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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农民权益保护的思考与建议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本次调研的情况,为推动宁波农民权益更好地实现,提出如下思考和建议。
宁波农民权益保护的思考与建议_2010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集

二、宁波农民权益保护的思考与建议

众所周知,但凡需要保护的权益,就意味着这种权益的受损已较严重,并且表明权益主体的弱势地位毋庸置疑。诚然,农民权益问题的关键在城乡二元结构以及由此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局限与制约,彻底解决这一制度结构问题当然是治本之道,可在目前国情下绝非短期能达到。因此,与其被动等待,我们更倾向于实实在在地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努力,加大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并以渐进中的合力推动二元体制的松动与消失。该课题调研的过程,也是这一初衷感受加深的过程,宁波市多年来为此所做的努力以及农民们的反馈,在一定意义上昭示着该途径的价值性和可行性。

根据本次调研的情况,为推动宁波农民权益更好地实现,提出如下思考和建议。

(一)提高农民权益意识,营造权益认同氛围

保护农民权益,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制度政策很重要,而农民主动地争取权益和维护权益也是重要的实现手段。但是,争权维权有一个必备前提,即农民对权益的了解和认识。当农民对自身应该享受哪些权益都不甚清楚时,更谈不上对权益的争取。在调研中发现,农民对自身权益的了解是比较欠缺的,更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甚明了,例如对土地政策的无知。如何改变这种状况?我们认为由政府加大宣传力度来提高农民的权益意识并营造权益氛围仍然不可或缺,关键在于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宣传最有效。当宁波农村的信息传播渠道已由现代化渠道逐渐取代原来的口口相传或广播喇叭时,如何强化和优化电视宣传渠道应该引起重视,比如各地方台可以制作一些通俗易懂、生动活泼、让农民喜闻乐见的权益宣传系列片,使农民在最普及和日常的娱乐休闲中耳濡目染,提高对权益的认识。

同时,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也是一个紧迫话题,因为文化程度越高,获取信息的渠道越多,对权益的关注和了解也越多;文化程度越低,获取信息的渠道越单一,对权益的关注和了解也越少。虽然从调查中可知,宁波农民普遍对孩子的教育问题非常重视,农村的青年人文化程度也不断提高,但中老年农民文化程度偏低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建议在乡镇、村文化馆(站)以多样化的科普活动和文化活动为载体,通过寓教于乐吸引农民进行文化补习和提高。

(二)提高农民法制意识,推动依法维权

在我们的调查中不难看到,依法维权的弱化甚至缺失仍然比较突出,无论在农民土地权益维护、生产消费权益维护,还是在外出务工的劳动权益维护等方面,农民以法律武器维权寥寥无几。知法懂法才能行使法律维权,因此,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刻不容缓,除了利用常规性的各种宣传媒体进行法制教育,也可以不定期地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周或法制宣传月等活动,集中地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尤其是以典型案例教育农民将更为有效。

当然,依照我国目前的现状,农民法制意识的提高也许长路漫漫,但农民权益保护却不能等待,从农民对权益保护的现实需求和现实能力来看,或许最佳途径是通过法律援助,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对农民进行直接的法律支持。比如建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法律援助机构,最好能下设在乡镇,与农民有着最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救农民之困。同时,也能最大程度消除农民对法律敬而远之的畏惧,使农民在与法律工作者的经常性的接触中,促进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逐渐渗透于生活方式。

(三)提高农民市场意识,加快市场化进程

新农村建设的关键莫过于造就新农民,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从而颠覆传统“泥腿子”形象。对照新农民的内涵,宁波农民的市场意识还相对薄弱,面对市场往往手足无措,无法适应市场竞争规律并顺势而为,也往往在权益受损时找不到有效的途径和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尤其在农村土地流转日趋加大、加快的情形下,农村传统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都在经历着淘汰与更新。因此,政府牵头对农民进行引导极为重要,除县、乡镇、村组织的相关培训外,更要加大力度帮助或引导农民建立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依靠产业特色形成合力,使农民在自己的组织中学习把握市场经济的规律,锻炼运筹帷幄的能力,提高生产经营的收获。

此外,政府本身对市场规律的尊重也可以对农民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如近年来宁波市在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养老上做了大量工作,农民满意度还是比较高的,之所以农民仍有微词,是因为在现行土地制度下,一旦农村土地被征用进入市场,作为土地使用者和承包者的农民只能得到市场土地转让收益的极小部分,实际上暴露了农民在政府名义下的市场缺位。因此,政府若能在征地过程中,除特别公益事业外,尊重市场规律,增加交易透明度,逐步健全合理补偿机制,既是维护农民利益,也在培育农民市场意识上做一个表率。

(四)加大务工培训力度,夯实发展后劲

如何使“洗脚上田”后的农民实现合理有序的流动,提高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能力,关键在于提高农民工的就业能力,使他们在重新选择生存方式和生存状态时不被动无奈。从本次调查中看出,宁波在外出务工者的就业技能培训方面还有一定欠缺,建议将农民工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加大政府财政的投入,对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同时,引导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和培训工作。对外出务工者的培训内容,可包括基础性培训与技能性培训,基础性培训包含基本权益保护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公共安全常识、岗位分类知识等,主要帮助农民做好在城镇就业的心理准备;技能性培训可因农民工的程度差异、需求差异进行分层次培训,旨在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

(五)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创造新的文化环境

近年来,浙江省和宁波市以“种文化”为契机,积极推动农村文化建设,使农村社区在物质富裕的基础上实现更健康的发展境界。实际上,农村文化建设的意义远不止于通常所理解的让农民的业余生活更丰富,它将使新的文化精神渗透于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我们也看到,与城镇相比,宁波农村的文化生活仍然比较贫乏和单调,原因之一是农民缺乏合适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正如新文化需要“种”,农村文化建设则需要来自于外部的灌输,让新的冲击旧的。因此,任用大学生当村官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直接将现代意识和现代观念带进农村,并通过新旧碰撞撼动乡村旧的文化体系,改造乡村文化氛围。此外,组织大学生结合社会实践开展短期下乡活动,既可了解国情、民情,又能带去新鲜气息,也许有事半功倍之效。总之,大学生进村对农村文化进行熏陶,不仅可以化解农村传统亲缘文化与地域文化的消极因素,促进乡村现代文明,而且还能增强农民对权益认识的深化,比如通过对生态文化的宣传,让农民了解生态权益。

本次关于宁波农民权益的调研,涉及问题较多,值得思考的问题也多,有些问题尚需作进一步的探讨,例如,外出务工者与村民自治的疏离究竟该如何解决?这一纽带的松弛,使农民工的边缘化更加严重了,有待于我们做更深入思考。

参考文献

[1]胡美灵.当代中国农民权益的嬗变.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2]张英洪.农民权利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3]郭正伟主编.探索与跨越.北京:新华出版社,2008.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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