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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重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机制的建议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重庆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制订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重庆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专人负责,及时、定时、定量梳理具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提交研究讨论。
完善重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机制的建议_决策咨询报告精选

我国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块“难啃的骨头”,只有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才能加以有力推进。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成效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2001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大量的行政审批项目,迄今国务院已分6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重庆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制订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按照国务院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有关规定和《意见》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二是下放权限,进一步理顺层级事权划分;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受理服务中心建设,较好发挥了窗口的服务作用等。但行政审批制仍然面临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行政审批项目仍然过多。目前重庆仍然有各类行政审批项目1044个,而北京市却只有825个。其根源在于法律法规滞后,即使是一些行政审批项目,不适应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地方政府也不能也不敢突破法定的界定。

二是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仍然突出。一些审批事项要求偏高、程序烦琐、时限长、办事效率低下,申报单位反响强烈。审批许可的高成本,在占用了过多监管资源、消耗浪费生产力资源的同时,也必然弱化审批许可后的监督管理及取证单位生产经营的自我控制与管理。

三是行政部门权力过于集中,改革阻力大。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不健全,同一个行政部门既承担行政审批、执行与监督职能,同时也是行政审批的评价、清理、法规修订的主体,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权力被滥用的风险高,改革的阻力也大。

四是现行部分行政审批要求弱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由于不少行政审批要求高,审批标准不规范,格式不统一,审批弹性大,既形成行政审批腐败的温床,也很容易将企业的主体责任转嫁为政府的审批监管责任。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机制对策建议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机制是关键。只有进一步加强各项保障措施,才能切实将行政审批改革落到实处。

1.建立完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征集通道及制度,广泛征集各方意见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更好地服务群众。因而,要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征集通道,以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意见征集通道可包括实体意见征集点、网站信箱等多种形式,以便监管对象、监督管理部门、法规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民意反馈,以及具体行政审批项目考评等各方面收集汇总意见信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专人负责,及时、定时、定量梳理具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提交研究讨论。建立意见通报反馈机制,定期向社会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改革进度,使改革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改革民主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2.成立行政审批改革专家论证委员会,为行政审批改革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为解决行政部门权力过于集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通过成立行政审批改革专家论证委员会,将行政部门承担行政审批、执行与监督与行政审批的清理、评价、法规修改相分离。行政审批改革专家论证委员会可由行政、学术界等相关领域有丰富经验、研究能力、良好声誉的专家学者及代表组成。专家论证委员会应具有高度的独立性,独立于具体行政审批项目的部门及其申请人,要求具体行政审批项目的部门及其申请人不能作为该相关项目论证组专家成员,但应作为论证会参会人员代表参会讨论,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通过专家论证委员会,发挥经验、学识、视野上的优势,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及核准事项进行论证评估,提出建议,对行政审批改革进行严格把关。对有条件的审批项目,进行取消、合并、下放或转变调整为登记事项。对保留的审批项目也要提出科学合理的简化建议,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改革的科学性、合理性,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3.强力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现行行政审批,不少项目还没有行政审批电子信息平台,即使已有的平台也不一定都达到要求。市政府应保障专项资金,强力推行有效的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各行政审批电子信息平台应规范审批申请方所提交各项资料、手续,使之标准化;对审批单位具有监督作用,对其审批进行监督,如有审批项目超时,不一次性告知,审批不规范或存在争议等,则申请方可通过系统进行投诉;上级部门和监督机构可通过该系统对审批情况进行掌握和监督。通过标准化信息化行政审批系统的运行,可规避或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弹性,有效缓解审批事项要求偏高、程序烦琐、时限长、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

4.起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条例》,以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法律依据问题

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坚持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原则,着力推进行政管理创新,切实改善政务环境,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发展环境最优的地区之一,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地方需要整合、取消、改变审批类型及下放有关行政审批职能,由于行政审批事项法定的原因,都需要有相应法规作为支撑。针对目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法律法规障碍,制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条例》,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需要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取消、合并、调整及下放的法律依据。同时通过立法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5.成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以解决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的问题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是一件常态的工作,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推动行政审批改革的常态化,避免形式化、运动化,应成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改革办公室也可在现法制办加挂牌子,增加相关职能,对专家论证委员会、各审批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解决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6.出台新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府文件,以有效指导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2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起到了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在新的时期,由于新的情况要求,应抓紧研究,充分吸收各地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紧密结合重庆实际,争取2016年出台新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府文件,以更有效指导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开展。

作者:周承文 重庆行政学院第53期处长班学员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长、高级工程师

指导教师:李志勇 重庆行政学院科社教研部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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