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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隐丛话前集六十卷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渔隐丛话前集六十卷 (宋)胡仔撰宋刻本。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二著录《渔隐丛话》六十卷《后集》四十卷。然因此三十一卷为此书传世仅存的宋刻原物,仍很珍贵。初读此序,极易认为《苕溪渔隐丛话》前集成书在绍兴十八年,实则不然。因而可知《苕溪渔隐丛话》前后集,最终完成于南宋乾道间。

渔隐丛话前集六十卷 (宋)胡仔撰

宋刻本(卷一至十四配明抄本)。每半叶十三行,行二十三字,细黑口,左右双边。存四十五卷(一至四十五)。

胡仔(?—1170)字元任,号苕溪渔隐,徽州绩溪(今属安徽)人。广南西路经略史胡舜陟子。以父荫授迪功郎、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官至奉议郎,知常州晋陵县。南宋高宗绍兴十三年(1143)以父冤死狱中,去官。寓居吴兴苕溪二十年。后又起用,官闽中,再休官,终老苕溪。苕溪,水名。有二源:一曰东苕,出天目山之阳;一曰西苕,出天目山之阴,至吴兴城中两溪合流,入太湖。相传夹岸多苕花,故名。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二十二著录《渔隐丛话》六十卷《后集》四十卷。此本只是前集六十卷中仅存的四十五卷,且卷一至十四还为明人抄配,实存宋刻只有三十一卷。然因此三十一卷为此书传世仅存的宋刻原物,仍很珍贵。

此《丛话》前集,卷首有胡仔自序,谓:“绍兴丙辰,余侍亲赴官岭右,道过湘中,闻舒城阮阅昔为郴江守,尝编《诗总》,颇为详备。行役匆匆,不暇从知识间借观。后十三年,余居苕水,友生洪庆远从宗子彦章获传此集,余取读之……独元祐以来诸公诗话不载焉。考编此《诗总》,乃宣和癸卯。是时元祐文章禁而弗用,故阮因以略之。余今遂取元祐以来诸公诗话及史传小说所载可以发明诗句及增益见闻者,纂为一集。凡《诗总》所有,此不复纂集,庶免重复。一诗而二三其说者,则类次为一,间为折衷之。又因以余旧所闻见为说以附益之。或者谓余不能分明纂集如阮之《诗总》,是未知诗之旨矣。昔有诗客尝以神、圣、工、巧四品分类古今诗句为说……则知诗之不可分门纂集……余今但以年代人物之先后次第纂集,则古今诗话不待检寻已粲然毕陈于前,顾不佳哉!……戊辰春三月上巳苕溪渔隐胡仔元任序。”

按绍兴丙辰,乃绍兴六年(1136),后十三年,当是绍兴十八年(1148)。初读此序,极易认为《苕溪渔隐丛话》前集成书在绍兴十八年,实则不然。按书中引用洪迈《夷坚志》多条,而《夷坚志》成书在绍兴末年;且书中遇“構”字,以小字注明“犯太上皇御名”,可证前集成书当在南宋孝宗初年。其《后集》自序更称:“比官闽中,及归苕溪,又获数书,其间多评诗句,不忍弃之,遂再采摭……厘为四十卷。”此序作于孝宗乾道三年(1167)。因而可知《苕溪渔隐丛话》前后集,最终完成于南宋乾道间。

此书择人选诗,颇见诗学倾向;编排不取《诗总》之法,而以人物为纲,颇具匠心;资料采集丰富,《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其与《诗话总龟》“二书相辅而行,北宋以前之诗话大抵略备”。其实后人若辑宋人诗话大抵亦离不开此书。

此书传本极夥,但宋刻只此残编。此本为竹纸印造,观其风格,似为闽建书坊刻本。书中所见俗、简、异体字颇多,如“囯”、“靣”、“与”、“尽”、“无”、“楼”、“隐”、“荅”、“処”、“数”、“变”、“躰”、“顕”、“号”等,非异则简。大量使用俗、异、简体字,无非是图其笔画少,结构简单,容易操刀镌刻,节省工时,降低成本,易售获利。此为宋、元时期坊肆刻书的一大特点。

此本钤有“丛竹流风”、“梅滨居士”等印记,不知为何人藏印。今藏国家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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