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现代农业与农村金融创新研究

现代农业与农村金融创新研究

时间:2022-03-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在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最大的障碍是农村金融发展较为滞后。因此,解决发展现代农业进程中的金融瓶颈,已成为现阶段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关键问题,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问题。(二)现代农业对农村金融投资需求呈现大额化与资金供给总量不足的矛盾传统农业具有经营分散、规模较小、相对封闭的特点,对发展资金的需求规模也较小,且具有较强的内源性融资偏好,一般以小额贷款为主。农村合作金融在受益于高度
现代农业与农村金融创新研究_大转型:中国特色农庄的创新与发展

吴苏虎

到2020年,我国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农民过上小康生活。农民的生活富裕,关键在于农业的转型升级,即是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然而在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最大的障碍是农村金融发展较为滞后。因此,解决发展现代农业进程中的金融瓶颈,已成为现阶段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关键问题,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问题。

一、现代农业发展与现有农村金融体制的矛盾

众所周知,现代农业是需要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提供相关生产设备,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的社会化农业,与传统农业具有显著的区别。从目前国内外对现代农业的研究来看,总体呈现以下十大发展方向:由“平面式”向“立体式”发展、由“自然式”向“车间式”发展、由“固定型”向“移动型”发展、由“石油型”向“生态型”发展、由“粗放型”向“精细型”发展、由“农场式”向“公园式”发展、由“机械化”向“自动化”发展、由“陆运式”向“空运式”发展、由“化学化”向“生物化”发展、由“单向性”向“综合性”发展。根据这十大方向,形成了相互不同的十大模式:生态农业、都市农业、观光农业、白色农业、蓝色农业、绿色农业、数字农业、基因农业、网上农业、沙漠农业。

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分析,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的典型区别就在于它的资本性和技术性,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靠传统的农村金融已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换句话说,现代农业发展倒逼农村金融的创新。

● 作者系上海盛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一)现代农业对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与传统农村金融供给单一性的矛盾

传统农业主要以单个农户的种植和养殖为主的相对单一的产业结构,呈现分散化的状态,对金融的需求主要是表现存、贷、汇三个基本的业务需求。当前我国金融供给结构主要满足农业生产和消费的政策性金融产品和服务,表现为简单的存贷款服务,贷款品种主要是1年以下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小额短期贷款,中间业务品种较少。现代农业对于金融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产业方面,现代农业突破了传统的种养两业生产模式,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已获得较快发展;在组织形式上,现代农业突破了传统的农户主体型农业模式,大量的农业生产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中介组织等不断涌现,如此等等,对农村金融产品的需求必然呈现多元化趋势,既有农业产业化、农业企业化的金融需求,也有农业分工在生产流通和市场建设等方面的金融需求,还有防范经营风险对金融的需求;既有对传统的存贷汇基本业务的需求,也有对结算保险证券期货等现代化金融服务的需求。按大中企业信贷的规范要求,现代农业企业是得不到任何金融支持的。而现在的金融机构并没有针对此类主体特点设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出现了农村金融产品供给和需求的非对称性矛盾。

(二)现代农业对农村金融投资需求呈现大额化与资金供给总量不足的矛盾

传统农业具有经营分散、规模较小、相对封闭的特点,对发展资金的需求规模也较小,且具有较强的内源性融资偏好,一般以小额贷款为主。现代农业发展则呈现出物质装备的现代化,生产经营的企业化、产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形成了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体化的格局,对资金的需求趋向于大额度,并且融资需求额度还在加速,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要求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系统的综合性工程,资金需要量大,单纯依靠财政投入远远不够,迫切需要农村金融参与,以形成财政与金融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二是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农业科技进步的支撑,需要科技资金的投入,随着对农业科技创新速度要求的加快,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资金的投入;三是发展现代农业需要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农业经营主体由分散且规模小的农户向集中且规模大的农业企业、农业大户及合作经济组织转变,同时,农业的前项、中间、后项产业的链条结合更加紧密,出现了大量的“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和农超对接订单农业等现代农业组织和农业发展模式,农业金融需求也从以前以单一客户小额度为主向一个产业链条的上中下游企业提供全方位大额度综合型的金融服务转变。

而当前我国的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有四类九种,分别是政策性类的农业发展银行,商业类的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合作类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新型的村镇银行农村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面向粮食收储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企业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并不对个人提供金融服务,其作用比较有限,而商业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出于降低经营风险的考虑,信贷资金的投放具有明显的城市化倾向,其在农村地区侧重于吸收存款而不是发放贷款,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因此,新型农村金融机金供给总量的不足。

(三)现代农业信贷期限需求长期化与当前信贷期限短期性的矛盾

传统农业生产因受季节性周期性影响而对农构也存在减少小额贷款供给的倾向,这就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资业金融的需求也带有鲜明的季节性和周期性,以短期信贷为主。现代农业与科技的不断进步、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产品的不断更新等紧密相关,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现代农业的信贷期限一般较长(2~5年)。同时,现代农业还具备生态观光和休闲的服务功能,这种服务功能的收益期较长,从而金融信贷及其期限的需求更具有了明显的长期性趋势。

而目前我国农业的生产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均为一年或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这虽然有利于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但与现代农业生产投入的长期性不相适应,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资金的长期性也不相适应。

二、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与经验借鉴

(一)美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美国农村金融发展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逐步形成了农村政策性金融、农村合作金融和农村商业性金融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为美国现代农业的长足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农村政策性金融在《联邦农业信贷法》的指导下,为了促进信贷事业发展,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给予了大量的拨款,由农民家计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商业信贷公司和小企业管理局等构成,各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农村合作金融在受益于高度发达的经济金融体系,主要由联邦土地银行及联邦土地银行合作社、联邦中期信用银行、生产信用合作社及合作银行三大系统组成,由农业信用管理局领导,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其组织模式属于典型的多元复合式体制模式,三大系统都有一套自主经营的体制,有明确的职责范围。农村商业性金融主要指农业保险金融,是为了帮助农民对付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达到稳定整个农村经济和确保国家食物供应安全的目的,而构建起来的农业保险金融,主要有政府农业保险政策、美国农作物保险机构、美国农作物保险经营状况及主要险种。

(二)日本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日本的农村金融是在小农经济基础发展起来的,逐步实现农业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主要包括农村民间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农业保险。农村合作金融是依附于农业协同组合体系,是农协的一个子系统,同时又是具有独立融资功能的金融部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由基层农协的信用组织,都、道、府、县的信用联合会,中央的中央农林金库和全国信联协会。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主要向农林渔业者提供低利、长期资本,以增加农林渔业的生产力;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一般贷款(设备资金贷款和长期周转资金贷款)和特别贷款,还向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及设备租赁机构等发放贷款。政府农业保险是为了稳定农民生产情绪,使农业生产不受自然灾害的严重影响,日本政府直接参与农业保险计划,并且强制凡生产数量超过规定数额的农民和农场都必须参加保险。

(三)孟加拉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孟加拉国农村金融发展是诸多中小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其主要特点是向农户发放小额信贷,并且从小额信贷向全面化的金融服务方向发展。这种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虽然是低收入阶层,但覆盖了所有城市和农村的低收入阶层。小额信贷的执行构建主要是乡村银行,最初的乡村银行完全是政府所有,银行的资金也主要来源于联合国发展金融组织、福特基金、挪威援助组织以及孟加拉国政府。上世纪90年代,乡村银行允许会员持有乡村银行股份,使得乡村银行目前股份的92%由借款人持有,而政府只持有8%的股份。以格莱珉银行为例,其经营完全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良好的企业管理实现滚动发展,该行拥有2226个分支机构,650万客户,资产质量良好,还款率高达98.89%,超过世界上任何一家成功运作的银行,使得58%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功脱离了贫穷线。

(四)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经验借鉴

第一,政府金融支持必不可少。从上述各国农村金融体制的分析中,可以发现,美国和日本政府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明显。例如美国政府从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商业性金融三个方面全方位对美国农村金融进行支持。日本政府也在政策性金融和商业保险方面给予农村金融发展巨大的支持,作为日本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分别为农林渔业者和农村中小企业者提供金融支持;同时日本政府直接参与农业保险计划,并且强制凡生产数量超过规定数额的农民和农场都必须参加保险,保证农民生产不受自然灾害的严重制约。

第二,政府其他政策的支持也很重要。除了金融政策外,国家的其他政策对于农村经济金融发展也很重要。例如日本政府对农民合作社给予特殊政策,除了给予大量资金、科学技术和财税政策上的扶持,同时还放开有赢利能力的涉农领域,使得农业领域的生产收益率总体水平提高,提高了农民收入(达到社会平均收入),使得农村金融进入良性循环,这样农村金融问题自然可以得到解决。

第三,金融服务的创新要和国情相适应。东南亚各国的农村金融领域的金融创新——小额信贷的产生与其对应的国情是相适应的。以孟加拉国为代表的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仍然是低收入阶层,但覆盖了所有城市和农村的低收入阶层。它的发展在东南亚发展中国家具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它适应这些国家的国情。因此,我们在解决农村地区金融问题时,所采用的金融服务等创新一定要符合我国国情和当地农村的特点,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农村金融的问题。

三、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农村金融创新对策

(一)创新金融产品,满足金融多样化需求

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具有较大的风险,根据国外农村金融的经验,需要有政府资本作为担保,才能更好进行农村金融创新,才能确保现代农业金融需求的多样化需求。“政银保”就是在政府提供担保基金的基础上,引导保险、银行等多种金融机构参与对农业项目的信贷业务,是目前我国现代农业的金融创新的典型模式。 “政银保”的基本做法:

首先由政府设立一个农业担保基金,引导保险公司的保险。比如某地区设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额度为200万元,由县财政投入,用于为本地区农业企业和农户向合作银行申请免抵押和免保证金贷款提供担保,主要用于提供担保和补贴部分保费;保险公司在政府担保基金的基础上,向农户提供贷款保险;第二步,农业企业申请担保贷款。现代农业企业向“政银保”合作办公室提出贷款担保申请,“政银保”合作办公室对现代农业企业的借款项目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看现代农业企业是否是属于鼓励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方向,贷款项目是否包括在“政银保”的贷款范围,贷款金额是否满足“政银保”的贷款要求;第三步,银行发放贷款。现代农业企业向合作银行出具《担保承诺书》,合作银行看到政府出具的《担保承诺书》和现代农业企业的《贷款申请》,同意贷款发放。

“政银保”合作是建立以政府农业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政府投入的担保基金作担保,以银行贷款投入为基础,以保险公司的保险作为保障,构建有效控制和分散风险的“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体系,有效解决现代农业企业贷款难问题,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政银保”的经验已经在广东、浙江、上海等地推广,其主要特点为:(1)无需贷款抵押物。农业企业、农户贷款时,不再需要像以往那样抵押家庭财产,或者支付高价获得金融担保公司担保,仅需向合作银行提交有关资料和申请书,与此同时,银行也不需要担心贷款逾期不还风险,因为保险公司将代为偿还借款人贷款;(2)保险保障全面。保障除战争、军事行动、恐怖事件、地震等灾害,以及人为恶意行为导致投保人不能按期偿还所欠款之外的各类保险责任,最大限度满足了投保人的保险需求;(3)逾期贷款处理体现风险共担。以往,农业企业贷款逾期不缴时,银行采取扣押抵押物、加收利息等方式催促贷款偿还。但“政银保”农业贷款模式将采取有利于银行和农业企业的贷款逾期处理方式。当贷款本金逾期后三个月,借款人仍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农信社将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并就不足赔付部分与 “政银保”合作办公室办理担保代偿手续。等保险公司和 “政银保”合作办公室赔付后,与合作银行一起向借款人追偿,追偿成功后,三方按各自承担比例进行分配。

(二)采用供应链金融,满足金融大额化需求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链不断延伸,农业不再是单纯的农业,而包括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物流、商贸、农业科技等多个环节,对资金需求比较大,需要把整个产业链整合起来,发展供应链金融,从而引导多种资本进入现代农业的生产过程,从而满足大额化需求。

供应链金融是指人们为了满足供应链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交易融资及相关服务定价的活动。一般来说,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是在某个行业拥有完整的产业链或具有较完整的产业链形态之后,再以产业链中突出环节的核心企业为中心来开展的供应链金融,是一种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能够有效满足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模式需求。农业供应链金融是指以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产品的供应链核心企业为中心,对其上下游中小企业农户或消费者利益进行捆绑,通过科学合理设计金融产品满足供应链各环节融资需求,推进农业供应链整体协调运转的系统性解决方案。目前,许多发展中国家利用供应链金融来减少农户金融排斥,相关金融机构专门围绕农业供应链金融开展了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借鉴国外经营模式的基础上,我国一些金融机构在特定的地区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一定的经验。

就农业产业链而言,可以划分为农产品的生产、收储、加工和销售四个主要环节。在农业产业链内,农资公司、农户、农产品收储和加工企业、农产品贸易公司构成了维系产业链运作的主体,形成了物流和资金流的双向循环。根据种养加、产供销各环节的金融服务需求,开发了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五种模式和六大产品,五种模式即“(农资)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合作社+农户”、“(收储加工)公司+农户”、“核心企业+中小供应商”,与农资生产销售、农产品种植养殖、收储加工、品牌食品生产等农业产业链的四大环节匹配,促进各环节的协调运转;六大产品为:种植户进行农业生产融资的种植贷、养殖户进行规模化养殖融资的养殖贷、种植户采购农业生产资料融资的农资贷、粮食经销企业贸易融资的粮贸贷、合作社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农信通、农户购买农机融资的农机贷。同时,结合借款人实际,灵活运用信用、联保、抵(质)押等担保方式,对特殊需求通过保理、信用证、买方信贷、消费信贷等产品予以满足。

作为现代农业的金融创新方式,农业供应链金融改变了传统农村授信业务单户考察、单笔监测、自上而下的点对点模式,站在农业供应链全局的角度,根据当地优势农业和特色农产品,以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为中心,捆绑上下游中小企业、农户和消费者,提供支持农业供应链的系统性金融解决方案。这种运作方式,落实了以"实贷实付"为核心的信贷管理变革要求,通过供应链的信用转移作用来支持供应链各个成员,既有助于解决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融资难问题,更有助于提升整个供应链的运行效率和竞争能力。

(三)创新信贷担保物多样化,满足信贷金融的长期化需求

农村信贷担保主要涉及四大类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林权,海域使用权,这些权利不是具体的实物,但是通过国家信用,让这些权利可以长期存在,可以确保信贷的可执行性。产权信贷担保的主要形式:

第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户、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或涉农企业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和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包括一些“活物”的,比如地上设施、大棚、蔬果、畜禽、苗木等。而除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外,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设施,也可纳入市场评估价值。

第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抵押。在不转移土地占有、不改变土地用途、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并征得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情况下,农民可将房屋及其所占范围内的宅基地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第三,林权抵押。农户、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或涉农企业及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融资贷款。

第四,海域使用权抵押。农户、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或涉农企业,在不转移海域使用权(含滩涂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证、海域承包经营权),不改变使用用途和不损害农民使用海域或滩涂权益的条件下,将海域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除了上述四种较为常见的产权抵押模式,还有很多时间由于现代农业的抵质押物较少,同样不能得到融资。结合现代农业不同区域、不同经营主体的特征,银行创新差异化抵质押方式,针对农机制造、经销和农业科技型企业信贷融资需求,创新基于仓单、存货、动产、商标权、专利权、依法可转让股权等权益质押贷款业务。对商业化涉农项目,以经营收益权、应收账款、订单和存货质押、土地使用权、大型水利设备等作为抵质押物,并结合企业保证、农民联保等多种抵押担保方式发放贷款。对涉农中小企业和农户,采取多户联保、龙头企业担保、订单质押,并结合地方产业特色创新抵质押方式。如在福建创新了林权、茶树、茶园、特色花卉苗木抵押贷款;在贵州、河北开办基酒抵押、小企业葡萄原酒抵押贷款;在宁夏创新开办绒毛动产抵押贷款、第三方监管果汁抵押贷款、库存粮食抵押贷款等业务;在大连开办海域使用权抵押、渔船抵押等信贷业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