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我国信托业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

我国信托业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我国信托业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中国的信托业始于20世纪初的上海。但是,信托投资公司与银行联手,违规拆借、违规揽存、违规放贷,并直接大规模地参与了沿海热点地区房地产炒作活动,加剧了经济形势过热,扰乱了金融秩序。2002年,人民银行宣布,中国信托业第五次整顿在2002年内结束。

三、我国信托业的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

中国的信托业始于20世纪初的上海。1921年8月,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家专业信托投资机构——中国通商信托公司,1935年在上海成立了中央信托总局。到1936年,实有信托公司11家,还有银行兼营信托公司42家。当时这些信托机构的主要经营业务有:信托存款、信托投资、有价证券信托、商务管理信托、保管信托、特约信托、遗产信托、房地产信托、代理信托等。解放后,由于对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彻底废除,以及对苏联法律制度的模仿,信托概念一度销声匿迹。改革开放后,信托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对于弥补我国传统单一的银行信用制度,促进金融体制改革,引进外资、拓展社会闲置资金的投资渠道,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信托业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扩张期:1979—1988

1979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投资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这标志着中国信托业的恢复。同月,中国银行总行也率先成立了信托咨询部,后又在此基础上成立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此后信托业不断壮大。信托业为我国改革开放、引进外资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在80年代的扩张期中,随着财政分成制度的实行和企业自主权的进一步扩大,许多地区、部门为了发展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纷纷自行集资,组成了各种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加上银行所属的信托投资公司,各种类型的信托投资公司在短期内迅速膨胀。80年代末最多时全国的信托公司达到1 000多家。

当时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相当广泛,除可以经营许多银行业务如吸收存款、同业拆借资金用以发放贷款直接投资于实业项目,很多公司获得了通过国内、国际借款、发行债券等融资权,还相继获权经营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租赁,向企业、政府提供贷款以及多种实业投资及服务的业务。其后随着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又开始大规模介入证券市场和不动产投资业务,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成立初期大部分会员都是信托公司,目前许多证券公司都是由原来信托公司的证券业务重组而来。

(二)第二阶段——动荡期:1988—1998

1988年,中国经济呈现出高速发展的势头,经济过热现象空前严重,达到严重恶化的地步,与此相对应的是信托公司数量的飞速膨胀到上千家,为规避人民银行对信贷规模的控制,各专业银行纷纷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信托公司转移资金,信托公司再次成为固定资产投资失控的推波助澜者。1992年,中国涌现新一轮改革开放热潮,经济迅速回升并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但是,信托投资公司与银行联手,违规拆借、违规揽存、违规放贷,并直接大规模地参与了沿海热点地区房地产炒作活动,加剧了经济形势过热,扰乱了金融秩序。

于是国家相关部门根据信托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了系列措施,但因沿用了压缩信托机构政策生存空间的老套路,银行与信托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办法,斩断了银行与信托机构间的股权联系和资金联系。在此期间信托公司的数量由1 000余家减少到1998年底的239家。由于信托业缺乏基本的制度环境、业务规范和市场化定位,许多信托公司一直存在市场不清、主业不明、管理混乱、违规经营等诸多问题,因此虽然经过四次整顿,但始终没有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三)第三阶段——重组期:1998—2002

1998年以人民银行关闭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并强制破产清算为标志开始了我国信托业的第五次清理整顿。1999年3月,国务院下发国发第12号文,这次整顿力度非常大,信托公司的数量到目前仅保留59家。整顿的要求包括不良资产的剥离,负债的清理核销,证券业务分离,资产重组,充实资本金,建立内控机制等,并重组机构和章程后重新登记。获保留的公司,资本金充足(不低于3亿)、资产质量好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02年,人民银行宣布,中国信托业第五次整顿在2002年内结束。

整顿之后的信托业整体内部竞争力大为增强,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本充足率显著提高。按照国务院信托公司整顿方案的要求,规模小、资不抵债的问题公司一律被“砍杀”,保留下来的信托公司资本金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其注册资本中至少包括等值1 500万美元的外汇,许多重新登记成功的信托公司资本金都在10亿元以上,且还在不断增资扩股。另一方面,经过第五次整顿,按照财政部《信托投资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损失冲销的规定》的要求,信托机构的不良资产被大量剥离,如北京市政府帮助北京国投剥离了大约240家资产质量差的企业,余下的资产优良的60家企业构成了现在北京国投的主体,这些分子与分母政策,大大提高了信托机构的资本充足度,也因此增强了信托业赖以生存与发展之基础——公信力

2.产权结构多元化,公司治理结构也日趋完善。为了改变以往错误的管理体制,各家信托机构都应监管部门的要求与自己的“婆婆”脱钩,组建成了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基本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与自我约束,至少有10余家信托公司增资扩股已经进入操作阶段;民营企业和外资机构进入积极性颇高。比如:云南国投在认真清理整顿原有业务的同时,以原有股东云南省财政厅为主,吸引国内资本市场优秀企业、高科技上市公司、烟草行业名企参股,在扩充资本金的同时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并初步实施了现代金融企业的战略重组,成为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结构合理的新型信托投资公司;产权结构多元化使信托机构可避免或减少来自行政干预的不当影响,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股权转让,可以稀释摊薄原有大股东的股权,避免“一股独大”的局面继续存在;同时,吸引民营企业和外资机构进入,可令公司的经营决策更加科学

3.信托队伍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信托业属于金融服务行业,其“代人理财”的使命决定了信托业是一个与人打交道的行业,因此,信托队伍的建设尤为重要,信托业的原有干部及员工大多来自金融战线及其他行业,对信托的专业知识不一定都了解,而且干部员工比例失调,为改变这种不利状况,许多信托公司采用培训、进修、举办讲座等形式,加强员工专业知识教育,并将投资、财务、审计、证券、法律等岗位面向社会广聚英才。同时,这些公司还进行了员工结构的调整,如北方信托整合改革前,一线业务人员、二线研发及财务人员和三线行政人员各占三分之一,整合后一线员工占70%,二、三线人员只占30%。

4.信托公司充分利用投资范围广的优势,重点介入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教育、房地产等社会经济生活中高速增长的领域,更重要的是,这些领域的投资虽然不能承诺保底,但往往是以政府信用作为担保,在低风险的条件下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从而成为低利率条件下一个值得考虑的投资选择。

在过去20多年的发展历史上,信托的沧桑变迁是信托功能归位的过程。信托机构的主业本应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然而,中国的信托业恢复时,并未明确其市场定位,也未明确其专门的功能。在实践上从事以金融信托为主的混业经营,实际上是起补充财政资金的作用。其实,中国恢复信托业可以利用信托公司的信用工具和融资平台融入外资,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可以借助信托业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之外,培育和发展市场化的金融力量。在2001年之前,除少数信托投资公司以外,大多数信托公司都背离了信托的本质特征,开展的是准银行业务。这种情况并不是有些人所说的混业经营,更是错位情况下的“混乱经营”。在《信托法》等相关法律出台之后,尤其是具有可操作性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暂行管理办法》颁布之后,信托的融资功能才真正回到了其应有的位置上[5]。近几年,信托产品融资方式异军突起,中国信托业进入重新起步时期。仅2003年信托公司就推出了249个信托产品,吸收信托资金215.1亿元[6],信托产品卖得非常火爆。由于信托计划法律“门槛”极低,手续简便,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从申请到获取资金所需的时间很短,而且发行信托产品方式灵活,可以适应不同类型企业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融资需求。

现阶段,信托的融资功能被逐步重视,信托融资制度也在不断创新。2004年3月29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工作会议上指出:信托业今后要加快发展,健康地发展。加快发展是因为现在金融服务对银行融资太倚重,而资本市场发展还有比较漫长的过程。为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特别是支持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的创新发展,信托可以解决很多银行不能解决的问题[7]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