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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的数字化与资料隐私的本质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老大哥将隐私和独处视为致命的威胁,并千方百计地消除个人的隐私感和独居状态。为确保个人完全服从管制,老大哥对监控还辅以严厉的惩罚措施。有鉴于此,老大哥广为各界人士借以阐释资料处理造成的社会问题,警示资料库增强了政府对公民的监控,并因此侵害了个人自由。

第二节 个人资料的数字化与资料隐私的本质

随着个人信息记录的数字化,个人不再是活生生的个体,而成为以名字、符号和标识为载体的档案。(71)

——柯恩(Ruth N.Cohen)

自由的社会以个人自决为基础,而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可能严重破坏个人的自决能力。在当今信息社会,个人信息被大量地收集并形成了各种计算机资料库。资料处理行为对个人的自由选择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对某人的情况了解得越清楚,就越容易强迫其循规蹈矩。通过资料库,公私机构摇身变成伟大的父母,而整个社会都沦为无助的小孩。(72)

——施瓦兹(Paul M.Schwartz)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增进人类福祉的同时,也往往带来新的社会问题。从信息传递技术来看,印刷和出版技术加快了信息的流转速度,扩大了信息的散播范围,但同时也使侵害个人名誉、传递不准确信息行为的波及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大。电话扩大了人们的通话空间,加速了信息的沟通和流动,但也使通话信息和记录面临遭监听和披露的风险。同样,计算机和互联网增强了公私机构收集、处理和散播个人资料的能力,也对个人的自由和正当权益构成了潜在的威胁与现实的损害。人们珍惜个人资料处理技术带来的各种便利,但也关心信息如何流转。我们可能不在乎商店为了发放打折卡而收集我们的基本资料,记录我们的购物信息。若商店将它们随意转移或出售给直接营销商,供其推广产品或服务,有人不禁要问,商家凭什么这么做?若商店将我们购买烟酒的信息发送给保险公司,用于评价健康保险风险,有人可能按捺不住心中的不满。若商店披露消费者购买性生活用品的信息,多数人更是会拍案而起。

困惑也好,惊呼也罢,拍案而起又如何?自动化信息处理技术将人们变成公私机构机制化运作中一个个的电子档案,使个人资料的记录和流转逐步走向数字化,并革新了个人同公私机构间传统的、面对面的、直接的信息流转关系。在数字化的个人信息流转过程中,个人同公私机构之间在资料的控制与信息流转的参与上存在严重的力量失衡。政府和企业在机制化决策程序与整个资料处理过程中均占据上风,它们决定如何收集资料、收集哪些资料,如何使用资料、向谁披露资料。为享受政府提供的服务,为获取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个人成为信息流转过程中无奈的看客,对资料丧失了必要的控制,更无法积极有效地参与到信息流转过程中。但不要忘记,归根结底,个人资料同个人的正当权益密切相关。下文将借助两部小说揭示资料隐私的本质,阐释资料处理对个人自由造成的影响,尤其是资料监控、个人同公私机构间的力量失衡以及个人对资料和信息流转参控的缺失。

一、《一九八四》与资料隐私

(一)故事简介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73)在小说《一九八四》(74)中虚构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极权社会,“老大哥”(Big Brother)通过全方位地监控而全面控制人们的思想、意念和行动。老大哥将隐私和独处视为致命的威胁,并千方百计地消除个人的隐私感和独居状态。“电子幕”(Telescreen)是他监视私人生活的基本工具。每家每户都安装了该设备,人们可以观看电子屏幕,而老大哥则可以通过它观察每个人的一举一动。当然,你无从知晓自己在什么特定的时间正被监视。“思想警察”(Thought Police)通过什么系统、多久登入某人的电子屏幕都深不可测。他们甚至可以在任何时候监视每个人的活动。你发出的任何声音都可能被监听,你的一举一动——除非在黑暗中——都可能被监视。为此,你必须放弃独特的个人习惯,而事实上你也是这么生活的。为确保个人完全服从管制,老大哥对监控还辅以严厉的惩罚措施。不少人在夜间神秘失踪。你的名字被从公共登记册上剔除,关于你所作所为的全部记录也被删除,你不再存在,而且逐渐被遗忘。此外,老大哥还自创了语言,改写了历史,焚书坑儒,排除邪端异说,并通过公共媒体粉饰监控活动。

不少学者追溯到边沁(Jeremy Bentham)早在1791年假想的圆形监狱(Panopticon)。(75)与奥威尔小说中描述的集权社会类似,圆形监狱也借助监控技术完全操控犯人。监狱房间由透明材料建造,呈圆形分布的房间中央设有一个监视塔。犯人在房间内的一举一动都24小时暴露在监视人员眼前。这样,只需一兵一卒,无需千军万马便可彻底监控犯人的全部活动。(76)由于总处于透明的环境下,知悉他人可在任何时候观察自己的活动,犯人便会产生恐惧感,并在监视的威慑下选择循规蹈矩。实际上,无需任何人蹲守在监视塔内,这种体制就足以达到犯人完全服从管制的效果。(77)如弗考特(Michael Foucault)所言,圆形监狱的运作并非仅靠监狱自身特殊的建筑结构设计,它体现了科技的力量,而该力量能够以多种形式运用于各种环境中。(78)《一九八四》中的老大哥正是通过监视个人的私生活,操控个人的意识、思想和行动,实现对个人的完全控制。从该意义上而言,隐私不仅是一个个人名誉、情感和兴趣问题,它更同个人自由及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密切相关。

(二)老大哥与资料监控

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不时体验监控的威力。例如,通过监控孩子的活动,幼儿园教师可以了解孩子的想法、习惯和行为。而一旦知悉自己的活动被老师监视,孩子也会更加循规蹈矩。若单位监控通话记录,员工自然会更少拨打私人电话。同样地,收集大量的个人资料,对资料进行加工、合并、分析和处理也能够了解我们的想法和习惯,引导个人行为,甚至操控我们的行动。

有鉴于此,老大哥广为各界人士借以阐释资料处理造成的社会问题,警示资料库增强了政府对公民的监控,并因此侵害了个人自由。例如,在美国制定1974年《隐私法》的过程中,参议员艾文(Sam Ervin)曾强调:“隐私同自由的其他组成部分一样,只有在失去它时,我们才会备加珍惜。只有权力日益膨胀的政府剥夺了其人格和个性时,随遇而安的公民才开始愤怒。到那时,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我们不能坐待《一九八四》所描述的世界变成现实,才为限制政府侵害个人自由找到依据。”(79)在司法界,1974年,道哥拉斯法官在Sampson v.Murray案(80)中指出:“随着商业信用机构、州和地方司法机构、中情局、联邦调查局等不断编辑个人档案,我们生活在奥威尔所描述的时代,计算机已经成为监控系统的中心,并将我们的社会变成透明的世界。”(81)1996年,达特尔法官在J.Roderick MacArthur Found v.FBI案中指出,1974年《隐私法》旨在给公民提供一定的保障,限制政府实施老大哥式的监控。(82)1998年的McVeigh v.Cohen案也借用了该故事:“在‘老大哥’时代,科技等手段完全剥夺了个人在生活各方面上的隐私利益。”(83)

在学术界,借助老大哥来诠释个人信息隐私更是如火如荼,经久不息。(84)老大哥运用科技控制个人的意识、思想和行为,被用来比拟政府通过计算机等信息技术记录大量的个人资料,实施资料监控(Data Surveillance),增强对个人的掌控力,并侵害个人的自由及其人格的自由健全发展。毛首威兹(Abbe Mowshowitz)认为,计算机化的个人信息记录系统为警察和情报机构所掌控,这无疑增强了国家对个人的监控能力。(85)施瓦兹教授指出:“自由的社会以个人自决为基础,而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可能严重破坏个人的自决能力。在当今信息社会,个人信息被大量地收集并形成了各种计算机资料库。资料处理行为对个人的自由选择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对某人的情况了解得越清楚,就越容易强迫其循规蹈矩。通过资料库,公私机构摇身变成伟大的父母,而整个社会都沦为无助的小孩。”(86)

老大哥还被用来说明私人行业中非法个人资料处理活动的泛滥。企业通过处理个人资料引导个人的消费品位和消费行为。同政府一样,在资料处理上,企业也成为老大哥式的人物,并被称作“小大哥”(Little Brother)。(87)里昂(David Lyon)指出:“奥威尔幻想的独裁者以中央集权为主导,他可能没想到对分散的消费群体实施社会控制也至关重要。”(88)施瓦兹认为,个人资料的收集和处理牵涉两个相互关联的主体,老大哥和小大哥。(89)有些学者甚至主张,作为小大哥的私人行业具有比政府更大的资料监控力量。如毕富德(Katrin Byford)所言,“若不加以规制,网络社会必将具有奥威尔所虚构社会的典型特征,但二者之间也有区别,因为在网络社会中,对个人隐私的主要威胁并非来自政府,而是企业界”。(90)

老大哥通过电子屏幕等科技和强制手段消除个人隐私和独处,政府和企业通过资料监控操纵个人生活,两者之间的共性就是老大哥被借以说明资料隐私问题的原因。个人资料的数字化确实增强了公私机构对个人资料和信息流转过程的控制力,个人资料和资料处理也成为某些政府机关实施社会控制的工具。如弗拉荷提(David Flaherty)所言,保存个人资料可被用来限制人们的选择,并鼓励同一性(91)克拉克(Roger Clarke)将资料监控界定为利用个人资料系统调查和监控某人或某些人的活动和通信。(92)作为一种新型的监控活动,它并不利用肉眼、电子屏幕或影像技术监听和监视个人的活动,它通过收集和保存大量的个人资料来实施监控。(93)

资料监控可能导致个人改变行为方式,并影响个人的自由、创造性及自我发展。柯恩(Julie Cohen)认为,监控个人的一举一动,尤其是错误的举动,可能使人们选择折中和主流的行为方式。(94)施瓦兹也指出,对包含人们思维的数字化的个人资料进行近乎完美的监控可能取代个人自身的决策过程,进而限制个人的选择,侵害其自决权。(95)实际上,不论个人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资料正受到他人的监控,资料监控都可能影响个人行为,因为,意识到自己的资料具有被他人监控的危险,个人就会克制自我的思想和行动。

德国学者西米提斯(Spiros Simitis)从医疗、社会控制和员工监督三个方面指出,资料收集和处理可能导致个人监控,并阻碍个人人格的自由健全发展。(96)例如,法国运用了一种名叫“Gériatrix”的信息系统,对护理院和医院中老年人的自理能力进行评级。(97)医院员工将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根据27个标准评定其行动、感官、智力和生理状态,并依据自理能力高低将他们划分为三等。该技术无疑有助于医院给病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减少医疗成本,但它对个人的隐私也不无影响。它可能成为评定的唯一依据,导致资料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形下为他人滥用。此外,在德国,为确定哪些病人在什么情况下不适合投保,某些保险公司利用计算机系统比较最优化的保险成本与病人的资料。对不符合最优化成本的病人,保险公司向他们发送私人信件,提醒并要求他们同保险公司指定的医生探讨降低医疗费用的方法。这些项目不旨在确定保险欺诈,而在于通过计算机设定的行为模式衡量所有保险受益人的行为。保险公司可以找出投保人的不利行为,并可根据投保人的需要为他们量身定做成本最小化的项目,然而,资料将病人变成透明人,使其沦为保单的客体。保单记录了投保人的全部信息,并促使他们通过调整自身的行动来满足保险人的要求。病人被视为一组不断增长、严格规划和仔细记录的资料,并可在任何时候被合并,或根据保险人设定的标准进行比对。资料处理技术越完备,病人的地位就越取决于由计算机制作且经保险人批准的第二重身份。

此外,互联网上的个人信息收集、记录和散播活动与老大哥式的监控具有更强的类似性。与现实生活不同,网上资料收集更具隐蔽性。只要登录互联网,你的个人信息就可能为网站或网络服务提供商收集。该信息记录不仅采取了数字化的形式,在流转上更为便捷,而且数字化的信息也可以永久保存。如杰瑞康(Jerry Kang)所言:“网上资料收集活动获取的个人信息更加细致、数字化、与个人的关联更直接且可以永久保存。此外,相对于现实社会,网络世界中的资料收集和处理更便宜,资料监控给我们的生活构成了真正的威胁。”(98)

总之,奥威尔在《一九八四》中描述的极权社会被广泛用来比拟个人资料的数字化,政府和企业通过资料处理增强了对个人的控制,抑制了个人的选择能力,并影响个人的行动自由及其人格的健全发展。比拟老大哥式的监控,人们提出了资料监控的概念,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资料监控造成的恐惧也愈加深入人心。

(三)《一九八四》在诠释资料隐私上的不足

虽然具有上述共性,政府和企业处理个人资料对个人自由构成的威胁与老大哥实施的监控具有质的不同。从目的上看,老大哥旨在完全控制个人的意识、思想和行动,要求个人完全服从极权政府的管制。政府和企业处理个人资料并不以监控个人的活动为目的,而主要旨在更有效地规划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向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例如,直接营销者收集和分析消费者的个人行为和偏好,不是为了偷窥某人的私人生活,而旨在为其量身定做产品或服务。当然,他们希望消费者作出特定的行为,按照其设定的模式购买商品或服务,但他们对消费者的控制力并不以老大哥式的暴力为后盾。营销者并非通过打压个人的独特人格使其品位和消费行为符合自己的要求,他们收集和分析个人资料正是为了迎合与利用个人的消费偏好,提高自身的利润。

从运作方式上看,老大哥通过电子屏幕监视个人的一举一动来控制其思维和行为。个人对这种极端的监控活动充满恐惧,并克制自身的想法和行动。而如今,政府和企业通过计算机等信息技术处理个人资料并不直接观察某人的私人生活,而是由计算机掌管个人记录。例如,直接营销者并不关心某人的私生活,而仅需要大批量的个人资料,并以之为据制定营销计划。观察我们的不是自然人,而是计算机等机器,它们负责记录和整理资料,制作营销名单。资料处理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并不像老大哥的监控对人性具有那般摧残性的打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资料处理都是善意的,一旦为他人恶意利用,它亦可能对个人和社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老大哥通过电子屏幕等设备监控个人私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旨在完全剥夺个人隐私,消除个人的隐私感和独处状态。政府和企业收集的多数个人资料并不具有较强的私人性和秘密性,这些信息也不令我们尴尬,如姓名、地址、职业、婚姻状况、习惯和喜好等,相反,私密性的信息对他们而言可能并不具有更大的价值。此外,有关个人行为的琐碎资料自身并不具有太多的管理和商业价值,只有经计算机按照既定的程序加工和处理后,它们才能转化为对政府和企业有用的名单。

总之,资料监控并非资料隐私的全部,它也未能把握资料隐私问题的本质,即个人信息流转的数字化打破了个人同公私机构在信息流转关系上的力量均衡:它一方面增强了资料使用人对个人资料和信息流转过程的掌控力,而另一方面却削弱甚至剥夺了个人对资料的适当控制及其对信息流转过程的有效参与。

二、《审判》与资料隐私

(一)故事简介

卡夫卡(99)(Franz Kafka)在小说《审判》(100)(Der Prozeβ)中描述的K的悲惨遭遇最好地诠释了资料隐私问题。(101)故事发生在一位年轻的银行经理K租赁的房间内。在K30岁生日的一大早,两个差役宣布他被逮捕了。这似乎是个天大的玩笑,他压根就琢磨不出自己到底犯过什么罪。更让人纳闷的是,他未被告知谁提起的指控,什么机构批准了逮捕程序。狐疑过后,K下意识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他翻箱倒柜找出了自行车证和出生证等身份证件,并要求逮捕人员出示逮捕证。逮捕人员对此不屑一顾,并警告他说:“你的证件关我们什么事?你现在的所作所为还不如一个小孩。你以为用证件、逮捕证之类的东西为借口,和我们吵闹,就能使你这桩微妙的案子早点结束吗?我们只是地位卑微的低级职员,正式文件中很难找到我们的名字。我们和你的案子毫不相干,我们的任务只是每天看管你十个小时,并领取工资。这些就是有关我们的全部情况。我们很清楚,我们服务的高级机关在下令逮捕某人之前,一定很了解逮捕理由及犯人的特征。在这方面是不会出错的。据我所知,我们的官员们从来不到民众间去寻找罪过,而是像法律中说的是被罪过吸引过去的,接着就把我们这些看守派去。这就是法律。怎么可能出错呢?”

接着,检察官会见了K。他把自己心中的狐疑与胸中的愤怒一泄而出:“虽然我被控告犯了什么罪,但我却回想不起我曾有什么过失,以至现在要受到指控。然而,即使这样也无关紧要,我只想问问:到底是谁控告了我?什么机构负责审讯?你们是法官吗?”检察官一本正经地告诫他:“这里的先生们和我本人在你的案子中都没有任何地位,我们实际上对这件案子一无所知。我甚至不能肯定你是否被控犯了罪,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不知道是否有人控告了你。你被捕了,这是千真万确的,更多的情况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虽然不能回答你的问题,倒至少可以给你一个忠告:少捉摸我们,少考虑你会遇到什么事,还是多想想你自己吧。别这样大声嚷嚷,表示自己的清白。你在其他方面给人家留下的印象不错,这么一嚷嚷,反而会坏事。你应该尽量少开口,你刚才讲的每句话几乎都可以被添枝加叶,写进你的表现记录中。这在任何情况下对你都不会有什么好处。”

接下来,K开始了漫无止境的探索之路,他试图查实被捕原因,并争取尽快结案。神秘、机构森严且庞杂的法院系统已经介入了其个人生活,制作了与其相关的个人档案,他却对档案的内容全然不知。为了解法院的运作与诉讼程序,K疾走于整个城市,先后见了律师、画家和牧师等人。每个人都给他透露了一些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其中,画家的描述最为细致:“所有卷宗都得按照正常办公原则的要求不断呈转,转到最高法院后,又转回低级法官,就这样转来转去,这儿耽搁几天,那儿积压一些日子。卷宗的往返次数是无法计算的……任何文件也不会遗失,法院从来也不会忘记任何事情。有一天,某个法官不经意间拿出卷宗,仔细阅读,如果发现案件的诉讼仍然有效,他便会下令立即逮捕某人……于是,他的全部自由当然便就此告终了。”

被宣告逮捕后,K要比法院积极主动得多。法院通知K可在星期天去当地的一个法庭接受初审,但没有告知具体的时间。虽然并未强制他到庭,也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K一大早便老老实实地赶到法院。当最终被传唤时,他却莫名其妙地被告知自己已经迟到了。审讯一开始,他就被问了一个错误的问题,法官把他的身份搞错了。K在法庭上发泄了其对被捕一事的不满,并质疑法庭的能力和公正性。当他走的时候,初审法官对他说:“你自己抛弃了审讯肯定会给被告带来的全部好处。”初审后,法院似乎遗忘了K,这使K对案件更加担心,他反而希望法院早日宣判,被法院遗忘对他而言是比被捕还痛苦的折磨。

K继续在彷徨中苦苦挣扎,并发现法院实在深不可测:高级法官从来没有现身,律师们声称他们同法院的官员有关系但从不能证明这一点,也未使案件取得什么进展,几乎没有任何人与法院具有直接的联系,诉讼程序不但对公众完全保密,就连被告也无从了解其来龙去脉。一年中,不论K怎么努力,案件仍一直在拖延。最终,在K31岁生日的前一天,两个黑衣人把他带走了。K几乎没有反抗,他似乎早就预料到此事不可避免。K被带到城外的一个采石场,两个黑衣人处死了他。死前,K仍在心中追问,他从未见过的法官在何处?他从未能进入的最高法院又在哪里?死的那一刻,K说:“像条狗!”仿佛他的耻辱将留在人间。

(二)《审判》对资料隐私的启示

《审判》最贴切地诠释了资料库所涉权力关系的范围、性质和影响。《审判》中的法院系统冷面无情、深不可测、机构庞杂,个人成为机构的附属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对机构运作的整个过程不具有发言权,也无能力实施任何有效的控制。个人参控权的缺失导致K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充满了恐惧、彷徨、不解、愤怒、无助和绝望,并最终导致其不明不白地含冤而死。K不知道谁是机构的幕后运作者,无法探明最高法院在何处,法官是何人,其案卷上又写明了什么罪状,所有这些无知导致其无力反抗,只能奋力挣扎,将生死置于机构官僚化运作的仁慈之下。按照这种思路,资料隐私问题源自官僚机制对个人资料的处理方式。

官僚机制建立起一整套统一的办事程序和决策方式,在提高管理和运作效率的同时也影响有关个人。如韦伯(Max Weber)所言,严格执行官僚化的管理机制可最大限度地实现下列目标:精确、速度、明确、了解档案、连贯性、裁量、一致性、严格执行以及减少摩擦、材料和个人成本。(102)同时,通过降低爱、恨和所有纯粹个人、非理性和感情因素在决策中的分量,官僚机构也变得缺乏人情味。资料隐私问题之所以产生,就在于个人资料被置于官僚机制的运作过程中,个人对之缺乏必要的控制,对以资料为依据的决策程序缺少适当的参与。(103)随着个人资料的数字化,机制化的决策对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越来越大的影响。

在《审判》中,法院这一官僚机构对K的权力并非来自暴力威胁,而源自K对从宣布逮捕到执行死刑整个过程的无知与无参控能力,来自K同法院在官僚机制运作和个人信息处理上的力量失衡。初审法庭并未强制要求他到庭,法院不告知案件的进展情况,K更无法了解幕后的最高法院在案卷上记录了什么,所有这些都使得K对掌握其信息,但他却不了解对方身份和运作方式的法院充满忧虑和恐惧,对审判充满困惑和绝望。类似地,计算机等信息技术增强了政府和企业通过资料处理对官僚化的决策机制的操控及其对个人资料和信息流转过程的掌控,同时,它却限制甚至剥夺了个人对资料的有效控制及其对信息流转过程和机制化决策程序的适当参与。

三、信息流转上的力量失衡与个人参控的缺失

奥威尔的《一九八四》和卡夫卡的《审判》,尤其是后者对我们把握资料隐私问题的性质、内涵和解决方法不无启示。资料处理导致了一种无力和无助的状态,人们缺乏必要的权利和方式有效地参与到个人资料收集、使用和散播过程中。对机械化、官僚化的管理机制,机构原本就具有比个人更大的控制力。换言之,管理机制的官僚化是资料隐私问题产生的根源,个人同机构之间在信息流转过程中的力量不均是其在资料处理上的具体表现。同时,两者之间也相互影响,机构在个人信息流转上的权力优势进一步强化了其在决策过程中的主导地位。譬如,在住房补贴管理上,政府原本就处于强势地位。随着个人资料的数字化,政府在个人资料收集、使用和散播过程中仍具有较强的控制力,这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在住房补贴决策过程中的权力,而原本处于弱势的个人,随着其对个人资料和信息流转参控力的降低,在住房补贴决策上的力量进一步减弱。

政府和企业管理的机制化要求在决策过程中使用更多的个人资料。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兴起满足了该要求,也使决策过程对个人资料尤其是数字化个人资料记录的依赖性不断增强。针对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创建个人资料库,卡斯特(Kenneth Karst)曾指出:“集中化、标准化的资料处理系统可能成为决策中所考虑的唯一重要事实依据。”(104)英国学者柯恩也认为,随着个人信息记录的数字化,个人不再是活生生的个体,而成为以名字、符号和标示为载体的档案。(105)罗森(Jeffrey Rosen)强调,在信息同知识容易相互混淆的时代,隐私保护我们免受不当的界定和评判。有关他人的准确知识来自更为漫长的相互交往。(106)

虽然零碎的事实往往不能准确地反映我们的真实情况,但它们已经成为政府和企业作出对我们具有重大影响决定的依据。我们是否可以获取政府补助,得到银行的信贷,购买人身保险,应聘到某职位,为学校录取,获得从事某项活动的资格等,都取决于政府和企业根据其收集的信息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作出的决定。因此,资料隐私需要重新分配个人同公私机构在资料和信息流转上的力量,提高个人对资料和信息流转的参控力。然而,在现实中,政府和企业在机制化管理与资料处理上的优势地位使得个人无法对资料和信息流转实施有效的参控。为了获取政府的服务,为了得到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个人不得不将资料拱手让于政府和企业,个人资料及其相关个人的命运也完全由资料持有人掌控。如索罗伍所述:“我们并非朝着由老大哥统治的世界进发,也非逐步向由小大哥组成的极权社会推移,我们正走向一个更随意的机制,该机制充满了官僚化的漠不关心、武断的错误与非人性化的决策,我们正走向卡夫卡在《审判》中刻画的恐怖世界。”(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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