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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实现的主体

时间:2022-03-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根本上说,正义实现的主体要素只能是人,即人的正义理想要实现,非人化的世界中不存在正义实现问题。不过这个结论并不能为我们理解正义实现提供进一步的认识基础。不同社会中的人的正义实现能力是不同的。3.超国家共同体超国家共同体是指处于国家之上的社会构成形态,主要指超国家政治共同体。二是社会中的人超出国家的范畴而组成的政治共同体,最终表现为全球国家,即全球表现为一个国家形态。
正义实现的主体_在理想与现实之间 正义实现研究

从根本上说,正义实现的主体要素只能是人,即人的正义理想要实现,非人化的世界中不存在正义实现问题。但这里所说的人并非自然意义和抽象意义的人。纯粹自然意义和抽象意义上的人并不能产生正义需求,只有在相互交往的社会中才会产生正义需求,因此正义实现的主体要素应是社会人。不过这个结论并不能为我们理解正义实现提供进一步的认识基础。不同社会中的人的正义实现能力是不同的。这种不同一方面源于不同社会中的政治历史和文化差异等,这种差异会使各个社会中的人的正义实现能力有所不同。不过,由于这种差异在全球范围内太过繁杂,无法为我们分辨这种差异提供一个普遍的认识标准,因此也无从了解不同主体的实现能力存在何种差异。另一方面还源于基于社会构成方式上的本质差异,它超越于政治、历史和文化差异,从而使这种差异成为了一种普遍性的存在,这也使我们有可能了解不同的社会结构下正义实现的一般规律。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把社会分成三种形态,即社会共同体、国家和超国家共同体。相应地人也就表现为社会共同体中的人、国家社会中的人和超国家共同体中的人。

1.国家

在这三种形态中,国家是最基本的社会构成形态,也是当前每个人所不能逃离的一种社会形态,因此社会人首先表现为国家社会中的人。这里所说的国家并不限于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国家,而是指具有一定独立统治权的政治共同体,包括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国家及一些具有高度自治权或行使实际统治权的亚国家政治共同体。

2.社会共同体

社会共同体是处于国家之下的社会构成形态,人不仅是生活于国家中的人,也是生活于社会共同体中的人。对于某一特定的人来说,虽然只能归属于某一特定的国家,却可能同时归属于不同的社会共同体。社会共同体的特征在于它不属于政治法律意义上的结合,而是属于社会意义上的结合,它相对于国家而存在。社会共同体的人可以自由地进出该共同体,个人可以选择归属于哪个社会共同体。国家社会中的人则不能选择属于哪个国家,也不能自由地进出于国家。

3.超国家共同体

超国家共同体是指处于国家之上的社会构成形态,主要指超国家政治共同体。超国家共同体表现为两种形态:一是国与国联合所组成的超国家共同体,当前的超国家共同体都表现为这种形态。比如欧盟、联合国等组织都属于超国家共同体。二是社会中的人超出国家的范畴而组成的政治共同体,最终表现为全球国家,即全球表现为一个国家形态。它是一种理想形态,在现实中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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