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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七年一月二十九日《袁世凯的新政》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周学熙与北洋政府的紧密联系是一重要因素。周学熙以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投身实业,他与北洋政府的密切关系构成了启新成功的坚强后盾。要推行此项政策,西方列强要求清政府不仅要成为俯首帖耳的奴仆,而且要成为统治中国人民的有力工具,于是列强对清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它改变无能状态。地方上张之洞和袁世凯一般被视为推行新政的代表人物。
官商之间_工业化与城市化:唐山城市近代化进程研究

二、官商之间

在当时民族工业创办伊始即险象环生、困难重重的条件下,启新洋灰公司何以能取得如此好的经济效益和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周学熙与北洋政府的紧密联系是一重要因素。周学熙以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投身实业,他与北洋政府的密切关系构成了启新成功的坚强后盾。

(一)政府政策措施与个人思想导向的正效应

从道光二十年(1840年)鸦片战争到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60年间,中国不断遭受帝国主义战火的洗劫,主权不断遭到侵害和丧失,在列强“瓜分豆剖”、“虎视鹰瞵”的情势下,民族危机愈趋严重。清朝内部统治也是困难重重,国库空虚,民穷财尽,巨额的庚子赔款使本来就已帑项奇绌的清政府财政几乎濒临崩溃,而震惊中外的义和团运动长江流域的自立军起义、珠江流域的民主革命浪潮都有力地动摇着清朝的统治,而作为统治工具的军队却已极端腐败,既不足以镇压国内人民的反抗,更无以应付外敌入侵,清政府已失去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威慑力。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和封建统治危机深刻地刺激着清朝统治者,为转危为安,清朝统治者不得不作出求新姿态,“翻然变计,共谋扩增其生产力,以为根本补救”[33]。对于企图瓜分中国的西方列强来说,“庚子事变”后,它们进一步扩大了在华的权益,但在中国人民民族情绪高昂的情况下,“列强在迫使中国按其意愿行事时,感到无能为力和挫折”,他们发现“中国有一个中央政府是必不可少的”[34],要想统治中国,最好的办法就是扶持、控制清政府,实行“以华治华”的“保全主义”政策。要推行此项政策,西方列强要求清政府不仅要成为俯首帖耳的奴仆,而且要成为统治中国人民的有力工具,于是列强对清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它改变无能状态。“庚子事变”后,列强加强了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在经济上它们利用所攫取的一系列在华特权,进一步扩大了其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的规模,争相抢夺和控制中国的商品市场和重要的经济命脉,在外国资本的压迫下,甲午战争以后出现的民族资本投资设厂的热潮迅速减退下去。例如棉纺织业,光绪二十二年至光绪二十五年(1896—1899年)新开纱厂八家,而光绪二十六年至三十年(1900—1904年)竟无一家纱厂设立[35]。面对外国资本侵略的加剧,中国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奔走呼号,指出20世纪之世界,列强的侵略手法,不是通过“兵战”,而是利用“商战”来“亡人国”,若不及时采取有效的“抵救措施”,则不但国无复兴之日,而且“50年后,中国所谓资本家者,无一存矣”[36]。面对外国资本的严重压迫,民族资本必然要求政府对其进行管理、保护和促进其继续发展,从而形成一股对时局发生相当影响的思变风潮。上述三方面的相互关联,为清末改革提供了顺态环境。清政府迫于内忧外患,被迫采纳某些京官、疆吏的建议,企图通过“变法”、“维新”使其统治能得以苟延下去,“新政”便在此时应运而生。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一月二十九日,在镇压了维新运动以后,清政府又将自己装扮成变革者,颁布“上谕”,宣布推行“新政”,使得兴办实业从民间的呼吁正式成为政府的决策。

朝廷既议改制,地方亦谈新政。地方上张之洞袁世凯一般被视为推行新政的代表人物。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秋,袁世凯“以告密之功”[37]继李鸿章之后署理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政治野心逐渐扩大。在当时各种政治势力叠起,改革潮流汹涌澎湃之际,袁世凯很善于利用政治投机来扩充自己的政治、经济实力。他凭着对政治的敏感,对清政府推行新政的用意心领神会,他看出“天朝尽善尽美”的谎言已失去了骗人的作用,必须进行一些“改革”,才能争取人心,以摆脱封建专制统治的危机,所以他屡屡上疏阐谈新政,借以博取时誉,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当清政府宣布推行“新政”后,袁世凯就对此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心。袁世凯任直隶总督后,担负着收拾、稳定义和团运动后华北地区的社会、经济混乱局面的重任。经过八国联军的劫掠和义和团运动,河北地方疮痍满目,作为华北内外交通枢纽的天津,“兵燹甫经,时局未定,帑项奇绌,用途浩繁”[38],“市面私钱充斥,制钱断绝”[39],物价飞涨,市面流通梗塞,不仅商民交困,而且北洋军政要需也十分拮据,而这些不能由增强军备而收其效,要想恢复和稳定凋敝的华北社会,根本出路在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近代化。袁世凯所推行的新政涉及许多方面,举其荦荦大者,则有军事、地方自治、吏治、警察、教育、商务、工业、路矿、金融、财政等,其中振兴实业政策的实施就是从推动农、工、商三方面来进行的。在清政府设立商部的前后,袁立凯在保定设立了农务总局,在天津设立了工艺总局及天津商务总会作为新政的中心机构,另在各州县分设农会、工艺局、商务分会及商会。为了切实推行新政,还创建了高等工业学堂、劝工陈列所、实习工场、劝业会场、银元局等一系列经济实体,使得“北洋实业曾发一灿烂之曙光,一时建设,百废并举,有如旭日之东升”[40],而这一切,多是在周学熙的主持下进行的。也正是由于周学熙“经营擘划提倡劝导,晰夕弗遑,凡能制一物造一器者无不破格奖励”[41],才使北洋新政“为全国所瞻式”[42],“外省人员来津参观者颇有应接不暇之势”[43]

周学熙“幼习举子业”[44],受的是正统的儒学教育,也曾在科举的道路上走过一段,传统儒家文化对其思想的熏染根深蒂固,崇尚“兼善天下”,以天下为己任。他仰慕范仲淹之人品,并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他“以律己济人为志”[45],立志做有益于人之事,他曾说过:“自思人生世上,不过数十寒暑,若不能自立,作有益于人之事,虽活百年,究与禽兽何异。”[46]具有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他对于近世中国遭受外国欺凌,国势衰微、民生凋困的苦难有深刻的体会,也一直在为中国如何摆脱西方列强的压迫,实现独立富强而孜孜以求。当他面对先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从而谋求国家独立、民族富强还是先通过政治变革建立独立国家、强盛民族而后再大大推动经济发展的两难选择时,他毅然放弃举业而选择了较少政治风险的实业救国道路。早在周学熙任开平矿务局董事上海分局监察时,他就有办实业之念,当时“所入虽微,总使有余积蓄之,以为后日兴办实业投资之用”[47]。当办理银元局初露才华得到袁世凯赏识后,周学熙被派往日本考察工商币制,“周历各处,备得工商富强之状”[48],认为日本之所以富强,是由于“练兵、兴学、制艺”三事,回国后即致力于北洋实业建设。他认为要振兴实业,“坐谈不如起行,空言劝导不如实行提倡”[49],乃建议袁世凯创办工艺局,作为“一切工业建设之中枢”[50]。在工艺局的劝导与提倡下,他先后设立了实习工场、劝业铁工厂、考工厂、高等工业学堂、教育品制造所等实体,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而且使得北洋新政“为全国所具瞻”[51],起到了开风气之先的作用,同时也提高了周学熙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全国各地掀起收回路矿权斗争时,周学熙理所当然地被委以交涉收回开平矿权的重任。他先收回了唐山细绵土厂,并以听到袁世凯内调外务部尚书的传闻为契机,将官商合办的启新转变为私人投资的企业,实现了其投身实业建设的个人抱负。

总之,政府的提倡为周学熙投身实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而他本人思想的发展能够跟上时代的轨迹,又使得他抓住了这次机遇,在时代大潮中脱颖而出。在经办官营企业取得较大成就后,他又抓住时机,把自己实业救国的志向付诸实践。

(二)直接而稳固的官商联盟

中国从秦朝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以来,基本上一直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在此格局下,行政权力至上,国家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异乎寻常的地位,“一切都是由上面来指导和监督,一切合法的关系都由各种律例加以切实地规定”[52],封建国家的干预权力几乎达到了广泛无边、无所不在的程度。层层节制的各级行政机构,不仅牢牢控制着国家行政、立法、司法、军事、财政,而且还直接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和文化意识形态。当一个官本位社会向近代工商社会过渡时,金钱与权力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广泛结合,势必要借助于“绅商”这一中介于官与商、封建政权与近代资本之间的特殊社会群体,新兴社会势力只有在财富与政治权力的牢固联姻中,即权钱结合中,方能排除阻力,应运而生,由亦官亦商的绅商阶层向近代工商资本家转化过渡,乃是传统使然,时代使然[53]。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中国社会生活的变化和新式企业的不断涌现,出现了官商之间的双向互动,不仅商人通过捐纳途径买得翎顶辉煌,跻身于绅士阶层,而且出现了由官向商的流动,在绅、商之间的互渗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封建身份与近代资本,传统绅士与新式商人的胶合”的绅商阶层[54]。这个阶层既以科举功名和职衔、顶戴为标识,附骥于官场,又同时广泛涉足工商经营活动,孜孜牟利,成为晚清到民国初年一支举足轻重、极其活跃的社会力量[55]。周学熙作为官僚型绅商阶层中的一员,他兼具两个时代的性格和特征,他的企业活动体现了对封建势力的严重粘连性和依附性,他所办的企业则集中体现了近代中国社会转折、过渡时代经济发展的历史行程,构成了一个观察近代企业组织形式转型的绝佳历史透视点。

周学熙(1865—1947年),安徽省东至县人,出生于官宦世家,到其父辈家道中落。其父周馥初在李鸿章幕下供文职,得到李鸿章的赏识,当同治九年(1870年)李鸿章奉旨调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时,周馥随行来到了天津,因办理河务工程得力,在仕途上也步步高升,由长芦盐运使、天津道、四川布政使逐渐被提升到山东巡抚、两江总督、两广总督,声势可谓显赫。周学熙初入开平矿务局就是因其父的关系,后来投奔袁世凯也是由于父亲的缘故。周馥与袁世凯同在李鸿章幕下,两人交情甚好,光绪八年(1882年)6月朝鲜发生“壬午兵变”,袁世凯随吴长庆军前往镇压,因对朝鲜国王的行为“过于武健”,为盛宣怀所密参。李鸿章欲将他“撤差枪毙”[56],多亏周馥为其开脱求情,也正是由于周馥的关照,才使李鸿章对袁世凯免于追究责任,从此,袁世凯对周馥往往“敬礼有加”[57]。后来袁世凯出任山东巡抚,两家又结成儿女亲家,周学熙同父异母之八妹嫁给了袁世凯第八子袁克轸为妻,所以,周学熙到山东后,袁世凯对周学熙委以重任,总办山东大学堂。袁世凯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由山东巡抚升署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周馥继任山东巡抚,按回避例,周学熙不能直接在其父亲手下担任要职,而此时的袁世凯在得到他梦寐以求的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这一要职后,正准备推行“新政”,网罗人才。他非常赏识周学熙在山东大学堂任总办时所表现的才干,主动找周馥商量,要周学熙到直隶任职,这也是周馥求之不得的事情,自然满口应允。于是,袁世凯上报清政府,称周学熙在总办山东大学堂任内“筹划精密,虽阅时无多,而规模备具”[58]。指名调周学熙到直隶,委任为天津候补道。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袁世凯为了缓和天津制钱的短缺,乃饬令周学熙创设银元局,鼓铸铜元。周学熙选择河北大悲院烬余旧址,利用东局修械厂陈旧机器,召集工匠“精心构思,设法修配,昼夜兼营”,自8月测量地基,仅3个月时间“房屋机器一律告成”。11月间开铸,到12月已铸成当十铜元150万枚,天津“市面赖以接济,物价顿平,人心大定”[59],且“群称便利”[60]。既改革了币制,又充实了银库。在当时环境下,开办工厂如此之速,实前所未有。办理银元局的成功,更使得袁世凯对他刮目相看,被“推为当代奇才”,“嗣后以一切工业建设相委”[61],周学熙从此成为袁世凯的心腹,不断得到嘉奖提拔,由候补道升为天津道、长芦盐运使、直隶按察使,同时总办直隶工艺总局,掌管北洋银元局、淮军银钱所,到袁世凯担任民国大总统后,周在袁世凯政权下更两任财政总长。可见袁世凯在经济建设方面对周学熙之信任。而周学熙在其经营启新的过程中,正是由于巧妙而充分地利用了这种官权与官势,才使得启新在中国民族产业资本发展普遍艰难的时代里独放异彩,顺利发展、壮大。

周学熙创办的启新洋灰公司采取了“官督商办”的组织形式。“官督商办”是洋务派兴办民用企业所采取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它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但周学熙所创办的启新的经营形式已不同于洋务运动时期,而是洋务运动时期“官督商办”的变体。启新最初名义上是“官督商办”企业,周学熙是直隶总督袁世凯委派的创办人,负责“招商集股”,但这时掌管企业大权的官的产生方式已不同于洋务运动时期,启新公司招股章程第17条明确规定:“本公司开办伊始,所有总协理、董事、查账人暂由创办人先行试办,俟公司事有端绪再开特别会议照章公举”[62],而且周学熙被委派担任总理也只是在第一届股东会召开以前,以后都是经股东会正式选举的。周学熙在企业中有个人投资并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表明他已由纯粹的封建官僚过渡为官商一体的人物,启新的“官督商办”已不同于洋务运动时的“官督商办”。在洋务运动时期,官是国家政权的代表,是凌驾于企业之上的行政长官,他代表清朝政府控制着企业经济和行政的一切权力,他们虽然也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是企业的“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63]。私人资本家除了保留资本所有权和按年领取股息、负担亏损责任外,既失去了股金的支配权,又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对他们自己的投资根本没有监督和控制权,基本处于附庸的地位。这样,公司督办就完全可以不尊重商股意见,不顾企业的发展,随心所欲地挪用资金,随意安插亲信。而在启新所采取的官督商办形式中,官已不是国家政权的代表,而是以私人身份投资于企业,最重要的是企业中官的地位不是由封建政权赋予的,而是根据投资股额的多少由股东会选举决定的。这样就削弱了官督的权力,而增强了企业的商办色彩。在企业领导人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中,商的成分渐渐增大,官在企业中更多地扮演“商”的角色,企业的盛衰成败与官僚个人利益息息相关,官权与商利渐渐趋向一致。所以这时的“官督商办”与洋务运动时期的官督商办有所不同,官商之间已不是那种官为控制、商为经营的关系,而是官商结成联盟,官商一体化,共同关注着企业的发展。一方面企业与官方保持密切联系,企业借助官力扶持;另一方面由官商一体化人物经营企业,使企业在官商合力作用下迅速发展。

周学熙在经济形势对民族资本主义发展较为有利的情况下投身实业,他本人作为经济官僚又直接控制着政府的经济部门,当时正总管北洋财政并身兼淮军银钱所和天津官银号负责人等要职,只要政治上得到支持,其企业的发展无疑会得到特殊的优惠。周学熙本人也充分认识到,在近代社会环境里,国家政权的经济职能能否充分发挥对企业的发展起决定作用。他认为办企业“无政治之力,则不易推动;有官僚之习,则将成腐化,故必以商业化之方式,而佐以官厅之督导”。[64]从中可以看出,他对洋务运动时期官督商办的弊病已有了深刻的了解,但他仍希望“有善良之政府,实行保护产业之政策”[65]。而当时的袁世凯北洋集团作为一个地方的军事、政治集团,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也在积极谋求经济的发展。袁世凯认为中国商业之所以日趋疲敝,在于“官尊商卑,上下隔阂,官视商为鱼肉,商畏官如虎狼”,因而他提出应使“官商一体,情意相通”,凡商家“有害则官为除之,有利则官为倡之,其有抑制凌铄者官为保护之,其有财力不逮者官为助成之”[66]的见解,这就为官商之间新型关系的建立提供了可能。周学熙在创办和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充分地借助了政权的力量,为企业营造了一层保护膜;而袁世凯为了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对周学熙办实业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作为水泥业中流砥柱的启新洋灰公司在创立发展过程中,就凭借周学熙与官僚政权的密切联系而大获扶植保护之利。

首先,在启新创办之初得到了财政上的支持。当启新刚刚收回自办之时,袁世凯就批准周学熙“原集老厂旧股,早经亏赔净尽,所有一切旧欠,均不与新公司相干。老厂旧机,业经腐败,毋庸计价,房屋地亩,照原置价值,除历年折旧,从实估计”[67]的请求,同意周学熙以低价收买了唐山细绵土厂,使启新摆脱了大笔欠款的沉重包袱而又借助原有资产重新开工,省去了一部分筹办经费。启新创办之初,由于股本难集,预筹100万元股本,由袁世凯批准分别由淮军银钱所及天津官银号两处各供应50万元,其中借淮军银钱所的50万元为坐本,可以“随时呈报划拨”[68],天津官银号的50万元为行本,“随时息借应用”。后来为了统筹划一,其坐本亦改由官银号承借,按“年五厘行息,前三年按年付息,暂不还本,第四年以后,每年付息一次,兼还本银6万两,递年息随本减扣,至第十年本息全清”[69],当时长期放款并不多见,而且一般借款利息均在月息8厘至1分2厘之间,年息5厘只合月息4厘多一点,启新得到的放款,既无任何抵押,期限又长达10年,而利息却不及一般借款利息的半数,这样特殊又特殊,优越又优越的条件,是一般企业难以望其项背的,也使启新免去了谋始的艰难。

其次,启新在具体的运营过程中,也得到官僚政权的特殊扶植和保护,享受到了一系列特权。启新在创办之初,主要享有以下几方面特权:(1)设厂特权。启新成立后,周学熙于宣统元年(1909年)七月呈请农工商部:“嗣后直隶境内如再查有此项相同之土质,应仍归职公司推广添设,以杜外人觊觎,而免另立公司,致启争端,坐亏血本”,此请求得到了批准。随后启新又取得了“于东北各省及扬子江流域有优先设立分厂特权”[70]。民国以后,启新又一再重申此项特权,力图长期垄断国内水泥的生产。(2)赋税特权。启新为了避免重税盘剥,同样呈请袁世凯减轻或豁免税额。启新成立不久,周学熙即恳请袁世凯咨明税务大臣、外务部、农工商部,准照湖北织布厂、火柴厂、北洋烟草公司等“纳正税一道,沿途概免重征,并豁免出口税项”,“以保商业而挽利权”,这同样得到了袁世凯的批准。启新的洋灰、缸砖、花砖、矸子土等制品,“无论运销何处,只令完纳正税一道,值百抽五,沿途关卡验明放行,免于重征”[71]。民国以后,此项特权依然有效,启新由此而保全的利益十分可观。(3)运输特权。启新与轮船招商局及各铁路局均订有减收运费合同,一般按七、八折收费。水泥系笨重货物,不能多装,运费也较廉,较之装别的货物吃亏太甚,所以各航运公司及铁路局都不太乐意运输。启新享有此项特权,经过长途运输而成本仍然在其他公司之下,故而获利甚丰。(4)销售特权。当时国内建筑事业尚不发达,水泥用量以铁路工程为最大,启新尚未投产,即恳请袁世凯“饬关内外、京张、京汉、正太、汴洛、道清、沪宁各铁路局查照购用”[72],并与之订有长年购用合同,这样就保证了启新水泥的销路。(5)燃料特权。制造洋灰,烧制砖瓦,煤向来被视为命脉。启新一开始购用开平煤炭,开平常“故意抬价居奇”,致使启新水泥“成本过重”,周学熙遂呈请袁世凯设立了滦州煤矿,并与之订立互用煤灰合同,“滦矿售煤与洋灰公司,应酌减价值,不得过于开平市价十分之七”[73],这样,启新得以长期有廉价煤炭供应。启新创立之初所享受的以上种种特权都是依靠周学熙与袁世凯的特殊关系而获得的。民国以后,袁世凯出任大总统,启新所享有的种种特权都得以保持。1913年,启新先后与山西矿务局、津浦路局订立购灰合同,1914年又同汉冶萍煤铁公司、奉天葫芦岛开埠局订立专用洋灰合同,并禀请交通部、内务部“通饬各铁路局、开埠局、工程处,凡用洋灰务须尽先全数购用本公司之货,免致利权外溢”[74],对此,交通部、内务部皆批准给予优先权。为了保证与滦矿的交易“不随时而变更”,除了续订合同外,启新还通过购用滦矿公司矿股的办法以“保固我公司永远用煤不致失败”[75]。正是由于有一系列特权的保护,启新不断赢得高额利润,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7月至1925年,启新共获盈余14977578.54元[76]。当然,启新享受这些特权也不是无条件的,而是经过某种交易而达成的协定。周学熙为了报答袁世凯对公司的特别关照,在《洋灰公司创办章程》中即明确规定:“本公司股息,除官利及酌提公积外,按照十四成分派,以一成报效北洋兴办实业”[77],以后在《招股章程》及《续订章程》中也多次重申这一规定,这些“报效”,“实则变成了袁世凯在启新的大量股票”[78],袁世凯依靠这些股票,每年分享红利颇为丰厚。周学熙依仗袁世凯,袁世凯利用周学熙,双方互惠互利。对于与各铁路矿局订立长年购灰合同,启新公司“将灰价特别核减以相酬报”[79],如“售灰与滦矿,按照定价,除扣足成本外,将余利减去十分之三”[80]。同时,为了保持和加强与官方的联系,宣统二年(1910年)、1914年启新两次主动要求农工商部、邮传部和交通部“酌附官股”,“俾得官商一气,共保利源”[8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维系在启新外层的官与启新内部的商之间紧密联系,默契配合,双方共得利益,共同为企业谋发展。

启新不仅注重同官僚政权的密切联系,而且在企业内部保持一种官商互渗关系,使政治权力和经济活动得到了有机的结合。我们知道,在一个没有正常商业环境的情况下惨淡经营的商人总想与朝廷建立某种亲善关系,以求得荫庇,而建立这种关系要靠钱,但又不能全靠钱。启新与政府关系的建立,除了依靠启新每年给予北洋的“报效”外,还由于周学熙与北洋派官僚之间的私人交情。启新能够顺利发展,就是因为有一批拥有实权的军阀官僚参与了企业的经营。启新在创办之初,由于有袁世凯的直接扶持,因而享有一系列特权得以顺利发展,1916年袁世凯去世,周学熙政治上失势,启新前期所能享有的特权逐渐松弛或消失,这时启新发展的原因之一则是更多地依靠了一批实权派官僚的参与,他们担任公司的董事、监察,甚至总理、协理等要职,在公司存有利害关系,这就为启新的发展提供了种种便利。

周学熙以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投资企业,在其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完全摆脱官的身份,而且他在北洋官僚集团中也是颇有政治影响的人物,与北洋政府重要官僚结交至深,这就使得启新洋灰公司一开始便与北洋派官僚结下了不解之缘。近代绅商们在创办企业的过程中,首先遇到的难题就是如何招商集股,筹措必要的启动资本,而周学熙则轻而易举就解决了此问题,他主要依靠的就是北洋派官僚、军阀的大量投资。启新股东以创办人周学熙为中心,主要由以下几方面人士组成:一是北洋派官僚,包括袁世凯家族成员以及王士珍、张镇芳、言敦源、颜惠庆、龚心湛、王锡彤、朱启钤、王克敏等;二是周学熙安徽同乡,包括孙多森、陈惟壬、徐履祥等;三是长芦盐商,包括李士铭及其后代李颂臣、李赞臣等,另外,还有启新开办时的技术人员,后来唐山工厂的经理李希明及周学熙的好友卢靖。这些人在晚清或为道员、盐运使、按察使等实缺官员,或为捐有职衔的候补官员,民国时期不少人还担任过地方的都督、省长、中央各部的总长、次长乃至国务总理,地位都相当显赫。启新创办人及总理周学熙其官位的显赫自不必说,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1912年任协理的孙多森,系清末大官僚孙家鼐之子,二品顶戴,曾任农工商部商务议员、直隶候补道,民国成立后,一度任中国银行总裁;二任协理王筱汀(锡彤),是袁世凯的幕僚,与袁世凯的长子袁克定是结拜兄弟,前清丁酉拨贡,二品顶戴,曾任北洋政府参议院参政;历任启新董事的陈惟壬,驻天津总理处坐办,曾充江芦候补道、农工商部议员,花翎三品顶戴;唐山工厂经理李希明,是二品衔的山东补用道;启新头号股东卢靖(木斋),历任赞皇、南宫、定兴、丰润县知县;股东王士珍,任袁世凯陆海军统率办事处督办,陆军总长、参谋长,1917年任国务总理兼陆军总长;龚心湛,曾任广东知府并署理按察使,1912年任汉口中国银行行长,1919年擢升为财政总长,兼代国务总理,1924年任段祺瑞执政府内务部总长,同时也是周学熙“夹带中之得意人才”;李伯芝(士伟),1913年任农商部矿政顾问,1914年任中国银行总裁,1920年任中日实业公司总裁,1921年任财政总长,1915—1926年间任启新董事;……综观启新历届股东名单,花翎顶戴,比比皆是[82]。启新最初招股,百万巨资“不半载即行全数齐集”[83],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11月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7月仅用了8个月时间就还清了官银号的贷款。另外,《启新洋灰有限公司招股章程》规定:“年已及壮有股份100股以上始有被选为董事之资格,年已及壮有股份200股以上曾充董事之职者始有被选为总协理之资格,年已逾冠有股份100股以上者方有被举为查账员之资格,惟现任本公司董事及在事人不得兼充”[84]。在《民元修订章程》中又规定:“有1500股者,有被举为董事查账员之资格,有3000股曾充董事一任者,有被举为总协理之资格。”[85]不论章程的修订有何目的,总之要担选为董事、总理、协理及查账员者都是拥有大量股份之人。下列是1919年该厂任董事、协理董事及被举为总理者与其股额名单[86]:卢木斋8490股李颂臣7290股李希明4860股周学熙4800股陈一甫4044股王筱汀3300股李伯芝3000股张邵野3060股李赞臣3000股詹春诚3000股杨毓瑑2710股孙犁锡2280股张芷庵2160股傅润源2100股孙荫庭1800股杨溥庵1738股许汲候1724股沈穆涵1700股

以上尽管是1919年的股东名单,但基本上是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首届股东的班底,而且到1924年任启新大股东的也基本上是这些人。从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官僚、军阀占了启新大部分股份,这就为启新提供了充足的运转资金,保证了生产的顺利进行。另外,一批官僚政客充任公司大股东,他们的职权与启新洋灰的广泛推销也多有密切的关系。由于有实权官僚的支持,启新到1924年在全国东西南北的销售处共有59处,启新洋灰也就被全国各重大建筑工程所采用。在桥梁方面,有津浦铁路之淮河桥、黄河桥,京汉铁路洛河铁桥墩,北宁铁路二十五号A桥,陇海铁路渭水铁桥及广西梅县梅谿桥,广州海珠桥等均用启新洋灰。在东部沿海,有青岛挡浪坝,烟台挡浪坝,厦门海坝,青岛码头和青岛栈桥,威海胜德码头等也都是购用的马牌洋灰。在北部城市,在北京有大陆银行,北京图书馆,北京辅仁大学、北京燕京大学、北京交通银行;天津有英租界工部局菜市、河北体育场、天津法国总会、天津回力球场、开滦矿务总局及天津华新银行等也均使用启新洋灰。在南部城市,上海有中国银行货栈、上海中汇银行、上海亚细亚煤油公司、上海邮政总局、上海市政府、上海德邻公寓、上海华安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大陆银行大楼等;广州有仲元图书馆、中山塔等;南京有中央体育场、中山陵园及中山陵碑亭、南京司法院大楼等都是向启新公司购用洋灰的。其中北京方面各项建筑用灰与时任教育总长的傅增湘有关,而各地许多军事工程、碉堡、要塞设施用灰则多是通过曾任国务总理兼陆军总长的王士珍联络的,各铁路局用灰则与担任过财政总长、代国务总理及内务总长、交通总长的龚仙舟有很大关系,上海方面用灰则多是由担任过外交总长、农商总长、国务总理等要职的颜惠庆推荐与指定的[87]

成功的生产和得力的销售是企业飞黄腾达的两只启动轮,没有充足的资金供应,生产就是无米之炊;没有正常的销售,再生产就会梗阻。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经营企业面临的最重要的两大问题就是资金和销售问题,而周学熙所办的启新则依靠实权派官僚的扶持和参与成功地解决了这两大问题,所以启新才能够顺利发展。一般来说,实权官僚在企业里投资量越大,或个人利益与企业盛衰关系越密切,该企业得到的权势照顾也就越大。权势越大,其可能运用的特权的力度也越强,权势所产生的特殊作用也越突出。投资启新的官僚绝大多数本身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军政首脑,所以他们对启新所产生的效应就更加直接了。同时,周学熙也十分注意保持与这些官僚的联系,1916年因“启新公司货物全以行销铁路为大宗,且各路多有附股”,所以选举董事之时,“特别选一著名路界者以承其乏,既可力任维持,且能推广销路”[88],故经詹天佑推荐,聘用交通部考工司司长沈慕涵为公司顾问。而且,启新后期与各铁路局订立购灰合同也多是通过私人信函进行交易的。如宣统三年(1911年)周学熙给综理粤汉铁路工程的詹天佑写信:“我公综理粤汉,道线延长,需灰繁巨”,“按从前京张、张绥需灰……请先订一长年合同”,“以应工需,而尽交谊”;1923年,由于“制造洋灰之新公司纷纷继起,出货日多,将来商场竞争,势所不免”,周学熙遂直接写信给交通总长吴秋舫:“恳请贵部俯念启新公司与各路订约以来,竭尽义务,十有余年,非各该新公司所得相比,准予通饬各路局,所有前与启新公司订立之互换利益合同,他公司不得援以为例。”[89]周学熙的这些要求基本上都得到了满足。所以,军阀官僚的直接参与以及周学熙与他们的密切联系,无疑对启新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与官僚政权的密切联系是启新能够顺利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世界资本主义发展史也证明,任何国家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初期,都需要一个权力集中的国家政权来统一领导和决策。但是,由于每个国家的国情、历史、宗教和文化传统以及启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时间和所处的国际环境都有很大的不同,因而其国家政权的作用形式也是不同的。西欧特别是英国那些最早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并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国家政权是在内部资本主义发展的推动下,不自觉地发挥它的作用的,资本主义发展的主体力量始终在民间,国家政权没有作为主体直接介入过商品经济发展过程。然而,对于那些进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阶段较晚的落后的国家来说,由于它们的资本主义发展不是内部资本主义因素自然生长的结果,相反,它是在内部资本主义因素很不发达的情况下,由西方资本主义强行切入,并面临民族危亡的强大挑战下,被迫选择资本主义的,它们在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国家政权的作用是自觉发挥的。它们往往有明确的发展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目标、纲领和强烈意识,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量或实际组织者不在民间,而在政府。政府往往直接介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过程,利用国家政权的权威,集中组织各种社会资源,强行推进资本主义发展[90],国家政权的强大成为引导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因素。

在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环境和得不到强有力的国家政权组织领导、保护的特殊条件下,中国的私人投资者虽然不愿意企业受政府控制,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在面临外资压迫,封建势力阻挠时,不希望得到政府的扶持。从封建政府那里获得一些有利于本企业发展的特权往往是他们所迫切要求的。而要获得政府的照顾,创办人和主要投资人就应该是同官场关系特别密切的人。这就使得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走上了一条畸形的道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不是由国家政权统一解决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工业化的推进力量和组织者,既不是国家,也不是民间力量,而是具有强烈资本主义意识,有志振兴中国的与封建官僚有密切联系的绅商。他们在创办经营近代企业时,既具有卓越的经营才干,又具有与官僚政权联系的便利。与官僚政权结合,以求得保护和支持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民族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中国近代化所采取的一种独特形式。大凡有一定的生存竞争能力,并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都或多或少地与官僚政权有过一些联系,纯粹依靠经济的力量独立自主发展起来的企业在近代中国为数很少。

周学熙创办的启新洋灰公司就是依靠攀缘北洋官僚集团发展起来的。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派在清末民初的中国北方如同一张无形的巨网,笼罩了军事、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周学熙作为亦官亦商的人物,他巧妙而充分地利用了这张巨网,拉拢十数位军阀官僚投资于启新。这些人有的进入了董事会,有的甚至担任协理、经理等要职,正是由于这张巨网的庇护和提携,才使得启新在与国内外企业的激烈竞争中,不仅站稳了脚跟,而且一度垄断了国内的水泥市场。在这里,超经济力量的运用固然是其资本积累以致产生垄断的有力杠杆,但周氏企业在与官僚政权的结合中又创出了自己的独特方式,即官为扶持,商为经营,利用官力但又不为官所制,在企业中尽可能最大限度地保持商的自主性。官为扶持就是利用官权和官势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种种特权和便利,其目的是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为了维护商的利益,在企业的实际运营过程中,则更多地采用了资本主义的营运方式。在企业的经营决策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商人的力量,企业的重大决策往往由企业产权的所有者股东大会来作出,官权与商利由对立走向了一致,在一定程度上商人的利益压倒了官的权力,一旦企业有被官府操持和控制的危险,则宁愿舍弃官的扶持而保持商办的独立性。如启新创办之初曾借官款100万元,条件亦相当优惠,但在听到袁世凯即将调任外务部尚书的消息时,为避免因官场的变化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启新领导人立即募足商股而还清了官款。这说明启新所采取的“官督商办”的经营形式是对洋务运动时期“官督商办”形式的继承和发展。周学熙充分利用了这种经营形式的合理成分,又避免了其所产生的一系列弊端,官商之间一时出现了某种良性互动关系,结成了紧密的官商合力联盟,共同谋求企业的发展。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无疑是组织近代化大企业较合理也较有效的方式,它使得官与商在企业中得到了较完美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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