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对教育政策执行实施监督的主体与监督的对象

对教育政策执行实施监督的主体与监督的对象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前者主要依据教育政策的内容与规定,对教育政策的目标承担情况、责任属实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后者主要依据国家财经纪律、合同条款、产品质量标准对教育政策执行过程实施监督。不同层次的监督主体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承担对教育政策执行的监督任务。

二、对教育政策执行实施监督的主体与监督的对象

对教育政策执行实施监督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和多元性。众多的监督主体可分为三个层次,他们各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对教育政策执行活动实施监督。第一个层次是国家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各类社会团体及全体社会成员。他们依据宪法原则和其他法律条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有的教育政策执行活动实施监督,其监督的基本任务是维护教育政策执行活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第二个层次是教育政策执行的授权或委托机构、教育政策执行中的招标单位,也包括由他们所委托的专业监督机构,比如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各类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前者主要依据教育政策的内容与规定,对教育政策的目标承担情况、责任属实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后者主要依据国家财经纪律、合同条款、产品质量标准对教育政策执行过程实施监督。第三个层次是教育政策执行任务的承担者,他们依据教育政策执行计划及本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进行自我监督,包括对承担教育政策执行目标的各下属单位与个人实施监督,其基本任务是保证教育政策执行的效率。不同层次的监督主体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承担对教育政策执行的监督任务。

教育政策执行中被监督的对象是具体的,主要是承担教育政策执行任务的机构、单位与人员,监督的内容包括他们在教育政策执行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制度的情况,以及权力行使、责任落实、目标实施、合同执行、程序安排、财物资源的分配与使用、执行质量与效率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