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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款的种类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个人存款的种类(一)普通存款1.活期储蓄存款●《关于执行枙储蓄管理条例枛的若干规定》活期储蓄存款。对《条例》实施前存入的该项存款,按原规定执行。该存款为定期整存整取一种。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二万元。开户时储户应与金融机构约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额,分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个人存款的种类

(一)普通存款

1.活期储蓄存款

●《关于执行枙储蓄管理条例枛的若干规定》

活期储蓄存款。一元起存,由储蓄机构发给存折,凭折存取,开户后可以随时存取。(第15条)

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关于执行枙储蓄管理条例枛的若干规定》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一般50元起存,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本金一次存入,由储蓄机构发给存单,到期凭存单支取本息。(第15条)

3.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关于执行枙储蓄管理条例枛的若干规定》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每月固定存额,一般五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存款金额由储户自定,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到期支取时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第15条)

4.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关于执行枙储蓄管理条例枛的若干规定》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本金一次存入,一般5 000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由储蓄机构发给存款凭证,到期一次支取本金,利息凭存单分期支取,可以一个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由储户与储蓄机构协商确定。如到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取息。如果储户需要提前支取本金,则要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规定计算存期内利息,并扣回多支付的利息。(第15条)

5.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

●《关于执行枙储蓄管理条例枛的若干规定》

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本金一次存入,一般1 000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由储蓄机构发给存单,凭存单分期支取本金,支取期分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次,由储户与储蓄机构协商确定,利息于期满结清时支取。(第15条)

6.定活两便储蓄存款

●《关于执行枙储蓄管理条例枛的若干规定》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由储蓄机构发给存单,一般50元起存,存单分记名、不记名两种,记名式可挂失,不记名式不挂失。《条例》实施后存入的该项存款,计息一律按统一规定执行,即:存期不限,存期不满三个月的,按天数计付活期利息;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对《条例》实施前存入的该项存款,按原规定执行。(第15条)

7.华侨(人民币)定期储蓄

●《关于执行枙储蓄管理条例枛的若干规定》

华侨、港澳台同胞由国外或港澳地区汇入或携入的外币、外汇(包括黄金、白银)售给中国人民银行和在各专业银行兑换所得人民币存储本存款。该存款为定期整存整取一种。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存款利息按规定的优惠利率计算。开户时凭“外汇兑换证明”或“侨汇证明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存储手续,储蓄机构发给存单。存款到期,凭存单支取存款,如存款人在存款时有加凭印鉴的约定,支取时还必须加凭印鉴。如提前支取,则按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规定处理。该种储蓄支取时只能支取人民币,不能支取外币,不能汇往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存款到期后可以办理转期手续,支付的利息亦可加入本金一并存储。(第15条)

(二)特种存款

1.通知存款

(1)概念

●《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第2条)

(2)品种

●《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第4条)

(3)最低起存限额

●《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五万元,单位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五万元;单位为十万元。存款人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第5条)

2.教育储蓄存款

(1)概念

●《教育储蓄管理办法》

教育储蓄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和六年。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二万元。开户时储户应与金融机构约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额,分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第7条)

(2)适用对象

●《教育储蓄管理办法》

教育储蓄的对象(储户)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第5条)

(3)其他优惠

●《教育储蓄管理办法》

参加教育储蓄的储户,如申请助学贷款,在同等条件下,金融机构应优先解决。(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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