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还有多少公款“考察团”在行动

还有多少公款“考察团”在行动

时间:2022-04-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还有多少公款“考察团”在行动王比学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刚刚闭幕的雅典奥运会期间,有数批中国“奥运考察团”前去雅典考察。我们不难预料,在2008年中国举办奥运会之前,还会有无数批所谓“奥运考察团”要去国外考察。全国各种名目繁多的公款旅游究竟有多少,还有多少“考察团”在行动,纪检部门是该好好查一查了,应该给广大纳税人一个交代!

还有多少公款“考察团”在行动

王比学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刚刚闭幕的雅典奥运会期间,有数批中国“奥运考察团”前去雅典考察。某市前后竟去了四批考察团,考察团的费用令人吃惊:一个为期只有4天的团,每人费用竟高达17万元人民币

平均每人每天花费4万多元人民币,真不知这些“考察”官员吃的什么“洋餐”,住的什么“洋楼”,购的什么“洋货”。

报道还提到,在雅典“考察”数日后,一些所谓的考察团还“顺便”到欧洲其他城市转了一圈。明眼人一看,这其实是借考察奥运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

我们不难预料,在2008年中国举办奥运会之前,还会有无数批所谓“奥运考察团”要去国外考察。

当然,为借鉴他国成功举办奥运的经验,一些与举办奥运有关的部门和城市组团出去考察,是必要的。但如果不加约束,不受监督,大规模地蜂拥而出,尤其是那些与举办奥运无关的城市和部门也跟着凑热闹,就会让人感觉变了味。

这些官员明明是拿着纳税人的钱在国外大肆消费,只不过用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学习考察,实质就是公款旅游。公款旅游虽然是少数人所为,却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是百姓十分痛恨的腐败现象之一。中央早在2002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就规定:“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尽管《条例》规定得很详细,但一些单位从一把手到部门领导都是公款旅游的受益者,又有谁会去自己揭发自己呢?而公众对于官员的出国(境)又少有知晓,根本无从监督。

禁止公款旅游,不能只靠《条例》,还得靠相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和公众的监督。而这一切又有赖于公款出国(境)这一行为是否公开、透明。

几年前,河北省廊坊市为防止变相公款旅游,规定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都要经过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办理出国(境)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出国(境)的有关情况,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地点在拟办理出国(境)人员的单位。从实施情况来看,该项规定能使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公众对领导干部的公务行为进行监督。

因此,治理公款旅游,可以考虑将出国(境)考察的单位及其人员组成、考察国(地区)、考察内容、经费预算以及考察期限等内容,也像河北廊坊那样,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公示,由公众来监督。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走出去学习他人的先进经验是应该的,但问题是我们的一些外出学习考察是不是很有必要?公款是不是花在不该花的地方了?外出学习考察,到底学到了什么?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

全国各种名目繁多的公款旅游究竟有多少,还有多少“考察团”在行动,纪检部门是该好好查一查了,应该给广大纳税人一个交代!

(人民网2004年9月7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