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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各级标题应当符合的四个方面的要求

时间:2022-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总体上看,作品的各级标题应当符合如下4个方面的要求:第一,题文对应,不能题不对文。如前所述,标题是对作品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反映,是作品内容的压缩、浓缩和结晶。对此当下多数出版社和期刊社有一定的规定,不过也不能因为过于简洁而使人无法了解作品的内容或论题。简言之,标题应当是高度概括作品内容的显明标识。构思、提炼和推敲一篇作品的各级标题,思考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作者必须下大功夫做的事。

从总体上看,作品的各级标题应当符合如下4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题文对应,不能题不对文。如前所述,标题是对作品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反映,是作品内容的压缩、浓缩和结晶。对此编辑在审稿时通常会要求作者进行反复认真地修改,或自己直接修改和重定。

第二,简洁明了,不能啰嗦冗长,模糊不清,字数不宜过多(至多不过20个字,外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标题虽然是作品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反映,但是不能太长,否则不易为读者记忆和把握,也不便于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因此只能是对作品内容的最简洁的浓缩。对此当下多数出版社和期刊社有一定的规定,不过也不能因为过于简洁而使人无法了解作品的内容或论题。

第三,新颖别致,生动有趣,不能陈旧俗套,让人提不起想看下去的兴趣。当然,一味追求标题的新颖而矫揉造作甚或弄虚作假,也是不可取的。简言之,标题应当是高度概括作品内容的显明标识。

最后,要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原则,以及便于确定关键词和撰写摘要。

俗话说“题好半篇文”,一个好的标题能够让人过目不忘,而一个不适当的标题则可能糟蹋好的内容。构思、提炼和推敲一篇作品的各级标题,思考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作者必须下大功夫做的事。作者在写作时,不应抱有让编辑帮你修改、重定和构思标题的想法。在无“稿荒”之虞的情况下,编辑的审稿工作是从看标题开始的,如果标题不新颖,或不能概括作品的内容,那么作品就难有被采纳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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