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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与公司合作发展

时间:2022-03-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村“两委”决定与龙耀祥酒店合作。2009年9月27日,玉湖村旅游开发合作社与龙耀祥集团签订了合作合同,采用“党支部+合作社+公司”的运营方式。党支部起领导作用,在合作社及公司的经营上不干涉,公司负责经营合作社及旅游开发。2009年10月到2010年4月,因为旅游团还没有大量到来,所以,到玉湖来的游客大量减少。
合作社与公司合作发展_2015~2016云南农村发展报告

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村民服务意识、村干部管理服务水平、玉龙雪山周围牵马服务的挤压等等方面的影响,玉湖村旅游业发展陷入困境。一是村民服务不到位,一些村民牵马到中途就跟游客说再走就没有什么好玩的了,本来还有半个小时就到景点了,但与客人说还有两个小时。游客一听远或不好玩,就随了牵马人的意回来了。慢慢地,喊来的客人越来越少了。二是村干部上班拖沓,一些村组干部明明在城里,打电话还说自己在上班,50元一次的罚款他们也不在乎。一些村干部不上班还想拿工资,发晚了就说不干了,才几百块钱。一些村民就开始议论,他们管不好合作社,还不如找个老板来经营。三是管理不到位,村组干部是合作社管理人员,与社员即村民不是沾亲就是带故,有的处罚落不到实处。马匹服务人员服务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合作社管理人员在管理中常常不分公与私的问题,会以私人的关系来处理公务,所以村民就认为:因为都是熟人,村组干部不能把自己怎么样。四是玉龙雪山周围骑马观光的挤压,仅邻近的拉什就成立了27个马队,有的喊客300元,返还高达200元以上,玉湖合作社不能像私人一样随时变价格,也不能把价降得太低,依托喊客人拉来的散客为主要客源的玉湖旅游因此陷入困境。

2009年1月到7月,当地游客大量减少,有时一天才有几个游客,一个月才牵着三四次马,牵马的收入减少,集体收入也随之下滑。这时,村民开始传播一种观点,如果村“两委”管不了,就到外面找一个老板来经营。村民认为,应与公司联合经营,利用公司搞旅游的经验和品牌,招揽更多的游客。反映到乡里,乡里也同意。为了改变玉湖旅游发展的现状,促进玉湖旅游健康发展,乡政府、村“两委”决定引进公司,与公司合作经营。这时,有两家公司参与竞争,一家是在黄山开农家乐的老板,一家是龙耀祥酒店。通过召开村“两委”扩大会议,参会的20人进行了投票表决,龙耀祥酒店得13票,另外一家得7票。村“两委”决定与龙耀祥酒店合作。于是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大部分村民都同意合作。

2009年9月27日,玉湖村旅游开发合作社与龙耀祥集团签订了合作合同,采用“党支部+合作社+公司”的运营方式。党支部起领导作用,在合作社及公司的经营上不干涉,公司负责经营合作社及旅游开发。合作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期5年,每年租金25万元,第一年还要交25万元的风险金;每年给村委会3万元的办公经费;每年为每一匹上山服务的马买保险,300元每匹每年,共10万多元;每年给马场损坏维护费5 000元;如果每年游客数达不到3万人,差多少,按每人5元补给村民。如果只有1万人,就要补10万元给村民,村民再分。除了这些外,还要给马场工作人员不低于700元的月工资,还要管中午饭。2009年给的25万元,按照人头分,每人分了177元,不够10元村委会补了。

合作社与公司合作经营后,公司觉得合作社原来的管理有问题,就对合作社进行了重新整顿,将各部门进行了细分。与公司合作前,合作社共有管理人员21人,包括董事长和总经理,解说科2人,售票科2人,马队管理科9人,是各个村民小组的组长,治安科是村委和支委。与公司合作后,合作社设有治安科,有5人,两人是原来的村委干部,3人是在村里招聘的一般村民,负责停车场,场地正常经营,旅游线路管理;解说科4人,3人是新招聘的;售票科2人,从公司新调来的,服务质量监督科6人,从村里招聘的一般村民,负责上山跟踪服务;马匹调配科5人,村里招聘的一般村民;卫生环保科6人,村里招聘的一般村民,负责村里的卫生。合作社还设有食堂,1人负责,为合作社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午饭。还有一名经理是从公司来的。与公司合作后,管理比以前更严格,原来虽然有制度,但落实不下来。合作后,公司对村民进行了8个晚上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要注意环境卫生,说话要讲文明礼貌,要注意个人卫生,等等。公司强化制度管人,除牵马人外,在马场上班的人每月要上24天班,旷工要扣工资。

经营理念上,公司认为不能光靠“黑导游”,客源应以旅游团队为主。因此,公司全面提高了旅游线路的价格,并压缩了喊客人的收入。公司将第一条线的标价从180元提高到300元,底价从原来的75元提高到180元,也就是说喊客人喊客在180元以上,才有回扣,喊到180元,就什么也没有。2009年10月“黄金周”开始实行新的制度,价格提高,回扣降低。2009年10月到2010年4月,因为旅游团还没有大量到来,所以,到玉湖来的游客大量减少。牵马的有时一个月才能轮一次,半年才有五六百元的收入。一些村民开始抱怨不应当把价格提高,底价也不应该提高。2010年5月后,旅游团代替散客成为玉湖村稳定的客源,村民平均一天能牵上一次马,多时能牵两次马,全村200户左右固定牵马户(文华村有自己的马场,基本不来牵马;另有部分农户没有劳动力或有收益更高的工作,也不来牵马)月收入1 500元以上,笑容又重回牵马人的脸上。

2014年9月,合作社与公司合作经营到期,村“三委”(2013年开始,在村“两委”基础上,设立村务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合作社与公司合作5年来,虽然集体收入就是固定的合作费,但老百姓的收入得到了提高,可以继续与公司合作。但2013年以来,公司各条线路报价不断上涨,而牵马的服务费不涨,所以,社员即牵马户也有意见。在村“三委”的民意走访中,牵马户即社员希望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村“三委”也认为,由“三委”决定与某家公司合作,如果玉湖旅游发展得不好,那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三委”担负的责任太大,如果通过民主决策让老百姓参与进来,村“三委”可以少担点责任和风险,于是决定让村民投票表决。

在这样的背景下,玉湖村“三委”向社会公开寻求合作方,共有三家来报名,一家是原来的龙耀祥酒店,一家是黄山旅游开发大户,一家是村里的村民。在合作费上,龙耀祥酒店报价27万,另外两家稍高,黄山旅游开发大户加了一万,本村的大户加了两万。在确定三家报名后,村“三委”将9月24日确定为投票表决日,投票时间为上午9点整到11点整,投票方式为无记名投票。投票规定,以户为单位,每户一票,由每户18岁以上成员进行投票,不得代票;选票要求三选一,多选无效,不选即视为弃权。全村共有301户参与投票,其中有7票废票,原来合作的公司龙耀祥酒店得票最高,187票,于是继续和龙耀祥酒店开展合作。但同时要求龙耀祥酒店必须对村民提的一些要求,如提高合作费用、风险金、牵马服务费做出回应。经过商讨,合作社与公司续签了5年的合同,合作费从原来的25万提高到27万,风险金为50万。同时,牵马服务费上调,山上的三条线每条提高10元,山下村内的两条线每条提高3元。

合同续签后,玉湖村旅游沿着原来的道路进一步发展。目前,长期固定牵马农户200户左右,每天有400人次左右的游客进村,全年游客数达到12万人次左右,每天每户牵马户能够牵2次马,月均收入达到1 600元左右,七八月间每户月均收入达到3 000元以上。据龙耀祥集团统计,2009年到2015年上半年,集团在玉湖村的旅游开发中的总支出为4 100多万元,仅马匹服务费就达1 700多万元,旅游促销2 500多万元,合作费用150多万元。在集体旅游收入分配中,2015年2月9日,村“三委”召开会议决定,26万(因协议签订过程耽搁,第一年合作费为26万元)合作费按照现有人口分,全村1 547人,每人168.06元。

除了旅游收入外,玉湖村还有其他两个途径的集体收入来源。一是水源涵养费,自2012年开始,丽江市城区人畜饮水工程占用玉湖村北面的三束河水,给予全村65万/年的水源保护费。此外,在集体林确权登记中,玉湖村实行的是“确权到村、均股到户”的政策,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玉湖村每人每月有70元的生态补偿费,人均每年840元。2015年,水源涵养费65万元,按人头分,每人42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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