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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知识产权保护的部门规章

时间:2022-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测绘知识产权保护的部门规章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对测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凡是涉及知识产权的地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是具有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受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在此基础上,该规章规定了违反上述规定所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测绘知识产权保护的部门规章

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对测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凡是涉及知识产权的地方,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1999年12月22日国家测绘局第5号令)第七条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按照不同使用部门、单位和不同使用目的实行无偿使用或者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第八条规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是具有知识产权的智力成果,受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获得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使用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提供单位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者转让。任何部门、单位以及个人未经许可而使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第十三条 规定,使用单位在使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时,必须明显标示数据的版权所有者。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版权归属不因数据部分修改或者格式改变而改变,使用格式改变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或者使用基于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形成的衍生品时,必须明显标示原数据的版权所有者。在此基础上,该规章规定了违反上述规定所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着测绘科技的进步和技术手段的变革,数字测绘成果将不断取代模拟测绘成果。由于数字测绘成果具有易于复制、修改和进一步加工的特点,因此数字测绘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复杂。获得数字测绘成果使用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其成果作部分修改或者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根据已获取使用权的数字测绘成果,加工形成各类衍生品,但必须依照著作权保护或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释】

(1)张万峰.测绘法律知识读本.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209.

(2)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8255.htm,2009-03-30.

(3)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61285.htm,20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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