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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节 民族区域自治一、民族自治地方的成立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青海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关于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一个或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的规定,根据民族居住情况和本民族愿望,经国务院1985年11月6日批准,于1986年6月27日和7月10日先后成立了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和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1955年改为互助土族自治县,是目前我国唯一的一个土族自治县。
民族区域自治_中国土族

第六节 民族区域自治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成立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土族地区各级人民政权的不断巩固和客观条件的逐渐成熟,建立土族区域自治政权的工作陆续展开。

土族聚居的互助县,从1951年11月开始,根据本县的实际和各族人民的愿望,在全县开展了关于建立土族自治地方的宣传、筹备工作。1953年9月,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成立了“互助土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54年2月,经过各族各界代表的充分协商,报请国务院批准后,于17日正式成立了“互助土族自治区”。195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改为互助土族自治县。1956年,陆续在青海民和、大通2县的土族聚居区建立了官厅、中川、宝库、逊让等4个土族乡。1958年10月,青海全省推行人民公社化,所有土族乡建制被撤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取消了人民公社,陆续恢复和新建了许多民族乡。1984年,在大通县境内除恢复了宝库、逊让2个土族乡外,又新建了西山、青山、青林、多林等4个土族乡,在乐都县境内新建了达拉土族乡。青海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关于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可以建立一个或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的规定,根据民族居住情况和本民族愿望,经国务院1985年11月6日批准,于1986年6月27日和7月10日先后成立了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和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同时按照关于同一民族的自治县内,不再设立相同民族的民族乡的原则,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境内的宝库、逊让、西山、青山、青林、多林等6个土族乡改为一般乡。

在土族人口分布相对较多的甘肃省,曾于1954年4月2日在积石山地区成立了区一级“大河家回族保安族撒拉族土族联合自治区”,下辖10个乡、30个行政村、90个自然村,共有保安、回、撒拉、土等9个民族的24649人。1955年,“大河家回族保安族撒拉族土族联合自治区”被撤销。20世纪80年代,甘肃省又陆续成立了2个土族乡。1986年10月26日,在甘南藏族自治州所属的卓尼县成立了勺哇土族乡。1988年3月12日,在天祝藏族自治县成立了朱岔土族乡。2004年,朱岔土族乡并入天堂乡。

二、土族自治县

(一)互助土族自治县

互助于1930年设县,1949年9月11日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一部解放,12日成立了中共互助县委员会和互助县人民政府。1954年,成立互助土族自治区,自治政府驻地威远镇。1955年改为互助土族自治县,是目前我国唯一的一个土族自治县。

互助土族自治县总面积为3423.9平方公里,县境南北宽约64公里,东西长86公里。目前下辖8个镇(威远、丹麻、高寨、南门峡、加定、五十、五峰、塘川)、9个乡(红崖子沟、哈拉直沟、东山、东和、东沟、林川、台子、西山、蔡家堡)、2个民族乡(松多藏族乡、巴扎藏族乡)294个行政村。2008年年底,全县总户数达98234户,总人口达381236人,其中男199645人,女181591人,非农业人口达31631人。全年出生人口5708人,死亡人口2775人,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计划生育率分别为11.2‰、4.3‰和99.9%。

2008年,互助土族自治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0.21亿元,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8.07亿元,其中农业4.28亿元,牧业3.59亿元,林业0.09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8.96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6.47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3.17亿元,三次产业在县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为26.7∶29.7∶43.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28亿元,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204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266万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6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73.66元。全县粮食总产量138808吨,油料总产量61460吨,肉类产量27404吨。

(二)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民和于1930年建县。1949年9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了民和县,并于当月成立了民和县人民政府。1978年划属海东地区。1986年6月28日,成立了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位于青海省东部,与甘肃省红古区相连,县城所在地川口镇川垣新区。县境南北长约96公里,东西宽约32公里。目前下辖8个镇(川口、古鄯、马营、官亭、峡门、李二堡、满坪、巴州)、14个乡(马场垣、北山、西沟、总堡、隆治、大庄、转导、前河、甘沟、中川、核桃庄、新民、松树、杏儿)、312个行政村、1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居住着汉、回、土、藏等14个民族。民和是青海省人口密度较大的地区之一。2008年年底,全县共有总人口387041人,其中少数民族214772人,占总人口的55.49%。少数民族中回族156546人,土族43585人,藏族13752人,分别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2.89%、20.29%和6.4%。

2008年,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1.66亿元,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47亿元,其中农业2.17亿元,牧业2.05亿元,林业0.1亿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8.34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6亿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8.85亿元。三次产业在县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为20.7∶38.5∶40.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27亿元,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280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00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121元。全县粮食总产量116367吨,油料总产量22901吨,肉类产量12464吨。

(三)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大通设县的历史较之互助、民和为早。早在清雍正三年(1725年),设大通卫,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裁卫设县。1949年9月9日,大通县解放,15日大通县人民政府成立。1966年,划为西宁市属县。1986年7月10日,成立了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总面积3090平方公里,县境东西最长95公里,南北最宽85公里,呈桑叶状。截至2009年年底,县辖有9个镇、11个乡、289个村委会、20个社区居委会。全县总人口44.9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63万人,占总人口的79.23%,人口出生率10.94‰,死亡率4.41‰,人口自然增长率6.53‰。县境内有汉、回、土、藏、蒙古等2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1.88万人,占总人口的48.65%。

2009年,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3.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7.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9.3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3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4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3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43.83元。全县农林牧业总产值13.03亿元,其中农业5.39亿元,牧业7.35亿元,林业0.11亿元。粮食总产量83789吨,油料总产量52199吨,年末大牲畜存栏15.14万头,绵山羊22.54万只,生猪12.95万头。肉类产量29800吨(牛羊肉12551吨、猪肉16493吨),牛奶3.64吨,羊毛371吨,禽蛋1752吨。

三、土族乡

(一)达拉土族乡

为青海省海东地区乐都县辖乡,位于县境西北部,面积162.1平方公里,距县城碾伯镇31公里。民国时为同化乡,1950年设达拉乡,1958年并入汉庄公社,1961年分设达拉公社,1984年成立达拉土族乡。全乡总人口1.2万人,以汉族为主,土族占总人口的33%。辖有袁家台、长沟、黑沟顶、滚子洼、前半沟、杜家洼、红沟、马圈沟、烂泥滩、白崖坡、宁过、马趟、春洒、白草台、王家滩、达拉滩、麻洞、拉卡、泉洼、干沟山、大庄子、扎什加、李家昂等23个村委会。地处湟水谷地北侧山地、沟谷地,经济以商贸、运输及采矿为主。农业以小麦青稞、油菜种植为主。境内建有容量35万立方米的水库1座。

(二)勺哇土族乡

为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辖乡,乡政府驻勺哇寺,乡以寺得名。辖区与康多乡紧连,曾屡与康多为一乡所辖。1986年10月26日成立勺哇土族乡。全乡总面积约36.5平方公里,辖2个村委会、15个村民小组,共有土、藏、汉族352户1762人,其中土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5%左右。经济生产农牧兼营,农作物以小麦、大豆马铃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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