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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偷税漏税、金融犯罪、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刑事犯罪,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严重。

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偷税漏税、金融犯罪、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刑事犯罪,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严重。而这些犯罪背后,往往和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以及负责维护、监督、管理国家经济秩序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行为有关。正是这些行为放纵了社会上那些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如果不把违法当违法,不把犯罪当犯罪,甚至与其同流合污,任由其存在发展,必然导致一个地区经济环境的恶化、经济秩序的混乱和经济发展的停滞,严重影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检察机关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严惩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的法制环境。

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要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抓住对经济发展阻碍大、对市场经济破坏大、对国家利益危害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案件突出查办,用抓重点来带动一般,推动专项工作向前发展。

各级检察长要加强对专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切实保障专项工作和反渎职侵权工作大步推进。现在看,反渎职侵权工作仍很薄弱,这应该说是我们法律监督能力不强的一个突出表现,哪个地方这块工作上不去,就很难说那里法律监督职责履行到位了,发挥作用充分了。在摆布工作时,就是要抓住这样的薄弱环节,下大力气抓,一定要扭转过来,改变面貌。

对专项工作的领导既要把握方向,又要具体、实在、见效。宏观上要把握政策,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不枉不纵,宽严相济,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还要体现在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上,对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协调,对重大案件要亲自指挥,该拍板的要拍板,该支持的要支持。要关心、爱护、保护和鼓励办案的同志。要调整和充实办案力量,结合专项工作,抓好反渎职侵权局的机构建设,抓紧完成“更名”工作,配齐配强一线的办案力量,为专项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要亲自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部门的支持,把专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的全局中,为专项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这是贾春旺同志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好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指示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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