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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与诉讼策划应注意的问题

时间:2022-05-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众多的案件代理实践和案情分析线索经验,作者在众多的诉讼策划中有三个方面的体会比较深刻:案件事实与法律事实是不同的,两者之间总会存在差异。一方提出的案件纠纷事实,对方持反对意见的称为否认。诉讼的目的是减少纠纷,法务人员在诉讼前一定要策划整个的诉讼成本,并根据相关资料合理评估对方的资产情况。

通过众多的案件代理实践和案情分析线索经验,作者在众多的诉讼策划中有三个方面的体会比较深刻:

案件事实与法律事实是不同的,两者之间总会存在差异。案件事实是基本的事实,也可以说是事情的前前后后,这些事实并不一定都能被双方一致认同。一般来讲,案件事实只有经过双方的一致陈述或经过证据证明才能成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往往与案件事实存在很大的差异。有些法律事实只是法官根据证据推断的,而在判断中对于相互矛盾的事实,只能采信一方的,所以才会出现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的情形。

从这一点上看,法务人员在获知诉讼的基本信息(如诉由或诉因、诉讼请求、反诉请求和基本的诉讼主张)后,就要分析已掌握的基本事实,并结合基本事实分析相互的法律关系,并通过法律法规、协议和认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来确认是否能够将客观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否则即使事实再充分,也可能会输掉诉讼。

在证据规则的理解上,一方当事人对案件纠纷事实的陈述,对方不持反对意见的称为自认。自认的案件纠纷事实不需要证据证明,法官、双方当事人或居中裁判者就可直接认定为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可直接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一方提出的案件纠纷事实,对方持反对意见的称为否认。经一方否认的事实,需要主张方提出相关证据材料来证明或澄清所陈述的案件纠纷事实。纠纷事实经双方交换资料认可或否认能够达成共识或证据材料经合法程序质证、认定,被法官或居中裁判者采纳的纠纷事实才能用以将案件事实可认定为法律事实。一般的证据原则是依照“谁主张,谁举证”,但有些案件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也有的案件由法官或居中裁判者根据证据材料与当事人的远近程度来决定应由哪一方负责举证证明。

从这一点上看,法务人员在诉讼纠纷发生后,应重点关注两点:一是哪些事实还没有查清,需要询问相关当事人哪些事实,可能需要什么样的证人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二是公司的哪些相关人员会在法庭的调查或对方律师的询问中做出不利的陈述,法务人员就要用所掌握,并结合普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证据理念强化,明确哪些行为对公司有利,哪些行为对公司不利,要求公司员工有责任心,讲话要谨慎,不能信口开河,否则就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己方对已存在事实的自认”。

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既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又要遵循程序法的约束,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严格意义上的合法。一般来讲,在诉讼纠纷中,败诉的当事人一般不会说是由于自己的行为影响了诉讼的结果,也不会分析自己的行为与诉讼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更不会说自己的诉讼行为违反了实体法的严格规定。因此有的败诉当事人便会在时效、期间、行为方式上寻找对方当事人的某些不当之处,但又称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违法,只是有些不合情理的地方,败诉方会抓住不放。这也成了一些较为精明法务人员的较为简洁的抗辩思路。

民商诉讼策划的技巧在一定程度上是决定案件胜败的关键因素。诸如:律师聘用、出庭当事人的安排、举证、质证、辩技与庭审发挥及代理律师的专业水准和道德准则都是不可忽视的因素。我们应当相信代理律师的重要作用,更要相信代理律师的水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左右案件的胜败。

作为公司法务人员,如果精力、时间不够,就要聘请社会律师来代理案件,发挥社会律师的才智与人脉关系。同时法务人员还要与社会律师密切配合,并进行合理分工,定期沟通,努力寻找制胜的招法,为公司赢得诉讼尽职尽责。

诉讼案件的输赢,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在诉讼策划中考虑以下因素:

(1)诉讼的胜算如何?如果认为事实本身对己方不利,就要做好让步的设想,要抓住机会获得和解或调解结案的有利时机。

(2)是否有足够的证据相支撑?有些案件虽然是己方有理,但由于事情延续的时间长,经手的员工流动性大,或者由于业务繁多而管理混乱,使得一些基本证据保存不完善或根本就缺失,这就不能得理不让人,而应见机行事,主动拿出与对方解决争议的公平方法。

(3)诉讼成本与胜诉后对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可执行资产情况。诉讼的目的是减少纠纷,法务人员在诉讼前一定要策划整个的诉讼成本,并根据相关资料合理评估对方的资产情况。对于债权人来讲,诉讼的最终目的是债权得到清偿,如果债务人本身就是资不抵债,或者已经处于破产清算阶段,法务人员就要评估,并最好选择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对于国有公司来讲,即使不能收回债权,也应有相应的诉讼文书作为债权减值和免除的相支撑,以此作为记账凭证。

(4)诉讼过程本身是一个博弈的动态过程,很多结果是不可预料的,因此,法务人员就要时刻关注诉讼的变化,不时纠正自己的策略与代理思路。

(5)诉讼策划还应包括诉讼可能形成的对公司商誉的影响程度,是否会形成连锁反应,是否还会有类似案件的发生,对于这些法务人员应有足够的预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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