自己买两三张蜡纸,把文稿刻在蜡纸上,然后放在油印机上一印,一份油印刊物就呼之而出了,而且发行范围还远远不止于一面墙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和筹划,又争取到了那位黄姓同学的赞同之后,我终于行动了起来。其实,整个事情并不太复杂,比较困难的倒是稿源问题,因为我力求避免“雷声大,雨点小”,怕成为笑柄,故不考虑公开征稿。没有稿件怎么办?自己写!在这件事上,黄姓同学毕竟只是一个友好的赞助者,对此事本无多大热情,他提供了一两篇文稿,算给了我最大的面子,其他的就只能由我一个来“包圆”了,从发刊词到主打文章与搭配文章以至花絮补白,总算我都一一诌了出来,形式则有散文、有小故事与议论文,除了发刊词外,其他文章均署笔名,而且每文各异,似乎参与刊物的至少有那么几个主将,至于文章内容,说实话,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之类的矫情凑数之作,不值一提。总之,凑足了几个版面,于是一份名为《劲草》的油印刊物就炮制出来了。当然在校内多处墙壁上少不了都要贴上一份,以供大家欣赏,而且,还自己充当邮差,将它投放进了附近几所中学(周南女中自不可少了),以求在更大范围内出名。但毫无反应,默默无闻,显然没有引起什么注意。对此,我自己仍不识趣,接着,又使了一把劲,弄出了《劲草》第二期,这一期更是我一个人的“单打独斗”,那位黄姓同学已经仁至义尽了,对不起,乐观其成,但不再奉陪。结果仍是没有反响,这才使自己完全泄了气,从此罢手,“停刊”。就像小孩子吹起的一个肥皂泡,我的文学刊物梦就这么很快地破灭了。

虽然整个这件事有些幼稚可笑,但对于一个初中学生来说,多少还有点别致,带点创造性,而我之所以把这样一件事儿做了起来,坦率地说,就是为了展示自己,展示自己的才能,展示自己不同于其他同学的风采,因为那个时期,我已经进入青春恋爱期,自觉或不自觉地想引起女同学的关注和兴趣,在这一点上,与孔雀开屏无异。

在我有意识地提升自己、美化自己、充实自己的努力中,培养对音乐的爱好、增强音乐修养一项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这方面,我花的时间最多,从大学时代起,这种努力、兴趣和习性一直持续下来到中老年。

在北大时,校内的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有很多很多的社团活动吸引着同学们的兴趣,而我参加最多的是音乐社团每周必举行一次的外国古典音乐唱片欣赏会,我虽不敢说次次必到,但也可以说是常客了。在这种活动中,除听唱片外,还有有关的知识介绍及技法欣赏的讲解,而所欣赏的唱片则基本上都是欧美古典音乐。我之所以对这个社团的活动特别感兴趣,首先当然是这些古典音乐本身十分有魅力,一有接触就会如痴如醉地爱上它;其次则因为古典音乐与西欧古典文学关系密切,我作为一个西方语言文学系的学生岂能对西方古典音乐无知无感觉?我得积累我这方面的知识,我得培养出自己的真情实感!这便成了我积极参加的动力,也正是从这里开始,我知道了从巴哈、莫扎特、贝多芬、肖邦、舒曼、门德尔松、施特劳斯直到柴可夫斯基、里姆斯基·柯萨科夫、德沃夏克等等这些大师的名字并开始有了相关的知识,更重要的是我总算对西方古典音乐中的那些鸿篇巨制以及优美名曲有了初步的认知与感受,通过这种社团活动,我得到了音乐的启蒙与辅导。

从此开始,以此为基础,我成了一个对西方古典音乐的附庸风雅的“粉丝”。“附庸风雅”并非我妄自菲薄之语,我全身绝无任何音乐细胞,五音不全,不会唱歌,乐理不通,不会识谱,从来没有碰过任何一种乐器,哪怕在青年人中最为普遍流行的口琴。但我自认为是西方古典音乐的爱好者、欣赏者、知音。不过,我的“附庸风雅”倒是下了一番“苦功夫”,并长期持之以恒,那就是我花了不少时间去吟记甚至背诵那些曲中的著名乐段,至少是其中的主旋律。我开始是吟记那些短小的名曲,如舒伯特的《圣母颂》、圣桑的《天鹅》、舒曼的《小夜曲》、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柴可夫斯基的《徐缓的歌》、卡门的《斗牛士之歌》……能够自由自在吟记背诵这些名曲哪怕是若干片段,那也是一种绝妙的自得其乐,能随着原版乐声而应和,那更是有种得意扬扬之感……不久,我又更进一步,吟记背诵起大型交响乐中著名的旋律乐段来了。最初,我从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第二乐章开始,也就是树林中小溪流淌、雀儿啾啾、布谷鸟啼鸣的那一大段美不可言的音画诗;然后,又回到第一乐章久居城市之人外出踏青时的轻快与欣喜;再到第四乐章暴风雨之后天空的平和与宁静……在北大期间,我吟记背诵了多少古典名曲实在是记不清了,反正,从北大期间开始,而后数十年持之以恒,随着自己听音乐的条件改善了,逐步有了自己的起码的音响设备,吟记背诵的量也逐渐增加起来,到后来,我所吟记背诵的就有贝多芬的《第五交响乐》《第七交响乐》《第八交响乐》《第九交响乐》及舒伯特的《未完成交响乐》、德沃夏克的《新大陆交响乐》等。特别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乐》更是陪伴着我岁月中一些坎坷的日子。第三乐章中,节节抗争之后的休整小憩和沉思,经常给我以慰藉和鼓舞;《第八交响乐》中对美好前程的憧憬、一步一步坚定走下去的段落及葬礼哀乐段落,则不止一次使我流泪……德沃夏克的《新大陆交响乐》更是在我一生的生活中占特殊地位,我最初是喜爱它的清新和充满希望,后来,因为去美国的儿子特喜爱它,我面对它也就有特殊的感情,如今儿子已英年早逝,我只要一听《新大陆交响乐》这个名字,心里就一酸……

我很庆幸在自己的吟记背诵库里有这么一份财富,它之得来,我当首先感谢燕园的音乐文化生活,我对音乐的用心不存在什么实用功利的问题,我一生既没有就此写过音乐评论,也没有当众炫示卖弄,这只是一个自我感觉愉悦和精神享受的问题,自得其乐的问题,如果一定要说还有什么实际的功效,那便是我这份爱好多少培养了我一些艺术感受的能力及对不同艺术形式的通感,而这对于一个文学评论者、文学研究者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但我宁可把它视为我个人修养的一部分,自我文明化的一部分。当然,事实上也会带来某些具体的功效:在日常的书斋生活中,我看闲书时,我写文章时,经常放点古典音乐的乐曲,我觉得那种氛围、那种情致妙不可言,美不胜收,也许有助于文笔如行云流水……我有时也喜欢用古典音乐欢迎与款待来客,我觉得这种方式文明而雅致,可以提升交往的格调……我不止一次以卡拉扬的贝多芬交响乐全集进口音碟作为礼品赠人,我觉得这比名酒、名烟、黄金月饼更易于长久保存,不会变质……对欧美古典音乐的热爱和欣赏,已经深入我的现实生活,使我这张无趣、苍白的脸上总算有了一点红润,使我枯涩的书斋生涯中多少有了清新润泽的气息……

除听古典音乐外,我另一个重要的爱好是欣赏绘画作品。不过,我所欣赏的主要是西洋油画,说来很不应该,也很感惭愧,我对中国画是不怎么欣赏的,除了少数几个画家,如齐白石、吴冠中外,其他人几乎过目即忘。而在这几位之中,我最喜欢的是吴冠中,他超过齐白石,位居第一,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他的作品有西洋油画的成分。众所周知,在中国举办的外国油画画展是极少极少的,即使是油画画册出版得也不多,按我的条件来说,几乎没有什么机会见到油画原作,我怎么会对它产生兴趣的?说来也凑巧,在北大二年级时,我经历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初恋,不久就因对方远行而分手,正是沉浸在惆怅忧郁心情中的那个时期,在西直门的苏联展览馆举办了一次苏联油画展览,不知怎么搞的,我也去看了,那些优秀作品灿烂鲜艳的色彩,其中所描绘的自然风光,以及俄罗斯文艺作品中惯有的抒情格调与优美诗意,给了我念念难忘的印象、持续经久的感染与陶醉。总而言之,是一种纯美的感受,而我那时,刚过去的初恋其温馨余温尚存,又加上长别离之初淡淡的忧郁与绵绵的思念,还有对遥远未可知前景的朦胧憧憬,这种心境正需要一种美感的润泽与滋养,这次画展给我的感受正投合了这种情感需要,至少给我要写的情书提供了一个美的话题。这就是我与西洋油画第一次结缘的经历,我最初对油画的兴趣,即由此而来。

但是,这种兴趣在中国的条件下是很难得到充分的满足和发展,只能维持一个低级的水平,甚至只是一种原始的状态,如果说我音乐欣赏的现实条件是很简陋的话,那么绘画欣赏的条件就更原始。在音乐欣赏方面,我仅靠一台简单的录音机,与音乐发烧友追求音响的高级设备相差十万八千里。在绘画方面,我实现这一点兴趣的手段和途径,那就简陋得更可怜,我没有多少画展可参观,只能通过国内出版的画册去欣赏,而国内出版的画册起初也为数不多,何况限于经济条件,我也不可能购置、收集得那么全,于是只好靠收集一点零星的图片过瘾,如印有著名油画的明信片、挂历、偶见的刊物插图和落到我手上的画页等,过了一段翻出来看看,实在是零星散乱,寒碜不堪,加以书柜的空间有限,最后不得不处理掉了事。但我这点兴趣就这么苟延残喘地延续了下来,真正得到满足,是我在出国期间,我每次去巴黎,在卢浮宫以及各种美术绘画展上流连忘返花的时间占有很大的比重,而且参观时还下了一点笨功夫,至少一手拿着笔记本,一手执笔,复述复述画面的内容,记录记录当时观感的心绪,这些在我的《巴黎散记》中多少有些反映。同样,在美国期间也是如此,美国人收集的印象派绘画珍品为数甚多,我在他们的国立美术馆、波士顿地区的高校及有关机构的展览会上,总算看了个够。我儿子后来到美国去,很快就培养了对印象派绘画的浓厚兴趣,这跟环境有关。绘画艺术的技法与有关的艺术问题,我几乎是一窍不通,但我喜欢、感兴趣,就好这一口。我的绘画修养,我的美术文明化程度,不过如此而已。

细讲起来,其实我对油画中的人物肖像画和历史场景画的兴趣,远远不如对风景画的兴趣来得大,我指的是个人的爱好,而不是艺术欣赏,我对人物肖像画、历史场景画惊人的艺术水平是十分欣赏、叹为观止的,但是不像对风景画那样钟爱,那样投入自己的感情,只要面临着一幅风景画,我总有一种想置身其中的向往和冲动,且不说身心强烈的愉悦感了。最初我对此没意识到什么,后来,我才越来越意识到,这与我生活中缺少优美的风景有关,与缺乏郁郁葱葱的绿意有关;因为,我从有感受的年代起就是生活在水泥的森林中。

是的,我喜爱绘画,特别是风景画,这的确与我热爱大自然美好风光有关,还与大自然有关的则是,我特别喜欢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散步。在自然景色中散步,是我生平从未改变过的习惯与生活方式,在我这里,散步远远不仅是饭后消食的法子,不是每天书斋伏案后松松筋骨的法子,它远远不止于此,不,说生活方式也不够,在我身上它已经成为了精神上的情趣追求,成为美的意境追求,成为文明教养的一部分,甚至成为严肃人生的一部分,不妨说,在一定意义上形成了我的“散步人生”“散步意趣”“散步美感”“散步精神”……

这种散步意趣、散步美感、散步精神、散步人生是何时何地形成的?还是在北大燕园,我的很多东西都是从这儿开始的。中国人应该感谢美国人司徒雷登,他走了,但留下了一个燕园。大家都知道,北大燕园、未名湖畔是一片风景如画的天地,它是我所见过的世界上最美的一个校园,湖光柳色,浓荫葱郁,曲径蜿蜒与通道坦阔,相互交织,广阔的秀美空间中,又散落着楼台亭阁,点缀着巴黎风格的路灯,中西景色,相得益彰,水乳交融,浑然一体。我从有点土气的湖南来到这里,惊为天国胜景,我情不自禁经常在临湖轩幽静的周围、在未名湖畔、在西校门气象万千的草地和华表跟前、在民主楼、在俄语楼鸟语花香的附近溜达漫步,很快就成为一种生活习惯。

这种溜达漫步开始完全是陶醉性的,即充分欣赏和享受燕园中的美景风光,特别是其中浓郁的绿意和人文布局情趣的浑然天成,但对于一个在“向科学进军”的紧张氛围中的大学生来说,纯粹陶醉的时间、休闲的时间是花不起的,于是就开始与实用性的目的结合起来,如在临湖轩附近幽静处朗读原文课文、背诵单词,考虑读书报告怎么写、学年论文怎么构建,于是我业务学习中的不少事情就是在漫步中完成的。在这种方式中,精神活动、心灵活动是不断延伸的、不断扩充的,如我对名士风度的认识和取向,就是从燕园漫步中得到的收获之一。漫步在燕园中,经常可以碰见北大的名家大儒,比如著名经济学家陈岱荪在未名湖畔散步,他头微微昂起,闲庭信步,一副闲云野鹤、清高脱俗的气派;我也经常见到大美学家朱光潜,他一身布衣,手执书卷来往于教学楼之间;更经常碰见著名物理学家周培源,他骑着自行车风风火火来往于教室与办公大楼之间,他上下自行车轻快的身姿使人印象深刻。是他们,最初构成了我对名士的概念,由此形成了我追求名士风度的价值标准取向,那就是潇洒脱俗、布衣勤劳和行事高效。久而久之,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如:学习规划、神经衰弱、调理身体、安排生活以及社会工作、恋爱问题、同学关系等等,都进入了散步这样一个特定的时空,在优美的环境中得到了回顾、琢磨、梳理与解答。总而言之,在燕园的四年,漫步、溜达、转悠成了我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以及实际人生的组成部分,也成为一种特别的精神享受、愉悦所在,甚至提升为一种美感美趣;当然,这一点是我从卢梭那儿得到的启发。

记得大学二年级时,在法文精读课中,读到了卢梭《忏悔录》中他青年时期,有一次在日内瓦城外大自然风光中流连忘返,耽误了返程时间而不得不在星空下过夜的经历,那种情致、那种情调、那种洒脱简直把我感动得不行,使我精神上得到了深深的陶冶。我以后曾不止一次重温诵读这一篇章,对它几乎是终生念念不忘。它对我散步哲学的形成也大有帮助,在我的散步哲学、散步美感、散步追求中,有三个基本因素是不可缺的:一是有绿色的环境、绿色的氛围、绿色的风光;二是孤独的一个人,千万不要有人为伴,即使对方是最亲近者;三是任思绪自由地飘荡,而又有一定的精神内涵。三者具备,就构成了一次令人身心舒畅的散步。

之后几十年,我一直保持着这种生活追求和心身享受。每搬到一个地方,我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就是附近有没有散步的好去处,但是在北京的水泥森林中,我这个愿望很不容易实现,于是只能等而求其次,找一个场所凑合凑合。在崇文门住的时候,我只有东单公园可去。住在劲松的时候,则常去龙潭湖公园。未被帕金森氏收归门下之前,几乎每天都去那里,不时也去天坛公园。在这几个场地中,龙潭湖公园是我比较喜欢的,我的“散步美学”的三个条件,在这里可以得到充分的满足,特别是龙潭湖公园深处夜幕降临的时候,那种视力范围内见不到人影的空旷境界更使我着迷,似乎自己已与纷争的人世完全脱离绝缘了。我很少出差,很少赴外地参加学术活动,但只要我去了外地,落脚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找比较理想的散步场所。其中,有一个令我难忘的,是广州的越秀公园。越秀公园的后门是越秀宾馆,公园的后山郁郁葱葱、空寂辽阔,几乎见不到人影。我1978年,在越秀宾馆大会堂对日丹诺夫揭竿而起前前后后的一个多星期,没有少在这个公园的后山漫步思索,或酝酿准备,或回味总结。而在国外,更有不止一个使我永远难忘的散步天地。哈佛大学的校园就是一个,它优美的园林与浓郁的文化氛围使人百来不厌。在巴黎,拉雪兹神父公墓更是一个令我神往的地方,它空旷的大道,浓郁的林木,一望无际的陵地,已经使人流连忘返了,何况在这里,几乎看不到人迹,但是无处不有“宇宙精华、万物灵长”的魂灵,给你感应,和你交流,与你对话。我的住处离拉雪兹神父公墓相距甚远,我去必须换两次地铁,但我对它的神往使我只要有时间我就要跑一趟,虽然不能每天都去,但要算我旅住巴黎期间去的最多的一个地方。我一直想写一本漫步拉雪兹神父公墓的书,并已做了一些准备,但由于自己对这样一本书期望值太高,迟迟未能动笔,到头来只成了一个美好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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