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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文化走向反文化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法兰克福学派从文化学角度对大众文化的批判,是以他们心目中的高等文化为标准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所作的文化学批判完美无缺。因此,法兰克福学派彻底否定大众文化产品的艺术性和文化学特征的观点是有失公允的。

法兰克福学派从文化学角度对大众文化的批判,是以他们心目中的高等文化为标准的。他们对高等文化尤其是艺术的本质有着独特的理解:一是自由,即艺术是人的自由自觉的对象化本质的实现和确证;二是超越,即对现实存在的否定和批判。因此,在他们眼中,真正的艺术既是一种自由的创造,也是一种变革现实的力量。

与此相反,大众文化却既不是个性自由的创造,更不是对现实的超越和否定,它由此丧失了文化的本质。因此,它是反文化的,“谈到文化,总已是违背文化的”[69]。在法兰克福学派的大众文化理论家眼中,这种在市场规律和技术理性渗透下而产生的大众文化,由于它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完全融合而失去了它审视、批判社会现实的间距,文化的批判、否定的向度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文化的消费主义和对现实的赞美和辩护;由于利润动机的驱使,它的制作更大程度上不再依赖创作者的个人独创,而是依靠现代技术来大规模地、成批量地生产和传播,于是文化的个性也消失了,它是程式化的;即使有个性,也是为了刺激大众将要被重复的商品弄得麻痹的神经而套上的假装,即伪个性。

应该承认,从洛文塔尔到哈贝马斯,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从文化学角度对大众文化所作的批判具有开创性。如前所述,这种文化学批判使他们对大众文化的批判得以进入文化艺术批评的话语体系,某种程度上摆脱了单纯激进政治批判的嫌疑,也为后来者对大众文化的研究提供了独特的理论视角。他们的这一批判也具有一定的真理性。作为一种现代工业条件下的文化形式,不管是资本主义的大众文化还是社会主义的大众文化,的确存在着该学派理论家所批判的缺点。在商业动机的驱使下,一旦某个文化产品获得了成功,对它的模仿就铺天盖地,大量重复的内容和形式毫无新意地充斥大众的日常生活。一些大众文化的语言被到处使用、一些大众文化的风格被到处模仿,大众及其思维方式也在这种重复的消费中被标准化了、固定化了,所谓的个性、风格不过是无个性、无风格的伪装。在这样的文化潮流中,文化本身作为自由、个性创造的本质被遗忘。在此基础上,它更没有把反映这个社会及生活于其中的人的生存状况和诉求作为它的内涵和追求,因此不再能胜任人们之间关于社会和人本身生存状态的交流讨论的背景和桥梁。在此意义上,法兰克福学派对高等文化的推崇和对大众文化的鄙视,是我们认识当今大众文化现象并合理规范大众文化发展的重要理论资源。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所作的文化学批判完美无缺。我们既要承认法兰克福学派大众文化批判理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同时更应该对他们理论上的误区保持清醒的认识,以免直接用他们对大众文化的批评来裁剪我们的理论和现实。他们推崇高等文化并没有错,但他们因为对高等文化的推崇而把大众文化说得一无是处就过犹不及了,显示出了明显的精英主义倾向和悲观主义态度。不可否认,大众文化存在着标准化、伪个性化、世俗化等非文化、反文化的非理性现象,但我们并不能因此断言全部大众文化产品都是工业生产线上下来的标准化商品,毫无文化性可言。即使是在文化工业高度发展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许多大众文化产品也不至于完全雷同和陈腐。因此,法兰克福学派彻底否定大众文化产品的艺术性和文化学特征的观点是有失公允的。相较于霍克海默、阿多尔诺等人对文化工业的标准化、伪个性化的彻底批判,本雅明倒是对大众文化的艺术性给予充分肯定和表示乐观。如果把他们的观点结合起来,既看到大众文化的标准化、伪个性化、世俗化导致的文化的艺术性的衰落,又充分正视文化发展的历史现实,看到新兴文化形式的进步意义,将会有助于我们对大众文化的文化性、艺术性问题有一个公正的认识。

【注释】

[1]参见魏艳芳:《辩护中的批判:洛文塔尔的大众文化观及其启示》,《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2]参见[美]洛文塔尔:《文学与社会》,张芳译,《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3][美]洛文塔尔:《文学与社会》,张芳译,《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4]Leo Lowenthal,Literature and Mass Culture,New Brunswick(USA):Transaction Books,1984,p.9.

[5]参见谭好哲主编:《艺术与人的解放》,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82页。

[6]美国1901—1941年间的《星期六邮报》和《煤矿工人报》。

[7][美]洛文塔尔:《文学与社会》,张芳译,《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8]参见赵勇著:《整合与颠覆:大众文化的辨证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99页。

[9]LeoLowenthal,LiteratureandMassCulture,NewBrunswick(USA):TransactionBooks,1984,p.15.

[10][德]阿多尔诺、辛普森:《论流行音乐》(下),李强译,《视听届》,2005年第4期。

[11][德]霍克海默、阿多尔诺著:《启蒙辩证法》,洪佩郁、蔺月峰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130页。

[12][德]霍克海默、阿多尔诺著:《启蒙辩证法》,洪佩郁、蔺月峰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131页。

[13]同上,第137页。

[14]同上,第135页。

[15]Theodor W.Adorno,The Culture Industry:Selected Essays on Mass Culture,London:Routledge,1991,p.160.

[16]赵勇著:《整合与颠覆:大众文化的辩证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1页。

[17]参见魏艳芳:《阿多尔诺论大众文化及大众的积极性》,《唯实》,2011年第12期。

[18]参见魏艳芳、姚燕:《马尔库塞大众文化批判的多重维度》,《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6期。

[19]参见郑一明著:《“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文化哲学思想研究》,重庆出版社,1998年,第194页。

[20]参见[美]赫伯特·马尔库塞著:《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10页。

[21]参见[美]赫伯特·马尔库塞著:《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10~11页。

[22][美]赫伯特·马尔库塞著:《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11页。

[23]参见[美]赫伯特·马尔库塞著:《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11页。

[24][美]赫伯特·马尔库塞著:《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8页。

[25]参见[美]赫伯特·马尔库塞著:《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62页。

[26][美]赫伯特·马尔库塞著:《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62~63页。

[27]同上,第63页。

[28]同上,第63页。

[29][美]赫伯特·马尔库塞著:《单向度的人》,刘继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第69页。

[30]参见魏艳芳、姚燕:《哈贝马斯大众文化批判的多重维度》,《甘肃理论学刊》,2011年第6期。

[31][德]哈贝马斯著:《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221页。

[32][德]哈贝马斯著:《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221页。

[33][德]哈贝马斯著:《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222页。

[34]同上,第228页。

[35][德]哈贝马斯著:《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230页。

[36]同上,第231页。

[37]陆扬、王毅著:《文化研究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50页。

[38]参见郑一明著:《“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文化哲学思想研究》,重庆出版社,1998年,第173页。

[39]参见魏艳芳:《辩护中的批判:洛文塔尔的大众文化观及其启示》,《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40][美]洛文塔尔:《〈文学、通俗文化与社会〉导言》,张萍译,《文化与诗学》,2009年第2期。

[41][美]洛文塔尔:《〈文学、通俗文化与社会〉导言》,张萍译,《文化与诗学》,2009年第2期。

[42]Leo Lowenthal,Literature and Mass Culture,New Brunswick(USA):Transaction Books,1984,p.7.

[43]Ibid.,p.14.

[44]LeoLowenthal,LiteratureandMassCulture,NewBrunswick(USA):TransactionBooks,1984,p.220.

[45]赵勇著:《整合与颠覆:大众文化的辩证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30页。

[46]LeoLowenthal,LiteratureandMassCulture,NewBrunswick(USA):TransactionBooks,1984,p.226.

[47][德]霍克海默、阿多尔诺著:《启蒙辩证法》,洪佩郁、蔺月峰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113页。

[48]同上,第116页。

[49]同上,第119页。

[50]同上,第122页。

[51][德]阿多尔诺、辛普森:《论流行音乐》(上),李强译,《视听届》,2005年第3期。

[52][美]伯尔纳·吉安德隆:《阿多尔诺遭遇凯迪拉克》,陆扬、王毅选编:《大众文化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第216、219页。

[53]同上,第221~222页。

[54]②③[德]阿多尔诺、辛普森:《论流行音乐》(上),李强译,《视听届》,2005年第3期。

[55][德]阿多尔诺、辛普森:《论流行音乐》(上),李强译,《视听届》,2005年第3期。

[56][德]阿多尔诺、辛普森:《论流行音乐》(上),李强译,《视听届》,2005年第3期。

[57][英]约翰·斯道雷著:《文化理论与通俗文化导论》,杨竹山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54页。

[58]参见赵勇著:《整合与颠覆:大众文化的辩证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72~73页。

[59][美]马尔库塞著:《审美之维》,李小兵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第10页。

[60]同上,第33~34页。

[61]参见陈学明著:《文化工业》,扬智文化事业出版有限公司,1996年,第113页。

[62][德]哈贝马斯著:《交往行动理论》(第二卷),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189页。

[63][德]哈贝马斯著:《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3页。

[64]同上,第55页。

[65][德]哈贝马斯著:《交往行动理论》(第二卷),洪佩郁、蔺青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244页。

[66][德]哈贝马斯著:《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188页。

[67]同上,第197页。

[68]同上,第197页。

[69][德]霍克海默、阿多尔诺著:《启蒙辩证法》,洪佩郁、蔺月峰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第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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