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社会福利的模式

社会福利的模式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只有当它崩溃时,社会福利设施才应该介入运作,并且只是暂时的。这一福利体制的典型代表是美国的附加收入保障计划。合作主义社团将缴费与社会福利联系起来,并以成员的团体身份划定范围。保守主义福利体制对臣民的福利义务是以一种家长制国家主义的专制模式来体现的,并且强调社会权利的赋予应基于忠诚与道德。
社会福利的模式_社会保障概论

13.1.4 社会福利的模式

1.蒂特马斯的福利三分法

英国社会政策的鼻祖理查德·M.蒂特马斯(Richard M.Titmuss,1907—1973年)认为,社会福利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以社会服务为主要标志的剩余性社会福利;二是财富福利,即通过税收渠道安排的相关津贴和待遇;第三种是职业福利,是以就业为基础的福利和服务。后来,蒂特马斯又将社会福利分为三种理想类型模式:剩余福利模型(The Residual Welfare Model)、工作能力——成绩模型(The Industrial Achievement-Performance Model)、制度性再分配模型(The Institutional Redistributive Model)。[4]其各自特征可通过表13-1来归纳。

剩余福利模型基于一个理念前提:即私有市场和家庭是两个“自然的”渠道,个人首先需要通过它们而获得适当的满足。只有当它崩溃时,社会福利设施才应该介入运作,并且只是暂时的。这个模型的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早年英国的济贫法。

在工作能力—成绩模型福利模型中,社会福利机构在满足社会价值需要、实现地位差异和工作表现、生产力方面具有显著的作用;应该论功行赏,按照各人的优点,工作表现和生产力来满足其社会需要。社会福利具有一定的功能,专家技术官僚发挥一定的辅助作用,通过社会保险,人们现有的社会地位状况和特权受到了一定的保护,所以该模式也被称为“婢女模式”(handmaiden model)。德国就是这种类型的代表。

制度性再分配模型排除了市场的作用,社会福利是主要统合制度,供给是根据需要的原则来提供一种普及性服务(Universalist Services),其目标是平等、社会团结。这个模型强调,通过提高全民的生活水平来加强社会福利,确保社会正义和公平分配国家的财富,提高人们的参与能力以及人们的健康水平和教育水平。

表13-1 蒂特马斯三种福利模型的比较[5]

img36

蒂特马斯的福利理论被评价为“福利的哲学”,他的有关社会福利的分类方法,将社会福利的供给放在整个工业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加以考虑,把社会福利和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2.艾斯平-安德森的福利三分法

丹麦社会福利研究专家艾斯平-安德森在其经典著作《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中提出的。艾斯平-安德森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的18个国家为研究对象,以“非商品化”为主要的分析比较维度,所谓“非商品化”,即“个人福利相对地既独立于其收入之外又不受其购买力影响的保障程度。”[6]另外,他将“社会权利”作为自己福利体制研究的起点,认为社会权利的扩展与非商品化程度呈正相关变化,即社会权利扩展程度越广,非商品化程度越高。在这样的研究框架下,艾斯平-安德森将福利划分为“自由主义”、“保守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三种理想类型。

(1)“自由主义”福利体制

“自由主义”福利体制(liberal regime)的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典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并以当代的新自由主义福利思想为基础。即“公共责任只能进入市场失灵的领域,商品的逻辑是至高无上的。”强调个人在市场中的权利,寻求市场解决的方式,认为国家的介入越少越好。“自由主义”福利体制可以追溯到英国古典的“济贫法”传统,该体制的主要代表国家是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盎格鲁-撒克逊国家。这一福利体制的典型代表是美国的附加收入保障计划。

基于“劣等处置”原则的调整基础上的收入调查或家计调查式的社会救助与基于契约原则和保险精算原则基础上的社会保险方案相结合,构成了“自由主义”福利体制的主要内容,即“处理劳动力商品化的困境”。这种社会政策的主要对象是收入较低、依靠国家救助的工人阶层,以此“避免社会权利的无条件扩张,确保将非市场收入保留给那些没有任何能力参与市场的人”。[7]在“自由主义”福利体制中,“社会底层的团体主要依赖于羞辱性的救助;中产阶级是社会保险的支配性主体;最后,特权集团则有能力从市场中获得他们的主要福利。”[8]“由市场培育的竞争性的个人主义”成为自由主义福利国家的分层化理念的核心。

“自由主义”福利体制以较高的就业率,较低的赋税,较低的社会支出规模以及较高的工资差异与所得不平等为主要特征。该体制的非商品化效应是最低的,社会权利的扩展受到了有力地抑制,[9]其社会分层的结构几乎按照市场化和货币化的原则形成。这种福利体制实际上是属于“剩余式福利制度”。

(2)“保守主义”福利体制

“保守主义”福利体制(conservative regime)的思想基础是保守主义传统的“君主政体的福利国家”主张。个人的利益应服从于公认的权威和主流制度,建立家长式的国家,使父权制与极权主义永久化是“保守主义”的理想。该体制的主要代表国家是欧洲大陆国家,包括德国、法国、奥地利和意大利等。德国俾斯麦以来的家长式威权主义传统是“保守主义”福利体制的历史渊源。

出于扼制自由与民主发展的考虑,保守主义对劳动力商品化发起了有计划、有准备的冲击。中央统制的“合作主义”与“国家主义”是解决商品化问题的基本模式。合作主义社团将缴费与社会福利联系起来,并以成员的团体身份划定范围。国家统治阶级利用合作主义社团将个体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保护社会免受个人主义和市场竞争的冲击,合作主义政制几乎完全取代市场而成为福利提供者的国家工具之一。保守主义福利体制对臣民的福利义务是以一种家长制国家主义的专制模式来体现的,并且强调社会权利的赋予应基于忠诚与道德。所以“保守主义”福利体制的主要内容是各项社会保险计划,此类保险计划是以工作业绩为计算基础,以参与劳动市场和社保缴费记录为前提条件的,通过这种阶级和地位分化的社会政策形成阶级结构,将工人牢固地束缚在家长式的君主权威之下,确保劳工阶级的忠诚。另外,合作主义政制强调成员身份与群体界限,导致欧洲大陆福利国家出现社会阶层差别较大、等级制度较严和特权势力较强的分层化结果。[10]

在“保守主义”福利体制中,一方面国家通过“合作主义”模式取代市场作为福利供应者,例如提供基础公共年金,以及以社会保险方式提供的职业附加给付,但另一方面,由于合作主义与教会有着传统的渊源关系,传统的家庭关系在“保守主义”福利体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国家赋予家庭承担与提供福利的责任,让家庭取代福利国家来提供各种服务。只有在家庭服务能力耗尽时,国家才提供辅助性的福利与服务,即依赖并极大化家庭主义所扮演的福利服务功能。[11]

“保守主义”福利体制国家的就业率水平,税率,社会支出规模水平以及工资差异与所得不平等程度在艾斯平-安德森所列举的三类福利体制中都处于中间水平,其非商品化程度比较高,公民的社会权利问题几乎从未受到过质疑,社会分层强调“合作主义”。该体制体现了蒂特马斯所列举出来的“工作能力——成绩模型福利模型”的基本特点。

(3)“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

“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主要源于社会民主主义福利思想的平等、公正、自由和团结的基本价值与平均主义的基本目标,政府国家通过收入再分配政策为全体公民建立充分的普遍性的社会福利制度。左翼劳工组织与小农广泛联盟所形成的阶级基础,并伴随着社会民主党的执政基础,社会民主主义制度成为社会改革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该体制存在于瑞典、挪威、丹麦、芬兰等几个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瑞典的“人民之家”计划是该体制的主要政策体现。

“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力求克服国家与市场、工人阶级与中产阶级之间的二元分化状态,试图建立最高平等标准的福利国家。所以,普救主义原则和非商品化的社会权利扩展到了新中产阶级,高水平的福利服务与给付一方面满足了中产阶级的品位,另一方面也使工人阶级充分地分享境况较佳者所享有的权利。“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以统一定额式为给付原则,给付条件的确定主要取决于公民资格或长期居住资格,而几乎与个人需求程度或工作表现无关,所以该福利体制的社会政策的实施对象是全体公民。在这种中产阶级的“普救主义”的社会政策下,社会分层中的“卑微者”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白领阶层与比较富裕的工人阶层,并且实现了社会的普遍团结。[12]

“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除了强调将市场排除在外,建立了一种普遍而广泛的共享权利与共同责任,即去商品化之外,还强调去家庭化(de-familiarization),即在传统的家庭方面,福利国家承担起了家庭的照顾责任,提供大量的社会服务和该方面的工作机会,不仅满足了家庭的需求,而且鼓励了妇女选择就业而不是操持家务,使个人拓展其独立能力,从而将家庭成本社会化。[13]

“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国家有较高的就业率,较高女性劳动参与率,较高的税率,较高的工会组织率,较大的社会支出规模,社会安全体系以相当慷慨的社会服务为主,低度的所得不均与工资差异。其非商品化程度是最高的,社会权利充分扩展,社会分层以“普救主义”为显著特征。政府不再是社会福利最后的出场人,而是确保人们的福利需要得到满足的基本机制。所以,社会民主主义福利体制基本对应于“制度性再分配型”的福利模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