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奴隶制社会的经济构造

奴隶制社会的经济构造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 奴隶制社会的经济构造阶级社会之共通的特性现在来说明各种阶级社会的经济构造。奴隶制的经济构造之崩溃奴隶制社会的生产力之发达,只是在其量的方面表现出来,而其质的方面,因为仍是无代价的奴隶劳动,并没有发生变化。这种奴隶制之事实上的存在,对于帝国主义者是有经济上的利益的。
奴隶制社会经济构造_社会学大纲

二 奴隶制社会的经济构造

阶级社会之共通的特性

现在来说明各种阶级社会的经济构造。阶级社会的经济构造,可分为奴隶制的、封建的及资本主义的三个顺序的阶段。这三种阶级构造,虽各有其特殊的质,但它们之间,却存有下述几种共通的特性:

第一,这三种经济构造,都是敌对的形态,其基础都是诸阶级的敌对关系,支配阶级都形成为一个阶级,剥削隶属的生产阶级所提供的剩余劳动。这种阶级支配之经济的基础,是对于生产手段私有的种种形态,即是奴隶主的所有形态,封建的所有形态,及资产阶级的所有形态。

第二,这三种社会中,阶级支配都各由特殊的政治组织所维持,而这些特殊的政治组织,都采取国家的形态。这些国家形态,都各由与它们相适应的法律所巩固。

第三,这三种社会的共通特征,是都市与农村的对立。都市与农村的分立,是在社会的分业过程中发生的。由于社会的分业之发展,手工业便在都市发展起来,离开农业活动而独立了。这种分离,随着交换的发达,随着都市的商业中心地之形成,便愈加固定。都市到处指导农村。都市集中了权力、科学及艺术的成果。因而都市人口大众的文化水准高出于农村,而农村人口便停滞于落后的劳动形态,而安于“愚暗的农村生活”。“都市与农村的对立,只在私有财产制的内部才能存在。这是个人被隶属于分业及强制的一定活动一事实之最露骨的表现”。这种现象,在非敌对社会中是不存在的。

第四,阶级社会的全部历史,是由肉体劳动与精神劳动之分离与对立所贯串的。由于剩余生产物的存在,精神的劳动,便离开物质的生产而独立,变为支配阶级及其附属者“思想家们”的特权了。精神劳动与肉体劳动的分工,在非敌对社会中也是存在。但这种分工,并不是意味着两者的截然分离。在非敌对社会中,从事肉体劳动的人也从事精神劳动,即是任何人都能兼做肉体劳动与精神劳动。

指出了阶级社会的共通特性之后,再进而分别考察各个敌对的经济构造。关于这些阶级社会的考察,包含着历史的理论与社会的实践之统一。即是说,研究这些阶级社会时,并不是单纯的纯粹的把它们作“历史的”考察,另一方面还含有社会的实践的意义。因为那些先资本主义的经济构造,是与资本主义社会相结合,为要改造资本主义社会,就必须理解这种结合的复杂性,才能够决定具体的改造方案。先资本主义的经济构造的遗物,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占的比重怎样?它对于社会的转变有怎样的意义?它对于殖民地反帝国主义运动有怎样的意义?这些都是关于社会的实践一方面的事情。所以,人们都应站在这种见地去考察敌对的经济构造的问题。

奴隶制的经济构造之发生及发展

奴隶制的经济构造是从先阶级社会的母胎中直接发展起来的最古的生产形态,它的萌芽是孕育于氏族社会的家内奴隶制之中。最古的阶级的生产关系是奴隶所有者与奴隶的关系。古代希腊、罗马及中国(殷代)遗留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典型。奴隶制之手工业的技术,是极其幼稚的,所以需要支出多大的劳动力。这些劳动力的供给者,是战争时的俘虏,是没有偿债能力的债务者,是被掠夺被贩卖的异族人。这些人们都被迫而为奴隶,被当做商品买卖。由于奴隶的买卖,造出了廉价的劳动力的广大市场。奴隶被主人看做只能说话的工具,他们被剥夺了一切权利,完全变为主人的所有物——这是奴隶制生产体系的特殊性。奴隶完全依从于主人的命令,从事种种生产的劳动;奴隶所有者,完全从生产的劳动解放出来,专从事于政治、科学及艺术等“精神的”活动。

所以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上发生了的奴隶制生产关系,决定了生产力的往后的发展。劳动力被集中于奴隶所有者手中的结果,经营的能力增大起来,生产的范围也扩张了。因此,劳动生产性增大起来,剩余生产物就越发的积蓄起来了。所以在古代世界中,奴隶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一方面因为具备了取得廉价的剩余劳动的条件,一方面又助长了分工之更进的发达与劳动之更进的分化。于是交换显著的发达起来,商业资本就出现。造出了贩卖农产物于其他诸国的有利的条件。这一切事情,增大了奴隶所有者的所有,引起了奴隶数的增加。因此,在农村方面,小农的土地被剥夺,而为大土地所有者所吞并。在都市方面,自由的手工业者也次第减少了。于是农业与都市手工业,被集中于大奴隶所有者手中。他们利用多数奴隶的强制的劳动,在其庄园中与手工业作坊中,实行生产。这样,奴隶制社会的生产力,就成就了很大的发展。于是古代世界的物质基础发达起来,而在这物质基础之上,成就了精神文化的莫大的发展(如古希腊的哲学、艺术与科学,如罗马的罗马法等)。在这种广大的物质的及精神的文化的发展中,就显出了古代奴隶制之进步的历史的任务。

奴隶制的经济构造之崩溃

奴隶制社会的生产力之发达,只是在其量的方面表现出来,而其质的方面,因为仍是无代价的奴隶劳动,并没有发生变化。商品生产的发展,“并不曾变化奴隶所有者的经济之一般的构造”。因为古代世界中商业的作用,仍“归结于奴隶经济”,至多也是“只把那以直接生活资料的生产为目的的家长制奴隶制度,转化为以剩余价值的生产为目的的家长制奴隶制度”而已。所以奴隶所有制度,在其自然的发展上,没有推移到更高级生产方法的可能性。

就古代世界的情形来说,奴隶制经济的生产力,一旦发展到它的顶点,就开始呈现崩溃的倾向。因为奴隶的劳动形态与奴隶的低级的生产能力,塞住了生产技术的进步,而奴隶所有者和自由民,又不直接参预生产。这是障碍生产力发展的奴隶制生产关系之根本的内在的矛盾。这种矛盾发展起来,就至于演出奴隶的叛乱。然而奴隶不是更高级的生产方法的担负者,不能指导生产力对于障碍物(生产关系)的反抗。于是生产方法之必然的变革,就采取另一种转变法则,(即“斗争的两阶级并倒”)而推移到封建的形态了。

奴隶制度不单是历史的研究之对象。奴隶制的遗物,在现今世界中,仍有一部分保存着。虽然奴隶制度已经公然“禁止”,虽然所谓文明人在“道德上”否定这个制度,可是在事实上,仍然在或隐或现的形态中继续存在。现今非洲及其他各国,还有几百万的奴隶。许多殖民地国家的“自由的”土著人民,被陷于奴隶状态,为帝国主义的强制者担负许多劳动义务。这种奴隶制之事实上的存在,对于帝国主义者是有经济上的利益的。帝国主义者把殖民地人民当作奴隶来剥削,在生产技术极幼稚的处所,就利用他们从事奴隶的劳动。所以殖民地民族为要脱离帝国主义的羁绊,就必须认识这种若隐若现的奴隶制度,认识帝国主义者把殖民地人民当作奴隶剥削的事实——这是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的紧急的任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