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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感受的心理要素有哪些

时间:2022-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审美感受是客观存在的美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社会特征。

审美感受是客观存在的美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社会特征。但是,审美感受作为人们审美的一个过程,它不仅有客观的社会原因,而且它还必须有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活动作为基础。感知、情感、想象、思维等多种心理因素相互诱发,相互推动,相互渗透,共同完成审美过程。

一、审美感知

由于美感是从一个感性的对象上直观它自身的自由,因此美感的第一个心理要素是对事物感性形象的感知,没有感知就不会有美感。但是,由于这种感知是和人对自身自由的直观联系在一起,这就使得这种感知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其他感知。它不是把对象当作实用功利的对象或科学研究的对象去感知的,而是当作人的自由的感性现实的肯定和表现去感知的。因此,它所紧紧抓住的只是对象上那些表现了人的自由的感性特征,其他与此无关的东西都被忽略了。比如,一个高明的画家画裸体,他所抓住的就是人体身上能够表现其心灵自由、纯洁、高尚的感性特征,对那些只能引起低级官能刺激的东西一概都加以减弱和省略。如果把人体的一切完全逼真地画出来,那还有什么艺术呢?一个人审美能力越高,他的感知就越能敏锐、准确、细腻地捕捉住对象上那些表现人的自由的感性特征。

二、审美情感

美感的情感这种心理要素,与一般的情感相比是有其特点的。首先,由于它是审美主体见到人的自由获得了感性现实的肯定而产生出来的一种愉快的情感,因此,它不同于单纯的生理快感或仅由功利目的的达到而产生的快感。其次,这情感是由于对人的自由的直观而产生的情感,因此它是同我们对对象上那些表现了人的自由的感性特征的知觉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的。感知如果不伴随着我们以上所说的这种愉快的情感,或没有唤起这种情感,那它就不是审美的感知,那么这种情感也绝不会是审美的情感。不仅如此,在美感中感知与情感是处在相互渗透和互相加强的状态之中的。感知活动的进行和持续,不断产生和加强着情感的愉快,同是情感愉快的加强又不断地使感知更加活跃、敏锐、深入、细腻、展开。比如,我们欣赏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一方面我们的眼睛注视着她的形态,尤其注视着她那柔和、微微斜视的眼神,注视着她那抿着的微微翘起的嘴角,注视着她那双搭在一起的丰腴柔软的双手,不由得产生了一种优美、宁静、愉快的情感反应;另一方面,这愉快的情感又不断地加强我们对她的形态的感知,使我们的视线久久地在她的身上徘徊,看了又看。正是在这种感知与情感浑然一体的不断交互作用中,我们的美感越来越强烈,有时达到了一种与对象契合为一、物我两忘的境界。

三、审美想象

所谓审美想象,就是指人在反映客观事物时,不仅感知当时直接作用于主体的事物,而且还能在头脑中创造出新的形象,即是没有直接感知过的事物的形象,这种特殊的心理活动,称为审美想象。也可以说,审美想象就是把某些经验过的东西提出来进行回忆、联想、类比,指导头脑中一些模糊的东西明确下来。审美想象既与个别事物有关联,又是主动支配性的,具有综合统一性能的感性活动。审美想象的生理机制是根据大脑皮层已形成的暂时联系而建立新的综合。这个旧的暂时联系在刺激物作用下的分解和新的联系系统形成的过程,是在第二信号系统的调节和指导下进行的。

审美想象作为旧有暂时联系系统的分解和新的组合,具有理性认识的品格。在审美想象过程中,理解力不通过概念而不着痕迹地支配和控制着审美想象力,把主体引向对于对象的一种不确定的理解。黑格尔将审美想象称为“使理性内容和现实形象互相渗透融合的过程”,它的特点是“一方面要求助于常醒的理解力,另一方面也要求助于深厚的心胸和灌注生气的情感”。科学也需要想象,但科学的想象是一种感性的抽象。其成果是以感性形式说明科学概念的“构架”,如生物标本挂图、设计蓝图、模型等等。它既不需要形象个性的保持和发展,也毋需主观情感的渗入。审美想象非但是以创造新的个性化的意象为目标,始终不脱离具体感性的表象活动,而且它的理解性和情感因素是始终结合在一起的。审美想象的这一特点,使它在审美过程中,能够充当感知和理解的载体和展现形式,成为沟通感性因素与理性因素的桥梁。

审美想象又可分为再造性想象和创造性想象两类。再造性想象是主体在经验记忆的基础上,在头脑中再现出客观事物的表象。创造性的想象则不只是再现现成事物,而能创造出新的形象。在美的欣赏中,再造性想象占优势。然而,正如美的欣赏和创造没有隔着一道鸿沟那样,再造性想象和创造性想象也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一切审美活动都需要把二者结合和统一起来。

四、审美理解

审美理解,指通过审美感知直接达到对审美对象本质内容的理性把握的心理活动。审美理解以对对象的静观态度和必要的知识准备为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对对象的审美理解。所谓静观态度是要求主体对对象取有意识的观赏态度,自觉到自身处在非实用的状态。这种态度,实为欣赏的自我意识,是一种潜在性的理解,它使得人们与对象融为一体而仍保持静观,不作出实用、伦理的现实反应。所谓的必要的知识准备,是指主体应预先掌握有关对象的背景知识。如西方许多绘画取材于圣经故事,没读过圣经,就不可能成功地欣赏。在中国艺术中,松鹤象征长寿,荷花象征高洁,梅花、菊花象征清高、孤傲等等,不了解它们的特定内涵,也不能欣赏。尽管如此,以上的前提仍只是外在方面,不过构成审美的某些必要条件,并非充分条件。构成这种充分条件的审美理解因素是更为内在和深层的,它指的是渗透在感知、想象、情感诸因素并与它们融为一体的某种非确定性的认识。所谓“理之于诗,如水中盐、蜜中花,体匿性存,无痕有味”,[5]即道出审美理解的这一特点,说明审美中有理解、认识的功能、成分、作用,却找不出它们的痕迹和实体。所以,审美理解是融化在其他因素的理解,但有某种领悟而已,经常是难以言喻的。因为有这种领悟,它比确定的概念认识要丰富、广阔得多,可以使人反复琢磨,玩赏不已,这也就是艺术的认识不同于理论的认识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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