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认证机制的内涵及特点

认证机制的内涵及特点

时间:2022-03-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德国于1999年成立跨州认证委员会,为地区性认证机构制定统一的标准来保证高等教育质量。(二)认证机制的特点认证机制是社会评价机制中最为规范、最为成熟的机制。四是作出认证决策。认证机构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在收到认证专家现场考察报告后,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考察报告,并通过表决决定是否授予认证资格。
认证机制的内涵及特点_高等教育质量的社会调节机制研究

(一)认证机制的内涵

高等教育认证制度最早为美国所确立,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885年,这一年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前认证组织”——大学和中学的学校协会“新英格兰中学和大学协会”正式成立,紧接着美国其他几个地区的大学和中学协会也相继成立。这些地区性院校协会成立的最初目的并不是为高校提供认证服务,而是为加强高校和中学之间的联系,为中学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做准备。1909年,中北部地区学院与中学协会制定完成了高校认证标准并正式通过决议。1910年,该协会又制定了认证实施程序。1913年,中北部地区学院与中学协会公布了获得认证资格的院校名单。这是美国高等教育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的高校认证。[24]随后其他地区性院校协会也相继开展本地区的认证活动。由于其实施的有效,认证制度相继被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所采纳。例如,1997年,英国独立的、非政府性质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QAA)成立,并从2002年开始以“院校审查”(Institutional Audit)的方式对英国所有高校进行审查,以保证其高等教育质量。德国于1999年成立跨州认证委员会,为地区性认证机构制定统一的标准来保证高等教育质量。澳大利亚于2002年成立了大学质量保证署(AUQA),这是一个相对独立、非盈利的机构,成立的目的是建立统一、规范的质量标准,以保证院校和学术项目的质量。日本早在1953年就成立大学基准协会,作为一个民间的非营利性团体,大学基准协会通过建立评价基准,对会员学校进行认证评价来保障日本的高等教育质量。

高等教育认证是一种外部性的教育质量保障程序,对它的界定学界有不同的解释。例如,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将高等教育认证界定为:为了进行质量保障和质量改进而对学院、大学和专业进行审核的一种外部质量审查过程,成功通过审查则获得认证。[25]《高等教育百科全书》中对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的定义是:“认证是指高等教育中,通过检查或评估或二者兼而有之,院校或院校中的专业得到认可,表明达到了可接受的最低标准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过程。”[26]结合这些解释及各国认证活动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高等教育认证就是经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即具有权威性的认证委员会或其授权的专门认证机构)根据认证标准和规范化的认证程序,对某一教育实体(高等院校或高等院校中的学科专业)提交的有关办学过程和成就的信息进行评估和考察,作出该教育实体是否获得“鉴定通过”的认定。这一解释有三层最基本含义:一是实施认证的是经相关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二是认证只是认定被认证院校或专业达到最基本的标准要求和合格水平,具备通过鉴定的能力;三是认证程序严格、规范、统一。

(二)认证机制的特点

认证机制是社会评价机制中最为规范、最为成熟的机制。与评议机制和排行机制相比,认证机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认证主体的中介性、认证标准的专业性、认证过程的规范性、认证结果的权威性等方面。

1.认证主体的中介性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从事高等教育认证的机构都是社会中介机构。这些认证机构既不隶属于政府而凌驾于高校之上,又相对独立于任何具体的教育机构和其他任何可能的教育利益组织或个人,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中介性。一方面,它们在性质上是代理性的,即代表政府和社会公众去评价一所高校或专业的质量水平是否合格,不是政府的下属机关,因而可以避免在认证过程中受政府权力的牵制而影响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另一方面,尽管有些认证机构是由各种学校协会、专业协会或行业派生出来的,但每一个认证机构都制订了明确的规则,以保证这些机构在进行认证活动时不受与被认证对象有利害关系的组织或个人影响。

2.认证标准的专业性

与评议机制和排行机制相比,认证机制的专业性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认证标准的专业性。为有效组织认证活动,认证机构都制订了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认证标准,涉及学校的办学宗旨、目标以及如何实现这些目标的相关举措等。例如,美国的新英格兰学校和学院协会的学校认证涉及四大综合性指标体系,即有清晰定义的与高等教育机构相称的办学目的;有必要的办学资源以实现办学目的;正在达到办学目的;有继续实现办学目的的能力。[27]二是认证机构人员的专业性。认证机构一般都建有数量庞大的专家库,其专家都是通过精心挑选的教育领域或相关行业的专家,并经认证机构的会员单位或有经验的认证专家推荐、本人同意后参与认证活动,同时认证机构也会对每一位首次参与认证的专家进行必要的培训,从而确保认证活动及结果的专业性。

3.认证过程的规范性

各国的高等教育认证程序都强调高校自我评估和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书面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同行专家评议为核心、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科学认证模式。其评价过程一般分为以下五个部分:一是认证申请。高等院校要想获得认证,必须按照认证机构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请。二是院校自评。被认证机构在收到认证机构同意接受认证的信函后,必须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写出书面自评报告,准备好现场考察所需要的材料。三是现场考察。认证机构派出主要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到被认证学校进行现场考察。四是作出认证决策。认证机构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在收到认证专家现场考察报告后,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考察报告,并通过表决决定是否授予认证资格。五是延续考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自改后,认证机构会在一定时间内派专家到院校进行后续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认证机构提出的改进建议的采纳情况及其他相关问题。

4.认证结果的权威性

认证是关于院校或专业是否具备办学招生资格,能否通过鉴定的活动,因而,认证结果具有权威性,只有通过认证的院校或专业,其办学活动才能取得社会的信任。这种权威性既来自于相关部门的授权和认可,也源自于认证活动本身所具备的特性。首先,认证的目的是为了改进学校或专业的教育质量,因此,被认证学校愿意提供真实的信息,这就为认证的客观性和有效性打下了基础。其次,认证机构的中介性和训练有素的同行专家评议可以避免学校自评可能出现的失真,同时专家的特殊身份,使得认证意见具有较强的“权威效应”,大大增强了认证结果的可接受性和认同感。再次,认证采用统一、严格、综合的专业化评价标准进行,强调高校自我评估和同行专家评议相结合、书面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扩大了认证主体的范围,拓宽了认证的信息渠道,使认证置于社会公众的公开监督之下。认证过程公开透明、操作规范,认证结果有据可查、真实可信,具有权威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