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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诠释文化遗产与环境关系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生态文明,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文化遗产的合理保护、开发不仅提升了文化遗产自身的品质,同时也有效地改善了其周边的生态环境,为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诠释文化遗产与环境关系_中国“海上文化线路”遗产的环境法保护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至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髙度,成为我国“五位一体”建设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得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再一次成为社会的焦点。生态文明,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它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构建一个以环境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社会经济文化政策为手段的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后工业时代发展及转型的方向。文化遗产的合理保护、开发不仅提升了文化遗产自身的品质,同时也有效地改善了其周边的生态环境,为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首先建立尊重自然的价值观和适应与保护人与自然的关系,使敬畏自然的自然观被社会广泛接受,营造有利于生态传统建设的社会氛围,敬畏和迎合自然的思想观念对当前社会发展和人地关系的转型有着积极的价值。

20世纪以来,在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逐渐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两种不同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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