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红网】湖南农大党委中心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红网】湖南农大党委中心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

116日下午,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湖南农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校图书馆124会议室举行扩大学习。校党委书记周清明主持学习报告会。校领导、校级督导员、校长助理和党群部门负责人、二级党组织书记参加了学习。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陈运雄教授作辅导报告,解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点阐述了《决定》的十大亮点:一是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法治体系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体系,也强调法律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同时提出了“科学依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二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通过架构国家公共权力,通过公家权力的分权、制约、控制的方式来保护公民的权利。宪法是民主政治的产物。三是是“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宪法宣誓制度,让官员明显觉得权力是人民给的,对人民负责任,接受人民监督,这是形式上的一小步,是法治建设上的一大步。四是“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不仅用法律规则治理国家,而且要制定好法律规则。五是引进“立法中的第三方评估”,这是很重要的制度创新。作为服务提供者和服务对象之外的第三方评估具有中立、专业、可信度比较高等特点。六是“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解决司法机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让人民感受到司法的光明正义,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七是“设立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的司法区”,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审判效率,避免权力机关干预司法。八是“限制法外权力干预司法,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活动,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保证警官、检察官、法官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司法公正、保障人权,保护社会安全,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加强了对法官、检察官的保护。九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十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陈运雄还概述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王岐山的重要讲话精神。
  周清明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科学内涵,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联系实际,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履职、依法治校和党风廉政建设。

(校党委宣传部转自20141111日红网《中心组学习》 作者:米正华  裴昌胜 网址链接:http://xc.rednet.cn/Info.aspx?ModelId=1&Id=10736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