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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式民主理论的贡献

时间:2022-03-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代参与式民主的复兴首先建立在对自由主义民主缺陷的批判基础之上。几乎所有的参与式民主理论家均将对代议制民主或自由主义民主的批判作为自己思考参与式民主理论的前提。对于大多数民众而言,选举是其主要的甚至唯一的政治参与活动。参与式民主理论在强调直接民主时,不仅认可遵从个体偏好的投票方式,也强调对话、协商、妥协等多元的参与方式。
参与式民主理论的贡献_民主的要义:当代西方参与式民主理论研究

20世纪60年代参与式民主理论的出现并非偶然。作为一种政治理论,参与式民主是对20世纪中叶西方社会中大量涌现的社会矛盾的理论回应。二战以后,西方社会进入了快速发展并实现繁荣的时期。在新技术革命和全球化的推动下,西方国家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逐渐进入福利时代和民主时代。在人们迅速增长的要求面前,西方社会的政府日益陷入了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的窘境。政府超载,财政压力骤增,官僚统治呈现压迫和暴力的趋势,尤其是,在强大的物质力量面前,西方社会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文化明显滞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隐性的极权主义社会,它塑造了千篇一律的物化、异化的社会和人,它压制不同意见,压制了人们对现实的批判。人们一味认同现状,丧失了批判精神,成为“单向度的人”。[10]以马尔库塞等为代表的思想家对资本主义文明的批判,给浑浑噩噩的社会注入了一针强心剂。60年代,西方社会掀起了波澜壮阔的社会运动,各种学生运动、女权运动、民权运动、环保运动等风起云涌,人们反对国家制度的压迫、追求社会正义,对资本的异化统治进行抨击,倡导广泛的大众参与。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参与式民主理论应运而生,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当时社会运动的理论指导,西方新左派运动就将参与式民主理论作为其指导原则之一。新左派的思想家们也将参与式民主理论纳入自己的思想体系。

当代民主政府发展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政府和官僚机构履行责任的无能。在当代西方政治生活中,每隔几年一次的选举使得大多数时候民众难以影响政府政策,对政府官员的监督也无法实现。更糟糕的是,以政党为核心的政治变成了选举政治,为了选举获胜,候选人作出各种承诺,一旦当选,许诺便成为一纸空文。这种游戏化的政治使得选举远离民主,徒有形式。如何使政府和政治家有效地承担政治责任便成为二战后西方民主政治的重要挑战。参与式民主理论与西方社会运动一起,推动了西方国家分权改革和官僚体制的改革,使得政府变得更负责任。参与式民主理论强调政府放权和公民参与,除了选举产生政府外,在日常政治生活中的互动及对政府政策频繁的、高度的参与也是衡量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志,公民有权对政府及其政策施加影响。参与迫使政府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使得政党尽可能地按照选举时的承诺进行活动。在面临巨大政治危机的情况下,西方自由主义也对参与式民主的理念进行选择性吸纳,通过扩大公众直接参与的方式来进行制度完善和政策创新,从而维护民主政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与对政治现实的改变相比,参与式民主更多地停留在理论层面。作为一种民主范式的参与式民主,深刻地影响了自由主义民主和代议制民主。

当代参与式民主的复兴首先建立在对自由主义民主缺陷的批判基础之上。几乎所有的参与式民主理论家均将对代议制民主或自由主义民主的批判作为自己思考参与式民主理论的前提。从卢梭、密尔、科尔直到佩特曼、麦克弗森、巴伯等参与式民主理论家对代议制民主背离民主的实质进行了剖析,指出这种间接民主不仅让绝大多数人远离了政治,使得政治成为少数人精英的专利,既造成了普通人无法经常参与政治生活,也造成了政治不平等。自由主义民主进一步加剧了代议制民主的弊端。自由主义民主所谓政治生活的自由,只是少数政党和政治家的自由竞争,大多数人根本没有机会踏入政治舞台,少数政治精英垄断了政治权力和政策过程。当代自由主义民主的精英本质对个人自由构成了极大压制,政府机构和官僚机构的统治严重扼杀了公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个人丧失了对自己的控制,作为民主目标的个人自由遭到践踏。当所谓的民主日益远离普通民众,且不断对个人自由施加限制时,民主也就失去了其价值。

正是在对自由主义民主批判的基础上,参与式民主提出了自己的理论构想,这些理论对当代民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参与式民主在间接民主的基础上扩大了直接民主的渠道,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均丰富了民主的大家族。近代社会中人口和地域的超大规模使得以直接民主为形式的政治参与难以实现,因而发明了代议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代议制民主的出现在宏观层次上解决了现代政府治理的系统性问题。但是,代议制民主以普选制、政党制和议会制为内容,选举政治逐渐构成了政治过程的主要部分,民众参与政治的机会越来越少。对于大多数民众而言,选举是其主要的甚至唯一的政治参与活动。除了选举以外,民众几乎不对政治或政策产生影响。为了保护自由与民主,自由主义民主进行的各种设计如代议制、私有制、个人主义和各种权利,都是代议制的,结果是既没有保卫民主也没有捍卫自由。[11]参与式民主理论的出现,标志着民主理念的核心从自由向自治的转变。参与式民主保证了民众选举或投票的权利,更重要的是,它扩宽了民众直接参与公共事务和政治事务的渠道。参与式民主认可国家层面的决策对于普通民众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与民众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的决策对于民众的相关性,主张先从周围环境中的直接参与开始,例如在工作场所实行产业民主,逐步培养参与能力和习惯,为更高层次的参与做好准备。参与式民主理论在强调直接民主时,不仅认可遵从个体偏好的投票方式,也强调对话、协商、妥协等多元的参与方式。不仅如此,参与式民主理论从人类实践的层面来看待参与,倡导开放的、创新的参与方式。

其次,参与式民主理论强调将民主从狭隘的政治领域扩大到整个社会,将政治民主延伸至社会民主、经济民主、组织民主,有助于建立一个参与性社会。参与式民主不仅探讨了参与对国家组织结构的意义,而且探究了参与对社会组织结构的意义。传统对民主的理解,将民主局限在政治领域,甚至局限在国家层次,由此忽视了地方和基层的民主,更难提及社会领域的民主。在这种观念主导下,除了政治领域呈现出精英主义主导的权威结构以外,在社会领域、社会组织中也出现了严重的权威结构,尤其是工业领域的组织中实行寡头制和等级制。[12]当社会中的主要机构和组织由权威结构所控制时,政治民主是难以实现的。参与式民主倡导实行社会民主和组织民主,打破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中的权威结构,将产业领域看作政治体系,主张在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内部实现决策参与和自治管理,为民主的真正实现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三,参与式民主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是相信普通人的理性和能力,相信普通人富有责任、能够智慧地治理他们自己。在政治历史上,许多思想家质疑民众对于国家的治理能力,认为地域广阔和社会的复杂性使得公民的直接参与不可行,普通人既无能力也无兴趣直接参与政治过程的治理。现实主义者指出,“选民们与生俱来拥有直接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是“一个虚假的理想[13]。“个体公民并非对所有的公共事务都有自己的主张。他不知道怎样处理,不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为什么会发生,将要发生什么。”[14]建立在这种非理性的个体基础上的民主自治是无法实现的。公民的民主能力难以承担公共治理的要求,这是民主制度无法回避的现实。因此,与其相信民众的理性自治,不如追求政府治理的优化,让专家和政治精英进行具体管理。然而,参与式民主的支持者例如杜威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民众之所以很少参与国家治理,并不是因为他们与生俱来缺乏治理能力,而且缺少参与实践。“不亲自参与就会使得那些被排除在外的人员缺乏兴趣和关心,结果是相应地使人缺乏实际的责任心。”[15]民主的基础就是相信人类的能力,相信人的智慧以及人们的合作能力。它不仅相信这些能力是充分的,而且相信如果有机会,它们将得到生长,并产生指导集体行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智慧。[16]与所谓的当代政治科学不相信普通人的理性和协商能力,且否认民主公民的存在不同,参与式民主理论家坚信人的理性,认为在社会机构与人的个性之间存在着关联,只要有适当的参与实践和环境,人们就会变得更有知识、理性、责任且具有公共精神。参与是人们实践自我定向、合作、责任、发展能力从而成为完整的、健康的人的重要社会过程。

第四,参与式民主理论对个体的自我存在进行高度肯定,积极倡导公民角色的复兴。尽管当代自由主义民主在形式上赋予了民众大量的公民权利,但精英主义政治过程的一个重要后果却是普通社会成员逐渐丧失了对政治活动的参与,变成消极的、冷漠的政治旁观者。这种局面进一步加剧了政治的精英化和权威化,民主变得徒有形式。在美国,传统那种理想的社区生活已经遭到瓦解,当初托克维尔所描述的美国公共生活正在衰落,那种喜好结社、邻里沟通的公民生活、关注公共话题、热心公益事业的美国人消失了,美国人已经习惯于“独自打保龄球”。这些现象的最终结果就是公民政治参与和公共参与的衰落。公民社会或社会资本的兴盛或衰落,可以衡量一个国家民主质量的优劣或民主制度的绩效。[17]参与式民主理论批评自由主义没有很好地服务于民主,否定公民参与,制造政治疏远,瓦解社群体系,制造了一个个孤独的、唯自我利益考虑的个体。参与式民主理论强调通过普遍的参与来复兴公民传统。参与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积极的参与过程来影响政府的决策和行为,使少数精英的活动回到大多数人的生活,使得政治体系的运行不至于偏离公共善的目的。公民参与是健康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普遍的、积极参与比权力制衡更能体现民主政治的精髓。在参与式民主理论家看来,政治的真正体现是公民在公共领域参与、协商公共事务,政治活动的目的不在于达成有效的协定,而是体现每个参与者的主体性,培养他们作为公民的判断能力和实践能力。参与式民主是一种激发人们公共意识的机制,通过直接参与公共事务和进行公共讨论、协商、妥协,复兴人类政治历史上消失已久的公共领域。在这一公共领域,人们将自己的观点融入公共讨论,通过说服他人或者向他人学习,不仅起到教育的功能,而且进一步发扬了交往互动中的宽容、理性等公民德行。

第五,参与式民主理论对自由主义民主只讲自由不讲平等的做法提出批评,再次强调平等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在参与式民主理论家眼中,平等是一种天然的道德权利,意味着不论才能、力量、地位和财富的数量差异多么巨大,每一个个体在质量上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平等意味着,“每一存在在世界上都有其自身的存在理由,而不是能被加以平衡和改造的东西。也就是说,它蕴含着一种形而上的不可通约的数学观,即每一存在都自我作证并为自身利益考虑。”[18]平等是民主的一个基本要素,也是参与式民主的前提。参与式民主关注市场社会中普通大众的自由平等权利,反对自由主义政治的精英霸权,对自由主义只强调个人自由权力、只注重个体差异的观念提出了严厉批评,关注多元社会中普通大众的自由平等权,反对主流政治的统治霸权,倡导多元社会角色或群体的权利平等。自由主义民主对个性、异质、多元、自主等价值有着强烈的偏好,认为多元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所组成的社会是自由的体现,自由竞争、自由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然而,自由主义民主下的自由竞争和发展的结果只是少数人的自由和发展,大多数民众和非主流群体遭到压制和被边缘化,在经济资源不平等的条件下,自由竞争只会导致更大的不平等。参与式民主理论并不否认个体的独特性、差异性和多样性,主张人的个性不能因为经济或其他条件的不平等而遭到损害,不管其天赋的程度如何,每个人均有平等发展自己能力的权力和机会。为此,参与式民主理论倡导消除不平等尤其是经济不平等,为政治平等创造条件,最终实现每个人平等地参与公共生活和政治生活。

第六,参与式民主理论不仅主张一套民主的政治程序,而且提倡一种民主的生活方式。参与式民主理论对民主的理解超越了政治的范畴而上升至整个社会领域,它区分了作为社会生活的民主与作为政府治理的民主,认为民主比在国家层面所表现出来的形态更为广泛、更为真实。要充分实现民主,民主就必须在所有的人类结社组织中体现出来,包括家庭、学校、产业组织、教会等。[19]尽管近代以来建立了民主制度,但是,除了政治领域,大多数社会领域仍然存在着自上而下的控制和权威结构,人们看待生活和处理行为的信仰、观点和方法是非民主的。只要民主还缺乏广阔的、坚实的社会基础,政治上的民主就是不可行的。因此,参与式民主理论需要“摆脱将民主仅仅看作是一些制度性的、外在的事务的习惯,而是将其作为一种个人生活的方式。”[20]民主较之一种特殊的政治形式、一种通过普选产生代表来实施国家管理的方法要宽广得多。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民主的关键,“似乎可以表达出来:在形成调节人们共同生活的价值的过程中必需要有每一个成熟的人的参与。……凡为社会制度所影响的一切人们都必须共同参与在创造和管理这些制度之中。”[21]民主作为一种社会生活方式,是一种每个人参与社会生活并发挥重要影响的生活方式。民主就是通过讨论、沟通、协商、投票等方法来解决公共问题。作为生活方式的民主是指人们在社会、家庭、工作场所、学校及其他场合,互相尊重他人的人格和选择,不独断专行,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作为生活方式的民主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能力和特长来组织自己的生活,人人都能参与公共生活,体验、分享公共生活。在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中,在处理涉及众人的事情或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时,民主意味着每个人的意见均得到尊重和体现。每个人参与与自己相关的重大事务的决策,这就是民主的方法。

总的来说,参与式民主的出现有着历史的必然逻辑。参与式民主在当代的复兴,很大程度上是以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原则、代议制民主的精英主义及官僚制的威权倾向的批判为基础的。当20世纪中期进入到物质丰裕的繁荣时代,自由主义民主日益显现出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重大缺陷,如普通民众很难对代议民主政府体制及其决策过程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精英主义和民众的政治冷漠并存;自由市场经济造成的经济不平等对追求政治平等的民主政治构成严重的威胁;自由主义民主所崇尚的个人主义导致公共善的失却。代议制民主过分地强调了正式的政府结构和静态的权力,未能意识到利用公民直接行动来界定和解决社会问题。参与式民主的应运而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自由主义民主所遇到的困难和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式民主适应了当代西方社会多元化、复杂化发展的现实,在威权结构的重压之下复兴了人的主体性存在,推动了公民角色的觉醒。它关注的是多元社会中大众的自由、平等,强调发展地方、基层的公共参与,利用大众的直接参与对代议民主进行补救。这使得参与式民主既具有美好的理想,又具有一定的现实性,符合了人们内心对自我实现的渴望。

但是,无论是从理论角度还是从现实角度,参与式民主均无法对自由主义民主或代议制造成颠覆。参与式民主对当代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的影响并非根本性的。在理论上,参与式民主从早期的激进观念逐渐转向后期的温和立场,甚至一度被认为陷入了衰落而退出了民主的大家族。在实践上,参与式民主主要局限于特定的层次和议题,无法在宏观的国家政治层次上有所作为,难以扩展到所有的政治领域。参与式民主只是在现有制度框架内通过有限的治理方式的改革来完成社会变革,在现实的基础上不得不对代议制民主作出妥协。参与式民主试图在缺乏充分条件下解决个人自由、分配问题和民主程序之间的复杂关系,集中考虑集体决策的合法性,将民主变得高于所有其他问题,倾向于在民主协商的不断变化过程中阐明这些关系,这就引发了诸多问题和招致了许多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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