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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茨茅斯条约(日俄媾和条约)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经谈判,日、俄以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做交易,签署了条约,结束了日俄战争。《朴茨茅斯条约》由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日本驻美国全权公使高平小五郎与俄国内阁总理大臣威特、俄国驻美国全权大使罗善签订。

条约名称:朴茨茅斯条约(日俄媾和条约)   [1]

签订时间:1905.9.5                        

签订地点:朴茨茅斯                        

签 署 人: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日本驻美国全权公使高平小五郎  

     俄国内阁总理大臣威特、俄国驻美国全权大使罗善      

主要内容:                            

撤军:(附约)“自讲和条约施行之日起,以十八个月为限,所有两国在满洲之军队除辽东半岛租借地外,一律撤退”;

将在中国辽东半岛(包括旅顺口和大连)的租借权转让与日本:“俄国政府以中国政府之允许,将旅顺口、大连湾并其附近领土、领水之租借权内一部分之一切权利及所让与者,转移与日本政府,俄国政府又将该租界疆域内所造有一切公共营造物及财产,均移让于日本政府”;

路权转让与日本:“俄国政府允将由长春(宽城子)至旅顺口之铁路及一切支路,并在该地方铁道内所附属之一切权利财产,以及在该处铁道内附属之一切煤矿,……均移让于日本政府”;

限制中东铁路的军事用途:“日、俄两国约在满洲地方,各自经营专以商工业为目的之铁道,决不经营以军事为目的之铁道。但辽东半岛租借权效力所及地域之铁道不在此限”。[2]

后果、影响:                           

该条约中大部分内容虽然是日本要俄国作出让步,但牺牲的却是中国的权益,俄国以出卖中国主权和领土取得了不割地、不赔款的结果。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日、俄分霸中国东北局面的开始,加之英、美等国的介入,东北形势趋向复杂。

【注释】

[1]又称《日俄媾和条约》。1904年4月,日、俄为争夺在中国东北和朝鲜权益而发动了一场帝国主义战争。战场主要在中国东北境内。战争中,日、俄军队不仅野蛮地蹂躏了中国东北的大片土地,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也使两国财力和物力被大量消耗。双方在美国调停下,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朴茨茅斯进行谈判。经谈判,日、俄以中国的领土和主权做交易,签署了条约,结束了日俄战争。《朴茨茅斯条约》由日本外务大臣小村寿太郎、日本驻美国全权公使高平小五郎与俄国内阁总理大臣威特、俄国驻美国全权大使罗善签订。该条约1945年废除。

[2]此处所列内容是《朴茨茅斯条约》中涉及中国利益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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