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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出席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推进会议前,先后到重庆合川、渝北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听取了汇报,观看了信息化应用演示,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感到重庆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五日)

出席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推进会议前,先后到重庆合川、渝北区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听取了汇报,观看了信息化应用演示,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感到重庆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关于今后检察工作,我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增强大局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经济建设是中心,发展是第一要务,检察机关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但检察机关不是经济部门,服从和服务于发展,不是直接去创收、拉项目,而是要通过履行自己的职能,立足于本职岗位,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让外来投资者愿意在你这里安家落户。要坚持把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最基本、最直接的途径,立足于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第二,要认真研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措施,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水平。六中全会决定强调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当前对检察机关来讲,就是要拿出具体的措施,比如在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对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行研究,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一方面,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能把宽严相济片面理解为一味从宽,从而影响打击犯罪的力度,造成新的社会不和谐。另一方面,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考虑,该宽的、能宽的,就要尽量依法从宽。要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以人为本,努力改进执法方式,探索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新途径、新机制,研究制定对初犯、偶犯、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依法从宽的具体意见。要通过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对抗,尽可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

第三,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抓好检察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能,队伍建设十分重要。抓队伍建设,既要抓好基层,又要抓好领导班子。从严治检,首先要从严治长。“一把手”思想正,作风好,对老百姓有同情心,对工作有责任感,班子就能带好,工作就能做好。如果班子不行,“一把手”不力,就会问题一大堆。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的成员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第四,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三权分立,不是多党制。在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之间设一个法律监督机关,使它除了像其他国家的诉讼机关一样,履行提起公诉的职能外,还行使法律监督的职能,这样就可以使得一些司法不公的问题得到救济。我们要坚持和完善这个制度,除了靠党的领导,靠人民群众的监督外,还要搞好队伍的自身建设。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自身法律功底比较差,监督的不对,或者自身违法犯罪不断,就是给中国的司法制度抹黑,也就等于要为自己交出法律监督职能做准备。现在,一些出国学了西方法学的人,脑子里或多或少受三权分立、议会制的影响,有的则主张取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如果我们自身出了问题,这样的人就有了借口。如果检察机关能做到更加公正执法,监督的效果更加明显,自身的办案质量、执法水平不断提高,那么法律监督的职能就能发挥得更好,就能够很好地发挥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就可以为我们国家的司法公正,为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我们国家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不是仅靠检察机关一家能够解决的,也不是仅靠政法机关能够解决的,司法只是最后一道防线,关键是要依靠党的领导,靠党和国家的政策,从制度和机制方面来解决问题。检察机关要摆正位置。我们的工作是不可代替的,也是重要的,但也只不过是我们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千万不要“翘尾巴”。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一定要把自己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置于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上的领导,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和组织上的领导。党也要严格遵守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坚持党的领导,并不等于对党委个别领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意见都要执行,如果你执行了,恰恰是不坚持党的领导。比如彭水这个案件,就是执行个别党委领导的错误意见,给我们党抹了黑。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应该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同时也要不断增强依法独立办案的能力。

这是贾春旺同志在重庆调研时的谈话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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