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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治理助推法治中国

时间:2022-03-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包括网络安全在内的诸多问题的存在将严重影响我们的社会治理,更会阻碍我们迈向法治中国的进程。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中对此也给予了明确的回应,“要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因此,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形势,我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来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将网络治理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中来。
加强网络治理助推法治中国_中国梦的理论内涵与时代价值

王 惠

随着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网络社会的日益形成和深入发展,虚拟网络已经逐渐走进现实社会,并且在不断推动着人类社会全方位的深刻转型。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互联网带给我们各种美好的同时也在全面挑战我们的社会秩序。包括网络安全在内的诸多问题的存在将严重影响我们的社会治理,更会阻碍我们迈向法治中国的进程。因此,我们应该多策并举,积极探索治理网络的有效方式,让网络运行在法治的框架中。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中对此也给予了明确的回应,“要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因此,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形势,我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来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将网络治理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中来。

一、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让网络运行在法治化的轨道中

立法是网络社会治理的基础,也是重中之重,依法治国更要依法治网,用法治思维推动网络空间的良性运行与发展。而伴随着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网络社会的快速形成和飞速发展,诸多严峻挑战接踵而至,特别是网络违法犯罪情况与日俱增,而由于我们立法的滞后,致使法律监管出现了真空地带,使得虚拟社会处于一种“无序”状态。目前我们国家网络犯罪的类型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常见的有网络盗窃、诈骗、赌博、淫秽色情等,还有像网络暴力、水军、侵权这些现象非常严重,有的甚至还形成了产业链,无疑这些都在威胁网络安全,挑战我们的社会秩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因此,要想实现网络的良性治理,我们就必须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网络社会立法,把网络纳入到法治化的轨道中来,让网络运行在法治化的框架下。目前我们国家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像从2012年以来由高法连续出台的一系列有关整治网络谣言、诽谤、侵权等行为的司法解释,对于规范网络行为、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仅仅如此还不够,面对浩瀚如海的网络社会和日新月异的犯罪行为,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尤其是针对目前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重要领域,我们应该积极启动全国人大等高层机构进行立法,来确保我们网络空间的安全。而在立法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立法的针对性和协调性。面对微博、微信、社交网站等新媒体业务,电子商务、电子支付、电子版权等新型经济形式,网络暴力、水军、淫秽色情、侵权等新的现象,我们应该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目前网络社会中存在这些问题,做到处置管理有法可依。同时还要注重立法的协调性和系统性,明确网络管理的职责,力争解决目前我们国家在互联网管理当中存在的多头管理、交叉管理、无人管理的现象,各个部门应该根据自身的职责而颁布相应规章制度,统一部署、协调进行。

二、加快完善互联网领导体制机制,让网络运行在制度化的轨道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作解释说明时强调:“面对互联网技术和应用飞速发展,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主要体现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因此,在网络社会日益发展壮大的同时,我们的治理体制也应该有所创新,我们应该构建一个覆盖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综合治理体制,让网络运行在制度化的轨道中。具体我们应该将过于分散的网络管理职能集中合并,建立一个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体制,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网民的积极作用,实现多方共同参与,最终形成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和社会力量自下而上的参与治理,实现由分散管制到协同治理。像在今年年初成立的中央成立的“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就是在中央层面设立的一个强有力的权威性机构,对于整合分散的机构职能,实现统一协调管理体制意义重大。尤其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衔,将极大提高其权威性,形成互联网管理的合力

除了体制方面,还应该完善和创新网络治理机制。面对着纷繁复杂的网络舆情形势,能否建立起积极有效的舆情引导机制是实现良性治理的重要条件。从宏观角度我们应该优化网络舆论引导格局,着力构建引导和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政府在舆情建设中的主导性作用,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作用,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来共同致力于网络舆情建设,最终使得我们的舆情建设向正面积极的方向发展。同时我们还要建立起政府和公众的双向互动机制,来确保互联网状态下的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良性沟通。总的来说应该建立起政府和网民、网上和网下的良性互动体系,通过像论坛、微博、社交网站这些新兴网络形式,来畅通公民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公众的言论自由;政府应鼓励公众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这些网络时代政治参与的新路径来参与到政府的重大决策的制定中来,倾听公众给出的科学建议,努力实现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进而加速推进我们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在此基础上,更要加快完善监督机制,来规范落实网络监督,使其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理性化。

三、加快道德和自律体系建设,让网络运行在规范化的轨道中

虚拟社会的匿名、自由等特性,使得人们很容易摆脱传统道德规范的约束,致使网络世界中道德失范情况日趋严重。部分网民利用网络渠道恶意散布虚假消息,诽谤他人、进行诈骗等,还有一些网络经验者经营暴力色情网站业务,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们国家有8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由网络色情引起的,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问题严重性可想而知。因此,我们应该推进网络的道德建设,让其运行在规范化的轨道中。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优势,借鉴西方文明成果,针对网民行为和心理的实际特点,来构建一套伦理道德规范体系,让它成为每一个网民心中的一种共识,进而内化成个人内心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观念,有这种内心的强大力量作为支撑,解决网络道德失范指日可待。

我们还应该积极加强网络社会的自律体系建设,加强虚拟网络的自律引导。世界上主要的发达国家经验证明,推进网络自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网络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对于规范网络秩序非常有效。像美国成立的“媒体道德联盟”和由电脑伦理协会制定的“摩西十诫”对于协助政府规范网络失范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而英国近些年互联网高速而有序的发展,其由政府牵头成立的行业自律组织—互联网监看基金会(IWF)功不可没,基金会成立以来效果显著,网络色情、违法明显下降,为英国互联网管理探索出一个良好的行业自律模式。总之,这些行业组织对于网络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我们应该建立和完善互联网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行业组织对于网络秩序的规范和引导,努力使我们的网络运行在规范化的范畴当中来,对于实现网络的良性治理意义重大。

总之,网络治理未来任重道远,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依法治国就是一个讯号,指明了我们未来努力的方向,法治必将是治理网络的一个利器,未来我们要在法治的框架之中努力寻求网络的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网络社会良性有序运行,最终助力实现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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