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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教育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县委、县政府结合和政实际先后制定有关文件规定。县委、县政府对执行晚婚晚育和节育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政策法规教育_和政县志(1986—2005)

第二节 政策法规教育

和政属地处边远的少数民族贫困县,“养儿防老”、“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男尊女卑”等传统观念,在人们的思想中仍较浓厚。据此,县上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教育作为贯彻“基本国策”的首要工作,并视不同阶段的实际,狠抓宣传教育,推动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为积极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县乡(镇)计划生育机构运用广播、电视、图片、专栏和宣传车,对城乡各族群众广泛宣传教育“一、二、三”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党中央对计划生育“既要抓紧又要抓好”的方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州政府《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1989年,根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痴呆傻人生育的规定》州上在和政新营乡开展了禁止痴呆傻人生育试点,并召开有广河、康乐、和政、临夏、积石山县及所属山阴地区47个乡(镇)负责人参加的现场会。县委、县政府结合和政实际先后制定有关文件规定。在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宣传月、节假日集中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图文并茂的宣传。1991年,主要进行“两法一条例”(《婚姻法》、《继承法》、《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州县具体政策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深入乡(镇)村、社、户耐心地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人口论以及“女儿也是传后人”的道理,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宣传避孕节育的好处和科学知识及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意义等。采取县领导包片、乡(镇)领导包村、一般干部包社、村干部包人的办法,号召各级领导、党团员、干部带头。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普遍提倡和执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三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一胎放环,二胎结扎,大力提倡一孩化”等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规定,用算帐对比方法,宣传计划生育对国家、集体、家庭、个人的好处,宣传施行节制生育的科学知识。1992年,州计生委总结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对和政县进行了表彰奖励。县委、县政府对执行晚婚晚育和节育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教育群众转变旧的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1993~1995年,各乡(镇)开办婚前教育学校,宣传新婚避孕教育、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努力改进婚育观念。1996年,为配合计划生育宣传,县计生委加大《甘肃人口报》征订力度。全年征订《甘肃人口报》198份。1997年,开展计生宣传活动4次,参与宣传活动的干部职工84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500份。义务提供避孕咨询服务301人次。1998年,出动宣传车辆205辆次,录制录音带80多盘。家庭服务袋发放率达97%。1999年在县广播站开设计划生育宣传栏目进行宣传教育。2000年在县城龙泉广场等地宣传播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计生法规、政策。2000年7月11日,暨第12个世界人口日,县计生局在县城龙泉广场举行以“人口、发展与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2001~2005年县计生局利用每年县上举行的科普“三下乡”活动开展计划生育集中宣传。1986~2005年内,先后举办基层计生干部培训班16期,受训人员19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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