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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状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2-03-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武汉工运研究会《关于开展2015年武汉工运理论政策调研活动》的文件精神,我们对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状况这一课题,通过实地调查了解,获取了一些基本情况及相关数据。根据对246份有效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在全区受调查的41个非公企业中,为员工提供了法定性福利的企业占63%,没有为员工提供法定性福利的占37%。总体而言,非公企业设计并实施员工福利体系,无疑对提高员工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对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状况的调查报告_工运事业改革创新与民生工会建设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总工会 方华辉

为了真实掌握我区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现状,促进职工队伍稳定,推动企业和谐、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2015年5—7月份,区总工会先后采取下基层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工会工作开展情况等,对辖区内13个街道(开发区)各类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公企业员工福利基本情况

江汉区是武汉现代服务业中心区,辖区现有注册非公企业6430家,非公企业员工达10.6万余人,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上,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武汉工运研究会《关于开展2015年武汉工运理论政策调研活动》的文件精神,我们对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状况这一课题,通过实地调查了解,获取了一些基本情况及相关数据。

(一)非公企业福利存在形式及状况

非公企业员工福利包括法定性福利和非法定性福利两种基本形态。其中,非法定性福利又分为货币性福利、实物性福利、服务性福利3种具体表现形式。

一方面,在法定性福利上,调查情况显示,辖区大多数非公企业为员工提供了此项福利,但从全区范围看,此项福利也仍然存在着不平衡性,表现为有些企业为员工提供的法定性福利具体项目偏少、额度偏低。根据对246份有效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在全区受调查的41个非公企业中(涉及到12个不同行业),为员工提供了法定性福利的企业占63%,没有为员工提供法定性福利的占37%。这反映我区仍有约1/3的非公企业员工所应获取的法定性福利基本空缺。

众所周知,法定性福利是国家有关政策所规定的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必要性福利,在非公企业中,也是员工所应获取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福利。在法定性福利的具体项目方面:被调查的非公企业为员工提供生育保险的占64%;其次为医疗保险占57%;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分别为37%和12%;为员工提供工伤保险的比例为17%;为员工提供了失业保险的比例仅有7%。

另一方面,在非法定性福利上,我区非公企业为员工所提供的此类福利,因行业和企业的性质不同而存在着较明显的差异。在货币性福利方面:被调查的非公企业为员工提供该福利主要集中在效益奖金和加班工资两个项目上,此两项是非公企业福利开支较多的款项,为员工提供了上两项福利的非公企业分别占比31%和44%;其次是为员工提供防暑降温补贴和膳食补贴,企业所占比例分别为56%和34%;有少数非公企业为员工提供了住房补贴和交通补贴,所占比例在10%以下。在实物性福利方面:被调查的非公企业为员工提供的此项福利都比前两年有大幅度提高。其中,有40%的企业为员工提供了免费工作餐;60%的企业为员工提供了住宿,并设有文化体育场所。在调查的企业中,为员工提供了节日礼金、脱产培训及文体活动的比例分别为60%、30%、20%。

(二)非公企业福利设计行为

非公企业在设计本企业员工福利时,大致是从如下基本方面予以考虑,即:以成本核算为基础,确定员工法定性福利;参照同行业福利水平,确定员工货币性福利;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前提,确定员工实物性福利。

此次受调查的企业在设计员工福利体系时,主要考虑了如下因素:考虑最多的因素是企业承担成本,有高达70%以上的企业设计员工福利体系时,主要是根据企业所承担的运营成本来确定员工的福利状况;其次是参考行业水平,约30%的企业是参照行业平均水平来设计员工福利体系。设计员工福利体系真正能达到符合法定要求的企业比例较低,这类非公企业仅为10%左右。

总体而言,非公企业设计并实施员工福利体系,无疑对提高员工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不同的福利项目设计对员工所产生的影响权重不同,因而员工对不同的福利获取所产生的感受也不一样。从非公企业员工对所设计福利体系而产生的效用感受来看:80%以上员工认为法定性福利最有吸引力,对促进企业发展和提高员工积极性、创造性都起到了很大作用;70%的员工认为货币性福利对员工更有激励作用;40%的员工认为实物性福利对员工也有较大的激励作用;在受调查的员工中,公益性福利设计项目被认为是最不激励员工的福利。

(三)非公企业员工工资及保险福利现状

从非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来看:有86%以上的受调查者表示,其所在企业员工月工资水平在1000元~2000元之间,这类企业主要分布在物业、幼师、家政、商贸等行业;有20%左右的受调查者表示,其所在企业员工月工资水平在3000元以上,这类企业主要分布在传媒广告、餐饮酒店、建筑装潢、医药、监理等行业。

从非公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福利来看:受调查企业中,有24%的企业依法为员工购买了社会保险并承担了一定的保险费用;有约12%的企业为员工购买了其他保险并承担了部分费用,这部分企业为员工所购买的险种主要是生育保险、大病危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四)非公企业员工福利诉求种类

在对非公企业员工的福利体系调查中,员工对进一步扩大或提高其他福利水平表示了较强烈的诉求。从强烈诉求的程度来看:员工对本企业最强烈的诉求为带薪休假,诉求所占比例为47%;其次为定期免费体检,诉求占比为43%;第三为开展集体活动,诉求占比为38%;增加伙食补贴,诉求占比为23%。从非公企业员工的诉求内容来看,反映员工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求后,开始普遍有了精神和身体层面的正当追求

(五)非公企业员工对工资福利满意度评价

从调查所了解的情况看,非公企业员工对工资和福利的满意度状况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在基本工资设置方面,调查显示,我区80%以上的非公企业员工月基本工资为1000元~2500元之间。有近50% 的非公企业员工认为上述基本工资设置合理,表示基本满意;20%的非公企业员工对工资设置表示不满意(主要表现为部分生产加工企业受原材料供应不足、生产计划落空、销售情况不好等因素影响,有借故扣发员工“空岗费”、拖延发放员工工资福利等现象,造成有些员工实际工资收入出现低于基本工资设置的情况)。

在工资支付方面: 有80%的非公企业能够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在全区加工企业中,38%以上的企业有安排员工加班的现象,其中25%的企业能按照法定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发放员工加班工资,员工表示满意。约有10%的企业对员工发放加班工资少于法定加班工资额度,员工普遍表示不满意。

在福利发放方面:受调查员工对企业福利项目最不满意的顺序依次是:认为货币性福利太少,对此项不满意者占比达52%;内部工资差异太大占比为30%;公益性福利欠缺占比16%。

二、调查报告结论与建议

(一)基本结论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江汉区非公企业及其员工为促进企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非公企业为员工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也作出了不懈努力,基本保障了员工日常生活水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对此我们应予以充分肯定。但通过对所掌握的情况特别是对有关数据的分析,我们同时认为:当前非公企业对员工所施行的福利体系表现还明显不平衡,有的企业对员工的福利政策执行较好,有些执行一般,另有相当部分企业则明显存在欠缺;即使是在执行较好的企业,其员工福利体系内部项目间也不太均衡。从对所调查的41家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统计数据对比来看,即使是在相同的行业,但在不同的企业之间,其员工福利也都还存在着一定差异,有的差异甚至还比较突出。总体看,我区非公企业员工福利水平近年来虽有较大进步,但离江汉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比,与广大非公企业员工福利质量追求和正当诉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以改进。

(二)原因分析及意见建议

我区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状况存在明显差异的现象,分析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部分企业发展欠缺、经济实力不强等客观因素制约;又有部分企业只顾自身利益、对员工福利关心不多、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福利政策规定等主观因素作祟;此外,还有相关部门督导不够、社会监督不力等外在因素影响;当然,非公企业部分员工其自身维权意识不强,也是形成上述状况的内在因素之一。为了有针对性改善我区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状况,提出如下建议:

1.从政府层面对非公企业员工福利作出制度性规范

建议有关方面制定和完善有关提高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的政策法规。我国现行的福利政策,基本上还是沿用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之初所制定的框架福利体系,现在市场经济发展了这么多年,当初的福利政策,有些已经明显不符合当前的市场经济实际,尤其是在非公企业员工福利方面,出现了以往福利政策与当前非公企业福利实际和员工福利诉求的居多不适应性。因此,有关方面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最新精神和政策,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有别于国有、集体企业的非公企业员工福利政策法规,从而在制度上作出规范,使非公企业执行员工福利政策有法可依,循法更准。

建议将改善和提高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的举措纳入区政府“十三五“发展规划,从规划层面予以保障安排。仅就江汉区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而言,应在规划的奋斗目标特别是在重大举措中,对“十三五”期间大力提高辖区非公企业员工福利水平作出明确部署和规定,从政府法规层面保障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状况达到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标准。

2.引导非公企业设计科学合理的员工福利体系

非公企业设计科学合理的员工福利体系,就是要进一步扩充员工福利项目,提升既有福利水平,完善员工福利体系,实现企业效益提高和员工福利增加双赢发展局面。当前工作的着力点,应该是针对非公企业员工福利的薄弱环节进行补实补牢。如:对有些非公企业员工法定性福利项目不全福利额度不足的,应在一定时间内予以补全补足;而对有些非法定性福利项目较欠缺的,也应该努力加以充实完善。只有科学合理地设计员工福利体系并切实实施到位,才能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感和稳定感,也才更有利于非公企业的良性发展。再比如:对有些经济条件较好的非公企业,在员工福利体系设计方面,可以结合企业实际,适当增加一些员工福利项目,包括员工集体娱乐、带薪休假、体检医疗、旅游休闲等,这样有利于提高员工荣誉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忠诚度。

3.督促非公企业均衡提高员工福利水平

从当前辖区非公企业福利存在形式情况看:一些商贸企业以岗定薪、出现企业内部员工福利档次拉得过大的问题,造成部分岗位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消极怠工现象也时有发生,实际上这也阻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某些生产加工企业的员工福利设计则是只有基本工资项目,在其他的法定性福利、货币性福利、实物性福利等项目方面都没有系统的长远计划,有的甚至长期处于空缺状态,致使员工该享受的基本福利都难以落实,员工实际所获得的福利水平明显偏低。鉴此,应有针对性地引导有关非公企业,在充分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合理缩小岗位间福利档次,提高部分岗位福利偏低员工的福利待遇。对于那些连最基本的法定性福利、货币性福利、实物性福利计划都比较欠缺的非公企业,政府方面则应加强重点督查,督导企业加大对员工基本福利政策的落实力度,增加员工应有的福利项目待遇,提高员工的福利获取水平,进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激励非公企业妥善满足员工合理福利诉求

要激励非公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在经济条件允许或基本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自觉回应员工福利诉求,加大员工福利事业建设,动态提高员工福利水平与质量,使员工正当福利诉求能得到合理解决,从而增加非公企业员工工作尊严感和幸福满意度。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围绕提高非公企业员工福利水平课题,对辖区非公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激励活动。其中,可以由区总工会、区工商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地税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结合创建和谐企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优秀企业家暨先进工作者”评比表彰。通过评比表彰活动,增加辖区非公企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意识,激励非公企业在改善员工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福利满意度方面自我加压;激励非公企业之间在满足员工合理福利诉求方面互比互学和奋勇争先,开创我区非公企业改善员工福利待遇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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