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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初的农业革命

时间:2022-06-18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在16世纪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时期,英国政府的限价法令更是频频出台。英国政府制定了《劳工法令》,先以瘟疫之前、后以当时的物价确定了工资最高限额,强迫劳工履行雇佣合同;同时为了农业利益而严格限制劳动力流动。

三、工业革命以前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存在的制约因素_英国的历史

英国在工业革命以前,除推动劳动力流动的有利因素外,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行业流动和地域流动方面也存在许多不利因素。

第一,农奴制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劳动力转移和流动。这已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封建领主的庄园经济正是依靠广大农奴提供的无偿劳役才得以实现的,失去农奴的劳役,庄园的自营地生产就无法维持,所以劳役制的庄园和农奴制是紧密相连的。领主一旦发现某个村民有迁移迹象,即会扣押其主要财物,会要求其亲友和邻居实行担保等预防措施,因此移民往往是以放弃相当大部分既有财产作为代价的,绝大部分农村居民都在这道鸿沟面前退缩了。此外,对于逃往农奴人等,封建领主大都进行追捕,被抓回的农奴会在领主庄园法庭上受到公开审理,受到没收财产、处以罚金等处罚,有的还会遭到肉体惩罚,此后成为重点监视对象。这些都令目不识丁、见识短浅和孤陋寡闻的农民感到恐惧,从而断绝逃亡念头……

因此,只有在庄园“萎缩”时期或农奴制松动之际,农村劳动力较大规模的流动才会成为可能,此时领主才会放松对广大农村居民的政治压迫和人身束缚。历史也证明,随着农奴制解体和近代社会到来,劳动力转移才由石缝间的细流转变成汹涌澎湃、不可遏止的移民大潮,农奴制的每一次松动都成为劳动力转移和人口流动发展的一次次契机和一个个界标。14世纪初的农业危机、14世纪中期的“黑死病”、14世纪后期的农民大起义既是农奴制崩溃和瓦解的一个个环节,同时也是劳动力转移获得发展机遇的一个个标志。到16、17世纪,英国的“社会流动性大得多”,而在欧洲大陆,许多地区的农民依然隶属于“形形色色的农奴制度”,大部分人口依然束缚在土地上,“农之子恒为农”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规范或社会规范,“弃农经商是不自由的”。因此,哈巴库克认为这是“英国工业领先的条件”之一。[52]

第二,中世纪西欧各国政府对劳动力转移和人口流动并非持积极鼓励态度,相反,秉持一种相对抵制甚或阻挡态度。在中世纪,政府或王室实行经济政策的一些基本准则是:政府要确保整个社会得到其赖以生存的物资供应,使社会各阶层拥有合理的行业和职业。[53]所有经济政策中最重要的当属“供应政策”。由于各地居民的食物供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粮食生产,因而一旦发生饥荒,很容易造成人口大量死亡。所以,当时各级“政府”都将粮食的生产和食物供给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上,实行典型的“重农政策”,非常重视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和运输方面的事宜。在当时政府对经济事务的各项管理中,对粮食贸易的管理是最有“连续性”和最全面的,其中包括主要生活必需品如面包、粗啤酒和红酒等物品的价格和质量标准。

据记载,在欧洲大陆,农业劳动是第一项允许僧侣从事的工作,而有些兄弟会明确禁止其成员“从事商业和手工业劳动”。11世纪初期,英国大主教艾尔弗里克(Aelfric)在《对话录》(Colloquy)一书中探讨了各行各业对人类贡献大小的问题,指出:最有价值的工作就是“耕种土地。一切手工业活动都是有用的工作,但是我们大家都喜欢同你——农夫,而不是你——铁匠住在一起,因为农夫可以为我们提供食物和饮料,而你呢?铁匠,你能在工场中为我们提供些什么呢?……让我们大家都同为我们提供食物的农夫携起手来”[54]。这是当时教会高级教士对农业和农民的态度,具有相当大的代表性,教会对农业的态度无疑具有鲜明的舆论导向作用,由此不难想象社会各阶层人士对农业的重视,当然这也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共同特征。(www.guayunfan.com)“重农政策”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政府和当局严格控制物价。在16世纪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时期,英国政府的限价法令更是频频出台。据记载,在1534年,亨利八世还颁布了一项关于“食品供应”的法令,涉及“奶酪、牛油、阉公鸡、母鸡、小鸡和其他食品”,法令颁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这些生活必需品匮乏以及价格上涨“损害国王臣民的利益”。1536年,亨利八世还颁布一项“限制酒类商品价格”的法令,规定“每加仑加斯科尼或法国葡萄酒不能超过8便士,即每品脱1便士……违者则处于4便士/品脱罚款……甜酒零售价每加仑不能高于12便士”[55]。显而易见,酒类商品也是社会各阶层普遍消费的商品。

时隔不久,1550年爱德华六世又颁布了“牛油和奶酪交易法令”,禁止任何人“批发牛油或奶酪”只允许在“敞开式小店、市场零售”,此举显然是为了防止倒买倒卖者“囤积居奇”。两年后,爱德华六世又颁布“打击囤积居奇者、倒买倒卖者”法令,专门对“囤积居奇者”作出明确界定,法令的第一条规定“任何人在5月1日后买或卖任何未进入市场或集市的商品……无论陆路或水路……无论交易、签合同或承诺……通过话语、信件、信息或其他方式造成价格上涨……”等大约数十种行为均为“囤积居奇者”;法令的第二条规定“谷物、酒类、鱼、奶酪、牛油”等18种商品在上述禁止囤积之列,增加了“囤积居奇者”的范围;第三条继续补充“囤积居奇者的类型”,法网恢恢,范围之广,几乎将一切有囤积嫌疑的人都罗列其中;第四条则指定了各项“惩罚措施”:从监禁两个月、半年到根据国王意愿的任意长的拘押期限以及额度不等的罚款、没收货物。[56]在食品匮乏、粮食紧张的情况下,上述食品管制措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可以想见,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的英国同古代中国一样,都非常重视农业生产,实行“重农政策”也就势所必然。当然,不同于中国的是,英国等西欧国家同时还实行“重商”政策,而且“崇农重商”政策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罗马的“崇农重商”传统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帝国曾经统治过的西欧许多地区。[57]

在大瘟疫后,西欧各国更加重视农业生产,农奴制在某些地区也一度出现“强化”现象。政府对于劳动力流动政策更加保守。英国政府制定了《劳工法令》,先以瘟疫之前、后以当时的物价确定了工资最高限额,强迫劳工履行雇佣合同;同时为了农业利益而严格限制劳动力流动。如在1376年,科茨伍德的纱线被禁止出口,原因之一是它在农忙季节从收割庄稼的农业地区招收了劳动力。在1388年法令规定,任何人如果到12岁时已经从事农业耕作,那他以后就必须继续务农;15世纪时政府规定,那些每年在土地上的收益少于20先令的人,被禁止将儿子送到店铺去做学徒,因为从事农业耕种的劳动力和其他仆农非常缺乏。

同样,政府还通过立法禁止流浪和乞讨……当然立法不仅关注农村农业劳动力,也对各地工匠和手工业者作出了一些规定。1349年法令将许多工匠和手工业者的收入加以固定化。1416年法令规定,对于地主管家和其他农业仆人,以及城市和自治城市中的仆人和劳动力,要向这一领域其他地方的劳动力一样……给予固定的工资。实际上无论在城市和乡村,政府的法令都受到广泛抵制。[58]不过在这样的政策、主流意识和思想指导下,农业人口流动受到限制,非农产业也很难获得较大发展。

第三,中古时期城市无论从人口数量抑或比例上,相对于乡村农业人口的汪洋大海都是微不足道的。在劳动力转移初期,城市工业、乡村工业规模狭小、分工简单、种类相对单一等决定了其吸收就业人口的程度,加之行会组织为了各自小团体利益设置各种制度性障碍,千方百计阻挠新成员进入等,这一切客观上限制了农业人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自由流动。12世纪上半叶伦敦的贸易习俗代表着一条原则:地方贸易应当被保持在当地人手中。

这一原则很快出现在其他城镇的宪章中。除老城镇外,新城镇的态度也是比较狭隘的。[59]这提示我们,即便在农村移民普遍受欢迎的中古盛期和存在着“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这一格言,农村人口流动和劳动力转移依然存在着诸多阻碍因素。尤其在中古晚期,城市失业人口日增、依赖教区救济贫穷市民渐多,城市市民愈加排外,当局对待农村移民政策更加保守,这都充分反映了城市劳动力市场饱和,难以吸收大量农村人口,蜂拥而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远远超出了城市工商业承受限度。可以说乡村工业的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人口向城市流动和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就业压力。正由于诸种障碍性因素存在,农村劳动力城市化和非农化进程进展缓慢。直至18世纪初,英格兰相当一部分土地还处在一种古老的公田制下耕作,充分反映了农业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稳固性和持续性,更说明了中古时期城市化进程的曲折性和艰巨性。

由此可见,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两个历史过程——农业人口离开土地生产资料的过程和城市与工人也接受他们的过程的统一。只有前一个过程,农村人口实现了“非农化”却没有完成“城镇化”和“工业化”,只会变成流民和乞丐,不会变成城市市民和工厂工人,同中国历代土地兼并性质无异;只有农村人口完成了“城市化”和“工业化”,才能彻底保证“非农化”的历史成果。可见,这“后一过程”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全过程至关重要,确保劳动力转移整个历史过程的全部完成和最后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圈地运动只是使得英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完成了一半:农民走出了农村,却没有真正进入城市,至少大部分没有变成稳定的城市人口。这些剩余劳动力不过变成“季节性”打工群,周期性游动于城市和农村之间,这些农村流民遭到了城市居民的鄙视、抵制乃至驱逐,实际上,相当一部分“身体强壮的”流民是由英国政府当局施以“鞭挞”、“割耳”等惩罚后遣送回原籍的,或者按照规定回到最近三年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60]

在劳动力转移的“非农化”和“城市化”这两个过程构成的体系中,“城市化”过程占据中心地位。由于一般工业中心最后均发展为城市,故本书视工业化为英国城市化进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城市化过程即已容纳了工业化内容。[61]当然,没有农民离开土地的前一个过程,农村劳动力“城市化”的这一历史过程又无从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城市化”也依赖于“非农化”过程。因此,劳动力转移的上述两个历史过程的统一,缺一不可,它们都有赖于生产力的提高,有赖于农产剩余的增加,有赖于英国城乡经济结构的转换。

由上我们可以看到,工业革命前英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就主要方面来讲是一个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和农村的“非农化”历史过程,或者说是一部“没有工业化”的都市化的历史过程。农村人口“城市化”过程没有随之相应启动,因为城市和城市非农产业才刚刚露出端倪、规模有限,难以对乡村“非农化”造成的移民浪潮作出积极的、有效的回应。所以,整个劳动力转移过程犹如一跛足行人,行动迟缓,举步艰难,农村大量人口的“非农化”并没有直接导致城市经济结构的变革,英国包括欧陆的许多大城市并没有因为农村移民这样大量廉价的劳动力到来而成为“工业资本主义”的先驱。[62]所以,从中世纪盛期至工业革命,英国劳动力转移进程启动持续虽长达六七百年之久,但在城市化方面取得的成果依然是非常有限的。

除了经济和政治上的因素外,劳动力转移还受到其他一些因素的制约,绝不单单依靠“纯粹的经济力量”,社会主流观念、社区舆论态度都对农村人口地域流动和行业流动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63]封建传统社会的特征之一是:农民依恋土地,渴望世代拥有土地,与此密切相连的是农民社会在地理上相对静止,流动性很小。当然并不是没有微许流动现象。因此,封建农本社会的思想和观念是同农民迁徙、转业的想法相抵触的,二者难以相容。[64]这种观念在何种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行动,我们通过第一、二代市民经商致富后所作的决定,可以明了这一点。他们中间相当一部分人,致富后往往“放弃手工业和创业家的活动,移居乡间,购买土地,与贵族联姻”等,目的很简单,只不过是按照封建标准获得封建秩序中的正统地位。他们“企盼的乃是成为贵族……他们是在力求适应而非消灭封建社会的一切利益”[65]。所以,在相当程度上,西欧的非农从业人员同我们中国古代“士大夫一旦得志,其精神日趋于求田问舍”行径如出一辙。[66]因此,工业家、商人们在何种程度上能够被社会所接受,这将是直接影响非农行业发展、阻碍或促进技术变革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显而易见,在封建时代,城市市民阶层尽管已经开始崭露头角,但在社会地位上依然低于“拥有土地的阶级”,还时常成为文学作品中“讽刺和嘲弄的对象”。[67]正如皮雷纳所言,在中世纪的领地时期,除了地产以外别无“其他财富”……巩固财富和声望的最好办法就是“购置土地”。[68]地产确保持有人的人身自由和社会威望,是教士和贵族特权地位的保证。这两者正是中世纪社会上的第一和第二等级——统治阶级。

甚至在近代早期上述情形依然存在。在16世纪和17世纪早期,商人在许多方面尤其在社会地位上低于绅士。诚如一当代人所言,商人的确积聚了巨大的财富,但由于社会上的这种“轻视商人”观念,商人们把大部分财富用来购买土地,逐渐地他们渗进了绅士行列,出现商人“贵族化”潮流。这种潮流还得到英国政府的大力倡导。据吉林大学张乃和教授研究,在伊丽莎白女王时期,纹章院于1568年向社会新兴力量开放,为“绅士阶层”的形成提供了合法的制度空间;王室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还鼓励乃至强令富有者出钱购买骑士、从骑士等相应等级爵位,否则每年“处以罚金”。[69]这虽是政府敛财的一个手段,不过许多富有的商人、工匠由此进入贵族行列。当时人们对爵位、纹章的追求成为一种社会狂潮,造成了斯通所说的“荣誉膨胀”(Inflation of Honours)[70]。这种情形恰恰说明了封建等级秩序和主流意识在何种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

晚至1669年,钱伯雷·爱德华声言:“从古至今,商人就被认为是无关紧要的。”一个世纪以前的一本小册子还在争论商人之子是否因从事学徒而失去绅士资格。[71]约翰·格隆特是政治算术的首批重要著作的作者之一。英国皇家学会拒绝接收约翰·格隆特为会员,只因为“他是一个商人”[72]。因而,商人变成一个流动性很强的群体,社会对中下阶级包括乡村富裕的“约曼”等人士越来越具有开发性,新鲜成分的不断补充使得王室和政府拥有越来越坚实而广阔的社会基础,传统社会的等级壁垒在金钱和物质财富面前逐渐松动,而另一方面,它也彰显着社会潮流和商人阶层流动的动机:成为土地贵族,进入上流社会。

直到19世纪初时,这种状况也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在1803年制定的一个18世纪名人表里,人们找不到一个工厂主或发明家的名字,陶器工业的缔造者韦奇伍德继承人(他的儿子)在做多塞特郡郡长时,不得不忍受该郡绅士们不太隐匿的轻视,因为他毕竟不过是一个陶器工人而已。[73]或许,这种轻视中也含有一定羡慕和嫉妒的成分。实际上,大量购买土地、从事地产经营的远不止商人,其他社会阶层人士像木匠、漂洗工、教士也都投身农业。这种地产投资者和经营者来源的广泛性,一方面充分表明地产是获利丰厚的行业,不过联系到19世纪30年代直至议会改革之前,英国土地贵族依然把持了议会下院绝大多数席位,另一方面上述行为更表明中世纪和近代早期英国社会的价值观所在,即拥有土地是社会地位的象征。

因此,英国著名史学家G. R.埃尔顿断言,从封建主义开始走向衰落的“1300年直至1850年工业社会和城市社会出现”,在这500多年间,大多数英国人的社会理想就是做一名“拥有土地的绅士”,通过贸易、律师或积累土地发家致富的人都想“挤进”这种地位。这种思想主宰着英国社会,赋予社会以其“价值标准、结构、目的和生活方式”。这既是生计需要和利润驱动使然,同时也是为了得到“社会地位”。[74]鉴于这种社会风气,我们有理由认为,在工业革命以前,农村劳动力脱离土地向城市流动、向非农产业转移在相当大程度上受到社会观念制约,土地在人们心目中不仅是一种生活生产资料,还具有某种社会和文化的象征意义。每一块土地都记载着家族的历史,印有家族的名字。拥有土地是社会地位的象征,符合封建农本社会正统观念。由此也可以想象农业劳动力转移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为农村居民的情感、理念和文化意识都深深植根于土地。所以,英格兰有些城市市民在城里生活数代之后,还有迁回农村老家的习惯。一旦积攒些许钱财,一些无地农业劳工也往往重新购置土地,哪怕只是数目不大的一小块地。一些农民可能住进了城里,可言谈举止脱不了“农民”气息;他们可能在机器隆隆的工厂里工作,可总羡慕昔日农业生活的田园风光;所以有学者说,他们摆脱了“职业”上的农民(Farmer),可摆脱不了“身份”农民(Peasant),不过是城市里的“农民”、工厂里的“农民”、穿着军装的“农民”而已。此类结论也许言过其实,却揭示了一个道理: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不仅是一个经济行业和生存方式的变化,也是社会价值观和个人心理意识的变迁过程。就后者而言,这一转移过程会更加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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