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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体育法制的发展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譬如,根据《西班牙宪法》第43条第3款规定,政府机构有促进体育运动发展的义务。[2]西班牙体育法制的最新进展是,2006年3月17日,西班牙政府通过了《反兴奋剂法》和《反体育种族歧视和暴力法》两项法案,提交议会审议。这是西班牙首部有关控制和打击职业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法律。西班牙教育部、卫生部、司法部和内政部将联合负责法律的执行。

第一节 西班牙体育法制的发展

随着1978年《西班牙宪法》的通过,西班牙成为一个法治和民主的国家,各地方政府是以自治区的形式存在的,它们在地方管理、立法以及执行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程度的自治权。西班牙政府先后在1980年和1990年通过了两部体育法,所有的自治区也都有自己的体育法规(有些甚至已经通过了两部)。另外西班牙还有一个对兴奋剂、高水平体育运动、电视转播进行管理并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存在的法人机构。

随着20世纪80年代后期民主制度的建立,政府机构不再对社会各行各业都施加影响,也不再把它们作为意识形态的工具,取而代之的是为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创立各种条件和设施,其中包括体育运动。这在《西班牙宪法》中有明确的体现。譬如,根据《西班牙宪法》第43条第3款规定,政府机构有促进体育运动发展的义务。但遗憾的是,其没有能够把体育运动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在宪法中。

1980年,西班牙政府通过了《健康、文化和体育运动法》。尽管其在当时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体育环境的演变以及自治的需要而必须对其加以修改,这样西班牙政府在1990年也就制定了一部新的体育法。为了能够适应新的体育环境的发展变化,1990年的体育法在内容上更加复杂,调整范围也更加广泛。尽管政府已经把体育运动的专属管辖权下放到各自治区政府,但是1990年的体育法仍然试图从法律上对体育运动的参与者进行规制。而且尽管该法反对政府过度干涉体育运动,但事实是西班牙的体育组织结构实行的是一种干涉主义的模式。该法授权政府可以对民间体育运动的内部事务进行干涉,似乎政府不太信任民间性的体育组织的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

西班牙各自治大区成立以后,各区相对独立,有自己的区旗、区歌。根据宪法第148条第1款19段的规定,体育问题的管理权专属于各自治大区政府。1990年的体育法通过以后,大多数自治大区也陆续开始了体育方面的立法建设(在1990年之前有4部自治区体育法规),及至目前,所有的自治大区都已经颁布了自己的体育法规。[1]

1990年10月15日西班牙《体育法》的基本要点如下:关于学校体育教育,按照这一法律,对所有各类学校来说,体育课都是必修课;至于体育俱乐部的模式,鼓励建立各种新型俱乐部,尤其是鼓励建立青年体育俱乐部;在俱乐部的基础上建立有一定责任限制的联合会,组建职业运动队,并使这些运动队能够作为商业性的运动队参加正式比赛;尽管单项协会被看做是私人组织,但仍须对其活动实施监督;对那些具有法律地位、独立经营、有权组织比赛、有权在下属俱乐部推广各种运动项目的职业体育组织实施监督;对优秀运动员提供保护(为组织高质量的运动训练提供保障,为运动员创造获得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条件);在竞技体育领域开展反兴奋剂斗争;防止暴力冲突,在一定情况下,根据这一理由可以在众议院成立专门的委员会;规定国家体育拨款结构应当多元化,并且应当便于操作;对职业足球进行改造等。该法同时明确划分了国家机构和地方机构之间的权限,对单项协会、俱乐部,体育规则遵守、兴奋剂问题、体育科研和体育信息工作、国际体育交往、体育中的暴力行为、向运动员提供医疗服务和保险、学校体育和大学生体育、高水平竞技体育和职业体育等问题都制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在大众体育方面,1974年西班牙独裁统治者佛朗哥去世后,民主改革运动在全国迅速展开,西方民主化思潮的冲击也很快波及体育。在观念上,以前的“体育为少部分人”,变为“体育为全体大众”(deporte paratodos),体育被定义为:“体育是全体国民的权利,它影响着国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体育是一项公众服务,应将它理解为既是一种社会福利,又是一种文化价值。各级政府都须考虑到公众对它的需求。”观念的转变为群众体育的发展扫清了心理障碍。各自治大区在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上也相对独立,无统一的计划纲要。但就组织、管理而言,有其共性存在。一是通过私人企业、私人协会组织的俱乐部促进群众体育的发展;二是通过各级政府组织体育文化部门下属的文化中心推动群众体育的发展。[2]

西班牙体育法制的最新进展是,2006年3月17日,西班牙政府通过了《反兴奋剂法》和《反体育种族歧视和暴力法》两项法案,提交议会审议。《反兴奋剂法》对成立西班牙反兴奋剂委员会、对兴奋剂的检测(包括赛外的不定期抽查)、对当事者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等都作了具体规定,目的是加强对职业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控制和打击,具体实施将由西班牙教育部、卫生部、司法部和内政部分工负责。[3]2006年11月2日,西班牙国会以302票赞成,1票反对,7票弃权通过了《反兴奋剂法》。这是西班牙首部有关控制和打击职业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法律。西班牙体育国务秘书里萨维特斯基表示,该条例的通过标志着西班牙在反兴奋剂问题上取得了巨大进步。据悉,该法对成立西班牙反兴奋剂委员会、对兴奋剂的检测、对当事者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处罚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其确定的最高刑罚是被判入狱两年。西班牙教育部、卫生部、司法部和内政部将联合负责法律的执行。[4]

至于《反体育种族歧视和暴力法》,这一法案是由教育部和内政部共同起草的,其有四个目的:促进在体育运动中多民族的和谐共处、强化体育赛事安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体育运动反种族歧视和暴力的具体措施,同时法案规定成立全国性的反体育种族歧视和暴力委员会,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这两个法案针对的只是少数玷污体育运动的人,将有益于大多数运动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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