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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行政区划调整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历史原因,江苏省13个省辖市中,有11个市存在市、县同城现象。5)城区内部行政区划调整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江苏陆续调整了徐州、镇江、淮阴、南通、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盐城等市城郊行政区划。
江苏省的行政区划调整_ 中国城市化公共政策研究

4.1.1 江苏省的行政区划调整

1)1983年试行市管县体制

1983年初,江苏在全国率先进行地级行政区划重大改革,试行市管县体制。将地级市与地区合并,解决长期困扰地方、矛盾较大的地区公署、地级市、同城县一地多府的问题,从总体上减少地级单位,减少行政成本;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密切城市与农村的联系,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江苏撤销了7个地区,地级市由7个增加到11个,总体上减少了3个地级单位(表4.1)。

表4.1 江苏省历年设市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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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苏省民政厅.历年全省行政区划统计年报

2)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江苏省早在1981年12月按照中央部署,结合农村体制改革,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试点工作。1982年扩大试点,1983年全面展开。原则上“以社建乡”、“一社一乡”,个别特大、特小的,作适当调整。这一年,江苏省以原公社为基础改建了一批实行镇管村体制的镇。1983年,全省有99个县属区,1878个乡,191个建制镇。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建镇标准的报告》,提出了整乡设镇的模式,放宽了建镇标准。1985年3月,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民政厅《关于贯彻新建镇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在一镇既有镇政府又驻有乡政府两个机构的,可以撤销乡的建制,将其所辖区域并入镇,实行镇管村的体制”;“在一乡辖区内,原则上不再单独建镇,防止新的镇乡分割”;“淮北地区乡政府驻地集镇非农业人口达两千以上的,如经济和社会发展确有必要,可以建镇”。《意见》要求各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制镇,并分步实施撤乡设镇。此后,伴随着工业化步伐,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小城镇发展的物质基础不断增强,江苏省建制镇的发展很快,乡的数量则不断减少。1986年,全省共有1644个乡,398个镇;1989年1468个乡,569个镇;1992年1282个乡,743个镇;1995年1015个乡,966个镇;2000年275个乡,1191个镇;2004年123个乡,1078个镇。

1983年以后江苏省实行整乡设镇模式,其内部掌握的设镇标准要高于国家民政部要求的标准,因而新设建制镇在总体质量上较以前有了提高。与传统意义上的集镇和切块设镇相比,整乡设镇后,小城镇在组织形态、产业结构、人口管理上具有开放性,镇区与镇域不存在城乡分割,而是互为补充,共同发展,大部分老的“切块”镇也通过镇乡合并而拥有较大的腹地。镇域成为小城镇发展的支撑腹地,全镇的一、二、三产业能够全面发展。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利于镇村经济社会的共同发展,也有利于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江苏省一些市县自发地要求进行局部调整,合并了一部分小乡镇。1999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因势利导,明确了推进小乡镇合并的战略决策和具体部署,在全省营造了一个有利于推进小乡镇合并的良好氛围,全省小乡镇合并掀起了一个高潮。撤并小乡镇,奉行的是撤小并大、撤弱并强、撤穷并富、优化空间、整合资源的原则,得到了省市领导、专家学者和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到2001年底,全省共撤并小乡镇626个,撤并率达31.6%,乡镇总数由大规模撤并前的1998年底的1974个,缩减为1348个,乡镇平均规模由3.13万人增加到4.57万人,平均地域规模由49.14 km2增加到71.96 km2,乡镇之间的平均距离由原来的5 km扩大到10 km左右(表4.2)。

表4.2 1990—2002年江苏省建制镇改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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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江苏省民政厅.历年全省行政区划统计年报

3)1996年实行扬泰和淮宿分治

1996年,江苏调整了扬州、淮阴两市行政区域,一分为二,在扬州市东部、淮阴市西北部新组建泰州、宿迁两个地级市。撤销县级泰州市,以原扬州市东部地域设立地级泰州市,辖兴化、姜堰、泰兴、靖江四个县级市和县级泰州市市区改设的海陵区。撤销县级宿迁市,以原淮阴市西北地域设立地级宿迁市,辖沭阳、泗阳、泗洪县和从原县级宿迁市分设出的宿豫县和宿城区。淮阴市灌南县划归连云港市管辖。

4)2000年以来解决市县同城问题

市、县同城有两种状况:一种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同在一个行政区内,另一种是指在同一城市规划区内存在市、县两级政府。由于历史原因,江苏省13个省辖市中,有11个市存在市、县同城现象。前几年,虽然江苏有些市、县同城的县另行建设了新县城,有些市的市区行政区划也做过局部调整,但大部分省辖市市县同城的矛盾还是没有得到真正解决。2000年底以来,江苏调整了苏州、无锡、常州、南京、镇江、扬州、淮安、连云港、盐城、宿迁10个省辖市的行政区划,共撤并14个县(市、区),新设立12个区,市县同城问题大部分得到解决。

5)城区内部行政区划调整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江苏陆续调整了徐州、镇江、淮阴、南通、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盐城等市城郊行政区划。这主要是市辖区之间的调整,将纯城区与环城的郊区结合起来,再重新切割,形成若干个有城有郊的“扇形”市辖区,使每个区都可以市区为有力支撑,向外进行郊区城市化拓展;原来郊区的副食品、蔬菜基地的职能,在市场调节和市政府组织指挥下,交由近郊县来承担或通过大市场、大流通来解决。镇江、徐州、南通和原淮阴市的调整,属此类型。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盐城等地,将郊区或郊县一部分或全部行政区域划入城区,以满足城区近中期建设用地的要求。江苏通过上述行政区划调整,理顺了城郊结合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改变了长期以来城区扩张过程中建设与管理分家的局面,为发挥主城区的城市开发能力、拓展新区、加快城市化进程、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和城市功能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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