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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宣誓”是羞辱人格的丑陋执法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街宣誓”的执法方式是一种对违规者的人格侮辱,有悖于文明精神和人本理念,暴露了规则制定者权力至上、忽视个人权利的管理意识。其实,包括“当街宣誓”在内的上述执法行为,都是试图以“示众”方式让违规人员丢尽颜面,从而威慑闯红灯者。“当街宣誓”的执法方式,不仅有可能让严肃的社会惩罚成为闹剧,而且是以淤积社会愤怒作为代价。

“当街宣誓”是羞辱人格的丑陋执法

“我宣誓,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崇尚社会公德,倡导文明风尚,从我做起,不闯红灯,走文明路,做文明人。”这是一名骑助力车的小伙子因闯红灯,被交警拦下来当街举手宣誓的内容。这是6月12日下午发生在长沙市中山路上的一幕,也是长沙交警部门对闯红灯者的一种新的教育手段。(《光明日报》)

乍看上去像是闹剧的宣誓行为,竟然是公权力机构对闯红灯者的“教育手段”,真是让人啼笑皆非。“当街宣誓”的执法方式是一种对违规者的人格侮辱,有悖于文明精神和人本理念,暴露了规则制定者权力至上、忽视个人权利的管理意识。毫无疑问,行人和机动车闯红灯是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应该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制止这种不文明行为,但是规则的制定必须遵循文明的基本底线,不能乱来。让闯红灯者受到惩罚理所当然,但不能使用羞辱人格的强力方式进行社会秩序的维护。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性化执法”已逐渐成为国家与社会的共识,惩罚违规者的同时尽可能保留他们的基本尊严,是法律文明的进步。但对于制止闯红灯一事,许多地方却想出了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举措,比如,上海曾将监控截图贴到闯红灯者所在单位和居委会,浙江嘉兴把公务员和学校师生闯红灯的处罚结果抄告所在单位。其实,包括“当街宣誓”在内的上述执法行为,都是试图以“示众”方式让违规人员丢尽颜面,从而威慑闯红灯者。或许,这些方式能够在短期之内取得成效,但能否取得成效不是检验执法善恶的依据,相反,以恶劣的执法方式取得执法效果倒应是被现代文明所唾弃的。因为,执法过程文明是现代法律文明的必要条件。

“当街宣誓”的执法方式,不仅有可能让严肃的社会惩罚成为闹剧,而且是以淤积社会愤怒作为代价。面对公权力部门制定的荒唐规则,民众固然会暂时遵守,可是他们不会认同规则背后的非人性化理念,而是因此藐视规则的严肃与庄重。创造安全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个城市管理者的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正义性是社会规范的基本条件,必须是用正确的手段达到善意的目标。

(本文发表于2006年6月19日《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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