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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商机制的特点是什么?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形式上看,三方协商是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规则和议事规则,也是国际劳工组织对其会员国在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实施方面的制度性要求。由于三方协商的过程本身就包含协调和磋商、监督和促进的内容,而且三方协商在国际劳工组织范围内已经形成制度,因此说它是对国际劳工标准的全面监督。

一、全面监督——三方协商机制

素有“天才创造”(21)之称的三方协商机制,不仅是国际劳工组织组织法的核心内容,更是它与其他国际组织相区别的独特之处。三方协商机制要求,在处理劳动问题和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政府代表、雇主代表和劳工代表地位平等(at equal footing),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独立投票表决,不受任何外来力量支配。

从形式上看,三方协商是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规则和议事规则,也是国际劳工组织对其会员国在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实施方面的制度性要求。但在本质上,三方协商体现的是对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的最为独特的方式。许多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都规定有“就实施公约和建议书的措施问题要与雇主组织和劳工组织进行协商”的条款。1978年生效的《三方协商促进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公约》(第144号公约)更是对三方协商机制监督劳工标准实施予以法律化、制度化的体现。它要求批准该公约的国家应采取措施,促进国家一级的政府当局与雇主组织和劳工组织之间的有效协商,以促进本组织会员国充分履行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或者会员国已经批准的国际劳工标准。由于三方协商的过程本身就包含协调和磋商、监督和促进的内容,而且三方协商在国际劳工组织范围内已经形成制度,因此说它是对国际劳工标准的全面监督。

在协商的过程中,政府代表、雇主代表和劳工代表三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实践中还确实存在着差别,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工应有的权益保护。无论劳工代表的人数还是劳工代表的知识水平,都不足以与其他两方单独的或集体的“力量”相“抗衡”,这一点单从国际劳工大会的议程报告中就可以看得出来。(22)在劳工代表人数和知识水平都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劳工立法过程中“民主”的意愿和初衷恐怕很难实现。国际劳工立法不能真正反映劳工阶级的意志和要求,因为其目的本来就是为了缓和劳资之间的阶级矛盾和斗争,三方协商机制当中处处都贯穿着阶级调和的精神,因此说,“公约和建议书的通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政府和雇主的同意和支持,劳工实际上起不了决定的作用。要在公约和建议书中充分体现劳工阶级的意志,彻底保障劳工阶级的权益是难以做到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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